優婆塞戒經講錄 太虛大師著 三種菩提品第五 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發願品第七 名義菩薩品第八 息惡品第十六 供養三寶品第十七 六波羅蜜品第十八 雜品第十九
懸 論
優婆塞戒經,即今日開講之經。在未講經文之前,先將宣講此經大意略言之:
一 佛法與人生之關係
現在流行於人世之佛法,所以開導人生者最為深切,故先就佛法與人生之關係,分別明之。
甲、人生難得佛法難聞 從佛法出發點言,佛法不獨為此地球人類而說,是普為一切而說;所謂普為盡虛空無邊世界一切眾生之類而說。但現今流傳此世界之佛法,則為釋迦牟尼在此人類中成佛所說。人類固為眾生之一類,而在一切眾生中,卻具有特殊之意義。蓋釋迦牟尼佛現身人類中說法,大部分為依人類而施設者,佛謂:『人生難得,佛法難聞』;即言得生為人之不易。以佛法觀人類,確有優勝之點。但得到人身者,亦不一定能聞到佛法。如不聞佛法,則不知人生之真價,而一期人生,仍是空過。必要聞到佛法,方知無始以來從業受果,一生一生,生生相續。因有善業,方能得到人身,而人身又復無常。假使在人生中為惡、為善,或發解脫心,或發菩提心,則可轉受惡趣、善趣,或阿羅漢、辟支佛,以至菩薩及佛之果報。此由聞到佛法,乃知人生意義之深廣,而佛法與人生關係之密切,亦可見矣。
乙、人道為罪福聖凡樞紐 人為無數眾生中之一類。佛法中常分眾生為十類,所謂四聖、六凡。四聖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及佛,此四聖已超脫生死輪轉;其猶在生死中輪迴者,則為六凡: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在六凡中,人道之上祇有天之一道;在人道下則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之四道,即四惡趣,係感受惡業之果報者。阿修羅、意為非天,近似常人所說之所謂神道,彼有天之威福而無天之德,其性好鬥,故時亦受苦。此下畜生、即飛禽走獸等類,常人謂為動物者;此為人類能見之眾生。尚有人類所不能見者,即所謂幽冥世界之眾生,則地獄、餓鬼、兩道也。此兩道眾生,純受苦報。大致在十類中,人與天兩道適居中間。但人、天雖同處中間,天道則以享受福報為勝,其身心之創造能力,則仍不及於人道。在人道中,造惡業則可受多生多劫之罪報,造善業或值遇三寶聞持佛法,則可受多生多劫之福報,且從凡位轉超入四聖果位;此唯人道為能之,如餘經論中詳說。由異生──即六凡──而生起聖道者,唯人中能之,為別道異生所無,以人道能修習布施、持戒、多聞等極多功德,雖天道亦有所不如,此為人道特殊之功能。所以謂人道為轉生四聖及其餘五凡之樞紐。人生此種意義,唯佛法發揮盡致,非佛法則不能知人生乃有超凡入聖之希望。
丙、降生人間成佛說法 佛法是釋迦牟尼佛降生人間所證所說之法。佛有三身,所謂:法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佛之法性身與自受用身遍一切處,無相可睹;其所說八相成佛之變化身佛,則為人類等眾生所共見之佛。此係最後身菩薩從兜率天上降生人間,出家修道,成佛說法。就此八相成佛言,乃有佛所說法。然此佛法非僅流行於人世,即天宮、海藏、亦均由是而得有佛法化行。因現身成佛,說法度生皆在人間,即可見佛法與人間關係尤切。所以唐裴休長者作圓覺經序云:『諸天正樂,修羅方瞋,鬼神沉幽囚之苦,畜生懷獝狖之悲,
獝ㄒㄩˋ鳥獸驚恐飛散的樣子。 狖|ㄡˋ黑色的長尾猴。 畜生道內心懷著如鳥獸猿猴驚恐飛散不安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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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能整心慮趣菩提者,唯人道為能』。故知佛法雖普為眾生,而就特殊關係言之,人類為佛法所依,佛法為人類所最需要;所以人生對於佛法,極應研究了解,依以修行也!
二 此經在佛法中之位置
此經、即優婆塞戒經,為眾經中之一部,流行之佛典,大概可分為:經、律、論之三藏;復有古德種種著作為雜藏,
另外還有人把古代有德高僧的種種著作歸類為「雜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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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之可稱為四藏。此經屬經藏中之一經。經者、梵語修多羅,乃結集佛所說法以傳世者。而此經在佛經中居如何之位置,茲略加以分別。
甲、五乘共法與大乘不共法。佛法可分三類:一、五乘共法,即人、天、聲聞、緣覺、菩薩共法;此五乘共法中,人天善法為出世三乘之基礎。二、三乘共法,同為了脫生死超出輪轉之法,即聲聞之四諦,緣覺之十二因緣。三、大乘不共法,
大乘佛法中,佛及菩薩所具足,而凡夫與二乘所無之殊勝特質,不共通之功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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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發菩提心、廣度眾生、修學六度萬行成佛之法。
此經在三大類中,以名優婆塞戒故,可為五乘共法;以明發菩提心、修學六度、廣度眾生故,又可為大乘不共法。所以此經可謂為五乘共法與大乘不共法;因之受持此經之戒者,即為菩薩優婆塞。
乙、在境行果中特重在行。
修行佛法有「境行果」三個層次,境,指觀照信解之對象;行,由觀照境界而起之修行;果,指因修行而證得之果。而「優婆塞戒經」特別注重在「行」(受持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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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在佛法境、行、果中,以說明何者為主?佛經凡說明諸法性相者,為境;說明持戒、修六度行者,為行;說明佛果福智莊嚴功德者,為果。諸經中,有特重明境者,有特重明行或果者,有兼重若二若三者。此經重在說明受持戒行,故於境、行、果中為特重在行之經。
佛陀所說的經典之中,比較注重說明「一切法無為本體和有為形相」者,稱為「境」;比較注重說明「持戒、修六度波羅蜜行」者,稱為「行」;比較注重說明「佛果的福慧莊嚴等功德」者,稱為「果」。而一切佛經中,有的特別注重在說明「境」,有的佛經則是特別注重在說明「行」或「果」,也有的佛經是同時特別注重在說明其中兩者、或者是三者都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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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優婆塞戒中心之佛法 以此經在明優婆塞戒,所以為優婆塞戒為中心之佛法。優婆二字為譯音,譯意有翻為清信者,有翻為近事者,有翻為善宿者;總而言之,可謂清淨正信近事佛法之弟子。塞字、亦為譯音,意指男性。在家弟子有男性,有女性,此經因為男弟子善生所問起而說,故題為優婆塞戒經。論其性質,亦可題為優婆夷戒經;夷者、女性也,以優婆戒男女無分別故。此經所明佛法,關涉佛所證所說之一切法;但以優婆塞戒為中心,(2-1)故應以之為線索而貫通之也。
這部經典所說明的佛法,關聯牽涉到佛陀所證悟、所演說的一切佛法;但是以「優婆塞戒」作為整部經典的中心宗旨,(2-1) 所以應該要用「優婆塞戒」這個中心宗旨作為線索來了解貫通整部經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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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由此點觀之,自發菩提心至受戒品,(2-3)為明由能優婆塞戒之人而受戒;自淨戒品至般若波羅密品,為明受優婆塞戒人所應修之行,故名之曰優婆塞戒經。
(2-2)由這個觀點來看整部的「優婆塞戒經」,從「發菩提心品」至「受戒品」,(2-3)是在說明在家菩薩要如何受「優婆塞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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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在家菩薩中心之佛法 優婆塞戒經,最好題為在家菩薩經。(2-4)蓋觀集會品所明: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阿羅漢辟支佛等果。
(2-4)(蓋:是發語詞,無義。) 觀看「優婆塞戒經」的第一品「集會品」所說明的: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阿羅漢辟支佛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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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又每品末,皆謂:在家之人發菩提心,種種之難於出家人。
(2-5) 從第一品「集會品」到第二十八品「般若波羅蜜品」,每一品快結束的地方,
(2-6) 是此經雖貫通於一切佛法靡不窮盡,然究以在家菩薩為其中心。
(2-6) 所以這部經典雖然可以貫通一切的佛法而無不窮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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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讚歎在家之人發菩提心,(2-7)從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諸天,皆大驚喜,尊得人天之師。(2-8)又以出家之人不事生產,受人天供養,於布施波羅密反難圓滿;故此經乃特為在家菩薩之所宗也。
(2-7) 從欲界六天的第一天「四天王天」,以至於色界十八天的最上一天「阿迦尼吒天(色究竟天)」,皆大驚喜,尊得人天之師。
(2-8) 又因為原始佛教的出家人依佛制乞食維生,並不從事務農等生產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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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
首都各界此次發起請本人講經,原未定何種經典。其決定講此優婆塞戒經者,乃出於本人之選擇,而選講此經,有關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故特提出說明之。
甲、非研究佛書之學者 有人見本人有許多著述,以為是於佛學有專門研究之學者。(3-1)其實從事考稽佛學書籍而研究其義理,以造成一專門之學者,(3-2)亦殊非易易!(3-3)所以用字比句櫛、(3-4)勾古證今之功夫,將佛書當學問來研究者,(3-5)並世雖不乏其人,而本人則讀書每觀大略,不事記誦,不求甚解,但資為自修化他之具。故在吾之志願趣向上,不在成為學者;其所有著作,亦皆為振興佛教弘濟人群之方便耳。
(3-1) 其實那些從事稽察、考證佛學相關的書籍而且深入研究其中的內容、意義, (3-2) 也是非常的不容易! (3-3) 所以那些運用「字比句櫛」逐字逐句仔細推敲、 (3-4) 「援古證今」引用古代義理以證明今事的功夫, (3-5) 在這個時代雖然不缺那樣的人,但是我本人卻是讀書往往只看大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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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3-6)不為專承一宗徒裔 在佛法中、自古即有開承一宗者,如中國之天台、賢首等,而宗又分派,則如禪宗之臨濟、曹洞、溈仰等。此皆是古德以自悟之心得及教化上適應時機而建立。(3-7)最早在印度有小乘十八派、或二十派之別,嗣後大乘復興,遂有大小乘對立,(4-1)大乘復分法性、法相之空有兩宗,繼之又有真言宗興起,(4-2)故宗派對峙,不獨在中國為然也。
(3-6) 我也不是為了專門傳承某一宗派的徒弟、傳人 (3-7) 最早期在印度佛陀入滅後一百多年,佛教徒因見解不同分裂為大眾部與上座部,後來大眾部又分為七部,而上座部後來又分為十一部,合稱為小乘的十八部派 (4-1) 在印度大乘佛教又分為法性(清淨真如之體性)、法相(萬法唯識之實相)這兩大宗派, (4-2) 所以佛教形成不同的宗派而相對立,並不只有在中國才是這樣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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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中國性、相、律、密、各宗,為承傳印度之宗派;台、賢、禪、淨等宗,則為創立之宗派。日本承中國,復有日蓮宗、淨土真宗等之開創。各宗至今皆有專承之人,系統甚嚴,而各自弘揚其本宗之教義。至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以為由佛之無上遍正覺所證明之法界性相,為度眾生應機設教,則法有多門,故法本一味而方便門則無量無邊。佛法本旨既是如此,所以一切菩薩古德所開承之宗派,無非在方便妙用上顯其區別,(4-3)究竟均是趣向於無上大覺海中者。由此,本人於佛法中不為專承一宗而弘傳之人。
(4-3) 究竟來說各宗派都是趨向於無上佛陀的覺悟法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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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現身人間,應機說法,而聽法承傳之人,(4-4)當即不免各有偏勝。故佛所說法,由迦葉、阿難承傳之,則成初期小乘;(4-5)由龍樹、馬鳴、無著、天親傳弘之,則成中期大乘;由龍智、善無畏、蓮華生傳承之,則成後期密法。印度佛法,因之即分為三期。至佛滅千二百餘年後,佛法在印度,即由衰落而銷聲匿跡,而轉盛行於異地。印度初期佛法,可以傳入於錫蘭、暹羅、緬甸等地之巴利文系見之,以錫蘭為代表;第二期佛法,可以由梵文譯傳為中國之漢文系見之,(4-6)再傳入於高麗、日本等地,以中國為代表;第三期佛法,可以傳入西藏而密法為中心系見之,西藏再傳於蒙古、尼泊爾等地,以西藏為代表。此為印度三期分流三系之佛教,流行二千餘年之大概。其於諸法性相一味平等之各宗派法門,本可隨人根機所宜而修學,藉以通達究竟覺海,則能修之人興所修之法本無高下。所以本人觀察佛法之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及大乘不共法,原為一貫,在教理解釋上,教法弘提上,隨宜施設,不專承一宗以自拘礙。
(4-4) 應該是免不了各自覺得有某些法門是特別的殊勝 (4-5) 由龍樹、馬鳴、無著、天親等大師傳承弘揚,則成為中期的大乘佛法;由龍智、善無畏、蓮華生等大師傳承的,則成為後期的密宗佛法。 (4-6) 大乘佛法從中國再傳入於朝鮮(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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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4-7)無求即 身成佛之貪心 佛法,原不拘限以現身此世為立足點,乃普為法界一切眾生而發心。(4-8)蓋以佛法觀察,(5-1)一人與一切眾生互相關涉,(5-2)而一世界與無量世界亦相攝相入,(5-3)如帝網之重重無盡。因此、佛法不是為此一人生與此一世界而起,(5-4)即此一生、一世亦當體無始無終無邊無中;所以發心、修行,應不為空間時間所限,宜普遍平等,超出一切時空而涉入一切時空。於佛法如此理解信行,即能自悟悟他,精進無息,(5-5)再無庸拘定要即此身成佛。(5-6)蓋成佛亦不過自悟悟他而已!菩薩行滿,佛陀果成;但勤耕耘,自能收穫,(5-7)何藉刻期企求?若有拘求,心量自狹,將不免為虛榮心所驅使,為滿足此虛榮心而去著相貪求,則反增煩悶,難得自在!(5-8)佛法為接引一類好夸大之眾生,亦曾施設立地成佛,即身成佛等假名,而本人則不因此假名而引起希求即身成佛之貪心。
(4-7) 本人(太虛大師)並沒有追求「即身成佛」的貪心 (4-8) 以佛法的真理來仔細察看我們的人生與世界 (5-1) 每一個人和所有一切眾生都互相有關聯 (5-2) 而每一個世界和無量無邊的世界也互相攝持互相融入 (5-3) 猶如帝釋天的寶網,由寶珠結成的網,一顆寶珠之中,映現出其他寶珠的影像,每一顆寶珠都是如此互相影現,重重無盡
(5-4) 就我們這一生、這一世界,也應該體會此一人生是無始無終,而此一世界是無邊無中的 (5-6) 所謂的成佛也只不過是自己覺悟、並且令他人覺悟而已 (5-7) 何必一定要藉著限定日期來苦苦追求呢 (5-8) 佛陀教導的法門之中,為了接引這一類喜歡驕傲自大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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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為學菩薩發心修行者 (6-1)前三從消極的反面說,(6-2)此則從積極的正面言之。本人係以凡夫之人,得聞解佛法信受奉行者。認為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及大乘不共法,均一貫可達到究竟圓滿之覺海;凡從貫通五乘、三乘之大乘教法,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即是菩薩。願以凡夫之身學菩薩發心修行,即是本人意趣之所在。(6-3)蓋真發菩提心已,歷十信而登初住,(6-4)由此經十住、十行、十迴向、修菩薩行,則為集福智資糧之菩薩。(6-5)今人每多稍具信行,(6-6)便爾心高氣傲,不知尚未做到發菩提心之少分。照起信論講,入初發心住以前,(6-7)尚須十千大劫修習六度行,乃成真正初發心菩薩;然後再經三大無數劫,方能成就無上遍正覺。故本人為一欲學菩薩發真正菩提心而學修六度行者。此經正是教凡夫人學發菩提心、學修菩薩行者,故深合本人之意趣。
(6-1) 前面三點(甲、非研究佛書之學者,乙、不為專承一宗徒裔,丙、無求即身成佛之貪心)是從消極的反面來說明 (6-2) 這一點(丁、為學菩薩發心修行者)則是從積極的正面來說明 (6-3) 真正為了上求佛道下化有情而初發菩提心之後 (6-4) 由菩薩的初住位開始,還要經過十住位、十行位、十迴向位 (6-5) 現在的人常常都是稍微有點信仰與修行 (6-6) 就如此的自視過高而態度驕傲 (6-7) 還須要經過一萬大劫修持學習六度波羅蜜等菩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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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今講此經之所為
因首都各界發起講經之機會,本人選講優婆塞戒經,亦自有其所為之意義,今一言之。
甲、為建立人間大乘佛教 在佛法與人生之關係一條,已詳說佛法與人生有深切之意義;而推究佛法真正本旨,凡所證所說,均為大乘佛法。故欲弘揚佛法,應以人類世間為依據而弘揚大乘佛法。又、惟人生最需要大乘佛法,所以應建立人間大乘佛教。此經可為一切具善根之男人、女人修成在家菩薩之規範;如人皆依據此經去發心修行、自利利他,則人間大乘佛教即由此建立,而此世界人類即可由此大乘佛教之利益,而得享受和平安樂之幸福矣。
乙、為提倡實踐修行 學佛之人中,有為專造成一宗一派之學者,或為成一博學者,因而努力研求。(6-8)然此雖亦佛法之所需,而佛法之本旨,(7-1)原從修行成無上覺而證明諸法性相,(7-2)再由開示諸法性相而導他實踐修行,(7-3)期亦證明諸法性相而成無上正覺,故佛所說法重在實行。如由凡夫眾生而發心趣求菩提者,即應從此優婆塞戒經而實踐修行;如此經集會品,(7-4)辨菩薩性非本自有,非依佛有,乃由發心修行因緣而有,尤為此經重行之特色。今為提倡發心學佛人實踐修行,故特選此經。
(6-8) 雖然佛學研究也是深入佛法所需要的 (7-1) 原本是從實踐修行成為無上正覺的佛陀,而證悟明白「一切萬法的本體與形相」 (7-2) 接著再藉著說法開示「一切萬法的本體與形相」,而引導他人來實踐修行佛法 (7-3) 希望他人也能證悟明白「一切萬法的本體與形相」,而成為無上正覺的佛陀 (7-4) 清楚說明能夠成就佛果的菩薩種性並不是本來自然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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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為從基本之戒學修起 菩薩分為兩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人為數甚少,在家人為數甚多;此經係應在家之人而發揮學戒之需要,故最能普及人類。而於戒、定、慧三學,應先修習戒學為基本,所謂由戒生定,依定發慧;戒為定、慧之基,定生後、(7-5)戒即與之相應而成為定共戒,慧發後、(7-6)戒即與慧相應而成為道共戒。戒能生定者,以戒具足後,理得心安,內心即常生歡喜安樂,由安而定,(7-7)依定體驗觀察而發生智慧,(7-8)則為無漏聖智。故佛法應從戒學之根本上修起。
(7-5) 戒律就自然和禪定相應而成為能防非止惡的「定共戒」戒體 (7-6) 戒律就自然和智慧相應而成為能防非止惡的「道共戒」戒體 (7-7) 依禪定的體驗來觀察諸法實相而產生的智慧 (7-8) 就是能夠斷除煩惱與真理契合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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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為從普通之六度修去 (8-1)中國人多有豪邁不羈躐等之習性,(8-2)不屑從普通者平實做去;(8-3)又好專取一經之言或一宗之行,(8-4)標高立勝,(8-5)對他經他宗輒起水火是非之諍!(8-6)此經第十八六波羅 蜜品,(8-7)講明應從菩薩普行通修之六度修去。(8-8)並引或者謂不必定有六度,可合為四。(9-1)或通為一等言而斥破之。蓋此雖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圓融道理,(9-2)即一度可攝一切度,(9-3)一切度可入一度,(9-4)但根本上必先成立各各波羅密之獨殊相,(9-5)而後方能體會相攝相融之理。(9-6)故於六度均須普行通修,(9-7)方可由凡夫人歷菩薩位而成佛之平正大道。
(8-1) 中國人大多有性情豪放、不受拘束、不循次序等的習慣與個性 (8-2) 輕視而不屑從一般普通的佛法平凡老實的去修持 (8-3) 又喜好專門選擇某一部經的內容或者某一宗派的修行法門 (8-4) 特別標榜自己的高明、認為自己勝過他人 (8-5) 對於其他經典或其他宗派總是生起如水火不相容一般的是非爭執 (8-6) 這本優婆塞戒經的第十八品「六波羅蜜品」 (8-7) 說明應該從菩薩普遍一般的修行法門「六度波羅蜜」開始學習 (8-8) 並且引用有些人主張說不必一定要有六度,可以把六度合為四度 (9-1) 或者可以把六度貫通為一度...這些不適當的言論在本經十八品都遭到破斥 (9-2) 六度中的任何一度都可以包含攝持其他一切度 (9-3) 其他一切度也都可以歸入於六度中的任何一度 (9-4) 但是基本上一定要先確立六度波羅蜜各自獨特差別之相 (9-5) 然後才能體會六度波羅蜜互相含攝互相融入的道理 (9-6) 所以對於六度波羅蜜都必須普遍的去行持 (9-7) 才是可以從凡夫經歷菩薩的位階而究竟成佛的平坦正直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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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經譯傳之略史
此經之名優婆塞戒經,已於優婆塞戒為中心之一段中說明其大概。此外關於譯傳所應說明者,分為三段說之:
甲、曇無讖法師在北涼姑臧譯 此說明本經翻譯之人及時與地者。一切經皆釋尊所說,由弟子結集而成。當時或以文字紀錄,或用口語背誦,皆用印度語文之巴利文或梵文等。此經由梵文譯為漢文,係由曇無讖法師、在北涼朝之姑臧地方所譯。北涼、係在南朝劉宋文帝時代,於現在甘肅地方所成立之一朝。姑臧、即今甘肅涼州,為北涼之首都。此經譯在北涼時代沮渠蒙遜玄始十三年至十五年,或至承元元年之五六年間,亦即劉宋文帝元嘉三年或元年至五年之間。翻譯者為曇無讖。曇無、即法義,讖、即「豊」義,合云法豊。中印度、即中天竺。法豊法師通達經、律、論三藏,故稱為三藏法師。此經為法師到北涼後,在姑臧所譯。法豊法師在中國所譯,除此經外,尚有涅槃、大集、金光明經等,而古譯之菩薩戒本經,亦為法師所譯,(10-1)故師既為涅槃宗之初祖,(10-2)亦為中土傳弘菩薩戒之初祖。(10-3)與當時之求那跋摩─功德鎧─法師較略在前也。法豊法師所譯之菩薩戒本,與玄奘法師所譯之瑜伽菩薩戒本,(10-4)原本無異而譯文稍減。(10-5)故達磨迦羅─此云法時─為傳聲聞戒之首,法豊法師為傳菩薩戒之首。以此大師而譯此經,可知此經係以大乘法及菩薩戒為結晶;故所明優婆塞戒,即是菩薩優婆塞戒行。
(10-1) 所以曇無讖法師(法豐法師)既是涅槃宗的第一代祖師, (10-2) 也是中國傳承弘揚菩薩戒的第一代祖師。 (10-3) 與當時的求那跋摩法師(功德鎧法師)(翻譯優婆塞五戒相經等)比起來是比較早期一些的譯經師。 (10-4) 兩人根據的梵文原典是相同的,只是法豊法師翻譯成中文的菩薩戒本,內容字數比較少一些。 (10-5) 所以達磨迦羅(中文為"法時")(譯出"僧祇律戒本",制定羯磨法),是中國第一位傳授聲聞戒(比丘戒)的譯經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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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與此經類似各經之辨別 類似此經者,(10-6)有中阿含經中優婆塞戒經,(10-7)為瞿曇僧伽提婆所譯;但雖講五戒,(10-8)而仍為普通所行五戒。(11-1)又有優婆塞五戒相經,(11-2)為求那跋摩法師所譯,乃佛因淨飯王所問而說,亦為普通之五戒,故皆與此經不同。又有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亦為求那跋摩所譯,其實是瑜伽菩薩戒本之異譯,與此經名稱相近。(11-3)又有優婆夷淨行法門經,亦與此經不同,(11-4)係佛為最有名之優婆夷鹿母所說。鹿母為大富婦,施構竹林精舍以供養佛,即於大乘優婆塞戒修行者;優婆夷發心修大乘行,亦可依此經也。又、此經係佛因善生之問而說,然善生經有數譯本,亦佛為善生長者子所說者。(11-5)一、後漢安世高譯,名佛說尸迦羅越─此云善生─六方禮經。(11-6)二、西晉支法度譯,名佛說善生子經。三、名善生經,(11-7)在中阿含第三十三。四、亦題善生經,在長阿含中。(11-8)此四則與此經有關係,然經文均甚少,僅當此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之一部分。(12-1)如小乘有摩登伽女經,而大乘則有楞嚴十卷。其善生長者子問佛所說之一小部分經,與此大乘部優婆塞戒經之關係,亦然。
(10-6) 「中阿含大品優婆塞經」是佛陀對 給孤獨居士 與 大優婆塞眾五百人 宣說五戒的經典, (10-7) 是瞿曇僧伽提婆(瞿曇是姓、僧伽提婆是名,中文譯為眾天,是東晉時的譯經法師)所翻譯的經典; (10-8) 而仍然只是講一般優婆塞所行的五戒(與此優婆塞戒經講的六重二十八輕大乘菩薩戒不同)。 (11-1) 類似此經的還有「優婆塞五戒相經」, (11-2) 是中國劉宋朝代時候的譯經師求那跋摩法師所翻譯, (11-3) 類似此經的還有「優婆夷淨行法門經」, (11-4) 乃是佛陀為當時最有名的優婆夷 毘舍佉ㄑㄩ(鹿母)所說。 (11-5) 此「優婆塞戒經」是佛陀為長者子善生所說,所以又稱為「善生經」。與「善生經」相似的有四本經典。 一、後漢安息國三藏法師 安世高翻譯的「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 (11-6) 二、西晉三藏法師 支法度 翻譯的「佛說善生子經」。 (11-7) 三、中阿含經第三十三卷,中阿含大品「善生經」第十九。 (11-8) 這四本佛經和此「優婆塞戒經(善生經)」有所關連, (12-1) 例如小乘佛經中有「摩登伽女經」,與大乘佛經「楞嚴經」有所關連,但是內容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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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本經與優婆塞戒本 (12-2)有單行本題為優婆塞戒經受生品者,即此經之受戒品,內分六重、二十八輕,與梵網經之分為十重、四十八輕,瑜伽菩薩戒本之分為四重、四十三輕者,(12-3)同可別行為常誦之戒本者。
(12-2) 《優婆塞戒經》也可以稱為《優婆塞戒本》,有單獨發行的書本題名《優婆塞戒經受生品》, (12-3) 以上三種菩薩戒經典(優婆塞戒經、梵網經、瑜伽師地論)戒律條文部份都是可以個別發行為必須常常誦持的菩薩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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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經
經題之優婆塞戒義,前已言之。其內容共有七卷,分為二十八品。品即品目,凡文義相類,則收為一品。茲將二十八品經文,依古德分為三分:一、敘啟分,即集會一品。二、自發心品至般若品多分,共二十七品,皆為正說分,又稱正宗分。三、結成分,即最後兩行之文。
集會品第一
甲一 敘啟分 乙一 追敘嘉會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陀林中阿那邠抵精舍,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五百比丘尼,千優婆塞,五百乞兒。
此為結集人追敘本經有說法者、有聽法者、及說聽之時與地,謂之五重證信,藉證此經之確實可信,以流傳於永久。佛弟子有阿難陀者──義即慶喜──在佛弟子中為多聞第一,記持不忘。佛滅後第一次結集經典時,由五百弟子推舉阿難陀結集經藏,優波離結集律藏,大迦葉結集論藏。此經為阿難陀所結集,當結集時,(12-4)追敘有此嘉會。如是我聞,是敘親聞。我字、是結集者自稱。(12-5)如是,含義甚深,此中且指本經文義而言,謂如此經義,是我親從佛說得聞,以證本經非道聽途說,(12-6)憑空杜撰者比。是為親聞證信。
(12-4) 阿難尊者於結集經典時,追憶敘述過去曾經有此宣講優婆塞戒經的殊勝法會。 (12-5) 「如是」這兩個字,有很深的含義,例如在法華經中提到「十如是」,是表示諸法實相的意思, (12-6) 私自設想,完全沒有依據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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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係敘說法之時。所以不記明某年某月某日時者,(13-1)就廣遠義言,天上人間,年月日時長短不同。(13-2)就切近者言,世界各國所用歷法亦互有差異,不相統一,故不能用某年某月某日時記之,以便行於各地也。(13-3)復有事一時、理一時之分,(13-4)所謂機教相扣、說聽事畢,謂之事一時;(13-5)依無分別智契無分別理,(13-6)理之與智無二無別,謂之理一時。是為說時證信。
(13-1) 從廣闊遠大的三界六道的角度來說, (13-2) 從與自身密切相關比較接近的角度來說, (13-3) 「一時」這兩個字的含義,還有「事一時」、「理一時」的分別, (13-4) 所謂的應機者與教導者互相契合、說法與聽法事相上的法會完成,這稱為「事一時」; (13-5) 依著真如平等無虛妄分別的智慧 契合 平等無虛妄分別的真理, (13-6) 真理與智慧合而為一無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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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係梵音,(13-7)具足應言佛陀,或浮屠、(14-1)浮圖。(14-1-1)浮圖、中國一般人每指塔而言,其實、塔為供佛舍利之所,殆借名以代表佛耶!古時文人,(14-2)又每以浮圖二字稱佛出家弟子,實在出家人為學佛而尚未成就者,不能逕稱之為佛;或以出家人為佛弟子之上首,代佛宣揚,亦稱之為佛歟!佛陀之本義為覺者,(14-3)覺為覺悟之覺,與中國之聖字相似。但佛法中阿羅漢、辟支佛及地上菩薩亦可稱聖,而佛則為聖中之聖。覺者、謂有覺悟之聖者,譬如有學問之人稱為學者,以有覺悟故稱之為覺者。但此中覺者,(14-4)要無絲毫迷惑錯謬,究竟圓滿者方可當之;所以聖中阿羅漢乃至大菩薩,(14-5)尚不能謂為覺者,要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遍覺者──方可稱為覺者。(14-6)正、即正而不謬,(14-7)遍、即遍而不偏。大菩薩雖有正遍覺悟,(14-8)猶非無上,故須福智兩足,乃可稱佛。佛本為通稱,如東方藥師佛,西方彌陀佛,乃至十方諸佛,皆可稱為佛。但因此世界祇有釋迦牟尼佛教法化行,故可單稱為佛,(15-1)別佛則須加別名於其上,如藥師佛之類。故此中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但十方諸佛,福智均等,其所證所說無有高下,(15-2)僅於應機設教上有各種方便之不同,一佛說亦即等一切佛說耳。(15-3)此為說主證信。
(13-7) 佛的梵文是Buddha(補達),比較完整具足的中文翻譯應該說是「佛陀」, (14-1) 佛的梵文是Buddha(補達),翻譯為中文時因為是「音譯(只翻音不翻義)」,而且,因為中文的發音與梵文不同,所以,翻譯的時候難免有差別,有的翻譯為「佛陀」,有的則是翻譯為「浮圖」, (14-1-1) 「浮圖」這兩個字在中國通常指的是佛塔,佛塔梵文是buddha-stupa(補達-素覩波),看來應該是中國古人把「補達」簡稱為「浮」,把「素覩波」簡稱為「圖」,結果就和佛陀的中譯搞混在一起了, (14-2) 中國古代的文人又常常以「浮圖」二字來稱呼佛教的出家弟子, (14-3) 佛陀稱為覺者,這裡的「覺」字指的是徹底覺悟宇宙人生一切真理之「覺」, (14-4) 必須要沒有絲毫的迷惑不知或錯誤不實, (14-5) 因為阿羅漢及菩薩還有無明,所以不能稱為究竟的覺者(佛陀), (14-6) 「無上正遍覺者」的「正」字,即是真實正確而沒有絲毫錯誤的意思, (14-7) 「無上正遍覺者」的「遍」字,即是普遍覺悟一切真理而不是偏向於部分有局限的覺悟, (14-8) 還不是至高無上的覺悟,所以還必須要福德與智慧圓滿具足,才可以稱為「佛」。 (15-1) 在這個娑婆世界,稱呼釋迦牟尼佛以外其他的佛,都必須要在「佛」字上加個別的名號, (15-2) 差別只是在於 因應眾生根機 設立教法上有各種權巧方便的不同 (15-3) 以上講解的「佛」字,在這部優婆塞戒經的「五重證信」中是屬於「說主證信」 (明白此經說法的教主是佛陀以證明此經真實不虛而值得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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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衛國、在中印度。中印度非祇舍衛一國,不過舍衛與摩竭陀等國較大耳。舍衛、為譯音,其義為豊德,謂豊富道德之國也。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即是金剛經中所云祇樹給孤獨園。祇陀、簡稱為祇,是舍衛國太子之名,其義為戰勝,(15-4)因生在其父王戰勝時而命名。阿那邠坻、譯為善施,即給孤獨長者,以其當時給卹孤獨之人,故稱為善施長者。林為祇陀所有,精舍為阿那邠坻所有,故合謂為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此處原為祇陀太子之地,阿那邠坻長者欲買此地以供養佛,祇陀太子戲謂須黃金鋪滿其地方可,長者供佛心切,復饒有家產,乃傾其所有金以鋪此地。祇陀太子受其感動,止其鋪金,即以此地售與長者,而留樹林以自供佛,故謂之祇陀林。長者得其園林,構造最精美之房舍以供佛,故謂之阿那邠坻精舍。此中舍衛國為大地名,譬如南京;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為小地名,(15-5)譬如逸仙橋中國佛學會。(15-6)是為說處證信。
(15-4) 因為祇陀太子是出生在他的父親波斯匿王戰勝的時候,所以命名為祇陀(戰勝)。 (15-5) 譬如「南京市」是大地名,而南京市中山東路逸仙橋附近的中國佛學會是小地名。 (15-6) 以上講解的「舍衛國 祇陀林 中 阿那邠抵精舍」,在這部優婆塞戒經的「五重證信」中是屬於「說 處證信」(說明此經 宣講於何處以證明此經真實不虛而值得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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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與大比丘僧、比丘尼、優婆塞、乞兒者,為同聞證信。此中先敘比丘僧者,(15-7)出家五眾以比丘為首故。比丘、(15-8)有人望文生義,謂比於孔丘。然比丘為譯音,即乞士之義。因出家之人,不獨不事生產,且將家財捨盡,常行乞食以資生命,現在錫蘭、暹羅、緬甸等地尚是如此。又有乞法以資慧命之義,乞法即求法,謂從佛出家,求學佛法以除煩惱了生死也。比丘本義,不過如此。若引申之,則有怖魔、破惡等義。(16-1)蓋修學正法 ,破除諸惡,為天魔所恐怖也。僧字、多有錯用誤認之者,或以僧為出家人之姓,或以僧即是出家之人。但僧為譯音,具言應稱僧伽,即眾也。故僧即出家佛教徒之團體。此團體係依戒律而住;依比丘律而住者,謂之比丘僧;依比丘尼律而住者,亦可謂之比丘尼僧;僧、即出家各類團體之通稱,佛經中亦有譯為眾者。比丘程度不齊,有證聖度生者,有破戒退墮者,復有新學之人,而此中比丘,皆是證阿羅漢果、發菩提心、有大功德智慧者,故謂之大比丘。復是常隨從佛者,其數有千二百五十人。尼係譯音,比丘尼即比丘之女性者,其數有五百人。(16-2)比丘尼在佛徒中為晚起之事,佛成道後約二三十年,由佛之姨母求出家,方有比丘尼。又優婆塞之義,前日雖曾略說,今日聽眾中不乏新來者,再約言之:優婆塞為譯音,又有譯為鄔波索迦、鄔波塞迦或優蒲塞者,義為近事,能親近承事三寶故。有處翻為善宿、近宿、清信。中國習稱為居士,其實、佛典中居士稱通常之人,若佛弟子應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大概為受過五戒者所稱;廣義則但歸依三寶者亦可稱為三歸優婆塞夷,受五戒者稱為五戒優婆塞夷,受八戒者稱為八戒優婆塞夷。此中,其總數有一千人。乞兒、乃普通之乞丐,與前之比丘有乞食、乞法之二義者不同,其數有五百人。此會、僧俗、男女、貧福俱備,(16-3)全為人眾而無他道眾生,亦此經特殊之一點,可為本經正為人道而設之證。此種集會追敘,與現代之開會紀錄相同:如是我聞,乃紀錄人之自署也;繼之有會時、有主席、有會地、有會眾。(16-4)如此佛經,證據確鑿,(16-5)無怪流傳至今,永久可信也!
(15-7) 因為佛教出家的修行者有五種: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而其中以比丘為首領的緣故。 (15-8) 有的人隨意錯誤解釋「比丘」這兩個字的意思,說「比丘」是「比照於孔丘(孔子)」的意思。 (16-1) 比丘修行學習佛陀的正法, (16-2) 比丘尼在佛教徒七眾弟子之中是比較晚期才有的事情, (16-3) 參加此一講經法會的聽眾,全部都是人道眾生而沒有其他五道的眾生, (16-4) 這樣子具足「五重證信」 的佛經,能證明真實不虛的證據非常明確, (16-5) 難怪可以流傳千年一直到今天,永遠都可以相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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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問啟綱宗
千優婆塞中,有長者子名善生,發問啟動佛說,揭示此經之綱宗。
丙一 本事問答 丁一 問禮六方
爾時、會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白佛言:『世尊!外道六師常演說法,教眾生言:若能晨朝敬禮六方,則得增長命之與財。何以故?東方之土屬於帝釋,有供養者,釋提桓因則為護助。南方之土屬閻羅王,有供養者,彼閻羅王則為護助。西方之土屬婆婁那天,有供養者,彼婆婁那則為護助。北方之土屬拘毗羅天,有供養者,彼拘毗羅則為護助。下方之土屬於火天,有供養者,火則為護。上方之土屬於風天,有供養者,風則為護。世尊!佛法之中,頗有如是六方不耶』?
長者、為年高德邵,饒有財譽人之尊稱;善生年輕,稱長者子。在他經中,言其父命終時,囑令禮拜六方之事甚詳。善生歸佛法後,因再啟問六方之義。因其有善根方生人中,又能不空過此生,增進為善,故曰善生。此時善生雖已歸佛,然未詳問佛法,故舉外道六師當說禮六方義以問。凡非佛法,即為外道。(16-6)據理,所說所行與一切法實相相應,(16-7)則為內道;(16-8)反之,則為外道。(17-1)在佛世外道有九十六種,六師為其著名之代表,涅槃經曾詳言之。第一、(17-2)富蘭那迦葉,(17-3)富蘭那其字,迦葉其姓。立一切法斷滅性,(17-4)無君臣、(17-5)父子忠孝之道。第二、(17-6)末伽梨拘賒梨,此云不見道,末伽梨其字,拘賒梨其母名。計眾生之苦樂非由因緣,惟自然生。第三、刪闍夜毗羅胝子,刪闍夜其子,毗羅胝子其母名,(17-7)此云正勝不作。(17-8)計不須求道,但經生死劫數自盡苦際,(18-1)如縷丸轉於高山,(18-2)縷盡自止。
(16-6) 依據道理,所說的和所做的和一切萬法的真理實相互相契合, (16-7) 則是屬於佛門之內能覺悟宇宙人生真理的修行者; (16-8) 相反的,所說的和所做的和一切萬法的真理實相不能契合,則是屬於佛門之外迷惑於宇宙人生真理的修行者。 (17-1) 在佛陀時代的外道總共有九十六種, (17-2) 富蘭那迦葉 是六師外道之一,主張為惡無惡報,為善亦無福報,是無因果論者, (17-3) 「富蘭那」這三個字是他的名字,「迦葉」這兩個字是他的姓氏。 (17-4) 富蘭那迦葉外道也否定一切社會的道德標準,沒有所謂的「君義臣忠」, (17-5) 也沒有所謂的「父慈子孝」這種倫常的道理, (17-6) 末伽梨拘賒梨 是六師外道之一,主張眾生的苦樂,並非由於因緣,而是自然產生的。 (17-7) 「刪闍夜」是梵語,翻譯成中文為「正勝」 ,「毗羅胝」是梵語,翻譯成中文為「不作」,合稱為「正勝不作」。 (17-8) 主張不須要刻意去追求離苦之道, (18-1) 例如用縷線綁著丸狀物體,從高山上向下垂放, (18-2) 當縷線放完了,那丸狀物體自然就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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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阿耆多翅舍其字,欽波羅即粗衣也。(18-3)身著弊衣,(18-4)五熱炙身,以苦行為道,(18-5)謂將長時之苦於短時受盡,即得解脫。第五、迦那鳩陀迦旃延,迦那鳩陀、此云牛領,其字也,迦旃延、此云剪髮,姓也。(18-6)計諸法亦有相亦無相,(18-7)應物起見,隨意而答,謂之邪命外道。第六、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此云離繫,為出家總名,若提、為母名。計苦樂善福悉由前造,非今生行道所能斷者,(18-8)即現在印度之耆那教,徒眾甚夥。以上六種外道,均有徒眾,亦教化眾生,此中亦非六師皆如此說,不過六師中有作如是言者耳。
增長命財,如所謂添福添壽。外道之人,多隨順世俗之要求,以圖其恭敬供養;而在大乘佛法,亦不僅修智慧,尚欲兼修福德以增長財命,為利他之資故。東方之土,(19-1)土字、訓為世界,(19-2)非泥土之土,即天帝之領土。能為天中之帝,即為帝釋,釋提桓因、即是能天主之義。閻羅王、為地獄之主,掌管地獄苦報眾生。婆婁那、即龍王名,掌治水者。水天之天、可訓為神;婆婁那天即水神。(19-3)拘毗羅、義為蛟,乃夜叉神名,非蛟龍之蛟。火天、即火神。風天、即風神。禮彼天或神,彼則為保護救助,此外道禮六方之道理。世尊,為一切世界之所尊敬也,譯音為薄伽梵。
(18-3) 身上穿著的是破舊損壞的衣服, (18-4) 五熱就是將人的四肢和頭部這五體於火上燒烤, (18-5) 他主張說透過苦行可以將原本很長時間要受的痛苦,於很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受完, (18-6) 迦羅鳩馱 迦旃延 主張一切萬法也可以說是有相、也可以說是無相, (18-7) 看對方怎麼問就起怎樣的見解,隨著對方的意見做回答, (18-8) 尼犍陀 若提子 這一派的外道就是現代印度還存在的耆那教,
(19-1) (「訓詁ㄍㄨˇ」就是「解釋」的意思) 「土」這個字、在這裡是解釋為「世界」的意思, (19-2) 並不是指「泥土」的土, (19-3) 拘毗羅是梵文、翻譯為中文的意思是「蛟」,乃是統領夜叉羅剎的天神之名字,即北方「毘沙門天王」的別名,並不是指「蛟龍」的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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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答修六度
『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謂六波羅蜜。東方即是檀波羅蜜,何以故?(19-4)始初出者,(19-5)為出智慧光因緣故。彼東方者屬眾生心。若有眾生能供養彼檀波羅蜜,則為增長壽命與財。南方即是尸波羅蜜,何以故?尸波羅蜜名之為右。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壽命與財。西方即是羼提波羅蜜,何以故?(19-6)彼西方者名之為後,(19-7)一切惡法棄於後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北方即是毗梨耶波羅蜜,何以故?(20-1)北方名號勝諸惡法。若人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下方即是禪波羅蜜,何以故?能正觀察三惡道故。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命之與財。上方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20-2)上者即是無上無生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命之與財。善男子!是六方者,屬眾生心,非如外道六師所說』。
佛答六方即六度。所謂正人說邪法,邪法皆成正,佛即六方說為六度,則外道轉成佛道矣。波羅蜜係梵音,義為度到彼岸,凡事做到圓滿成功,即謂之波羅蜜。六度之義,後當詳說,此處祇約言之。檀、具言檀那,義即布施,先修布施,可開智慧之光。供養、即修學之義。尸、具言尸羅,義即持戒。右、訓為上、為優,能受戒修持則為上為優。羼提、義為忍辱,後者、能忍辱即是將惡法棄之在後。毗梨耶、義即精進,北方能降伏惡法,故號勝諸惡法。禪、即禪定,具言禪那,義為靜慮,能靜觀善惡因果之義。般若、義即智慧,乃無分別之真實智慧,為善法中之最上者,故云無上。以無分別智契證真如,無有生滅,與般若心經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之義相當,故曰無生。六度為眾生心中所行,故曰屬眾生心;非外道所說之六方神也。外道有多神教,有一神教,佛法則證明一切皆屬眾生之心。
(19-4) 東方是白天的開始、是日照光明最初生出之方位, (19-5) 東方就是檀波羅蜜,因為布施波羅蜜是生出智慧光明的因緣之原故。 (19-6) 那個西方就是當我們面向東方時的後方, (19-7) 這象徵著忍辱波羅蜜就是要把一切惡法拋棄於背後之原故。 (20-1) 坐在北方 面向南方是戰勝的象徵,例如戰勝時稱「南面稱王」,戰敗時稱「敗北」,精進波羅蜜能戰勝放逸懈怠等惡法,所以說北方就是 毗梨耶波羅蜜。 (20-2) 上方象徵著覺悟至高無上、無有一切生滅煩惱的涅槃境界之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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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決擇問答 丁一 辨能供養之菩薩性
『如是六方,誰能供養』?『善男子!惟有菩薩乃能供養』。
前已說如能供養六度,則能敬禮六方,依此義自應引起善生誰能供養如是六方之問。善男子、即稱呼善生。佛即答言:(20-3)如是六方非菩薩不能供養。菩薩、有認作偶像之代名詞者,凡木彫或泥塑、金鑄神鬼之像,皆呼之為菩薩,實屬非是,即以菩薩通稱一切神,又或將神、佛混而不分,統稱菩薩,亦不妥當!蓋鬼神,或為天道,或為阿修羅道、鬼道等,不出六道輪迴者。至菩薩,雖在人天中受生,乃已發菩提心,依其發菩提心之念,即已超出三界、二乘之上。因此,不能與未出三界鬼神並稱。又、有謂菩者、普也,薩者、濟也,菩薩為普濟之義者,(20-4)亦屬望文生義。其實,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略,薩埵、為有情眾生之義。要之、即發菩提心之有情;人為有情之一類,或近指發菩提心之人,方可稱為菩薩。故須發無上心、堅固不可動搖者,乃是菩薩。菩薩乃能敬禮六方,即能修行六度。
(20-3) 如此以六度波羅蜜為六方,則不是菩薩(不能修行六度波羅蜜)就不能供養這六方, (20-4) 有人說「菩薩」是「普濟」的意思,這也是屬於一種隨意的錯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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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以何義故名為菩薩?』佛言:『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 。』『世尊!若言得菩提已名為菩薩者,若未供養彼六方時,云何得名為菩薩耶?(20-5)若以性故名菩薩者,誰有此性?(20-6)有此性者則能供養,(20-7)若無性者,則不能供養!是故如來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 !』『善男子!非得菩提故名菩薩。何以故?得菩提者,名之為佛,(20-8)未得菩提 乃名菩薩;(21-1)亦非性故名菩薩也。善男子!一切眾生無菩提性,如諸眾生無人、天性,師子、虎、狼、狗犬等性;現在世中和合眾善業因緣故,得人、天身,和合不善業因緣故得師子等畜生之身。菩薩亦爾,和合眾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故名菩薩。若有說言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有性者,則不應修善業因緣供養六方。善男子!若有性者,則無初心及退轉心;以無量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名菩薩性。
善生不明以何種義名為菩薩,故而再問菩薩之義。佛即答以: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得菩提、是從果上講,即究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成佛。菩提性、是從因上講,本來如此、常常如此者,謂之性;本來、則非從學得,常、則不變。譬如有人性故名為人,有男性故名為男,有女性故名為女,以有菩提性故,則名為菩薩。
(20-5) 如果以有菩提性之緣故才能稱為菩薩,什麼人有此菩提性呢? (20-6) 有此菩提性的眾生就能供養六方, (20-7) 如果沒有菩提性的眾生,就不能供養六方! (20-8) (菩提是覺悟的意思,覺悟有大小高低的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從究竟覺悟的無上菩提而言,那麼還沒有得到究竟菩提才可以稱為菩薩; (21-1) 也不是說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菩提性之緣故才稱為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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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句答,又啟善生之疑,故進而再問。此一問,甚為重要,即本經特殊宗旨之所在。善生問意:若言已得菩提者方名為菩薩,則未供養六方之前,尚未得菩提,即不得名為菩薩,又何能供養六方,故有矛盾!若以有菩薩性名為菩薩,是否眾生皆有此性?(21-2)倘非皆有此性,則無性者即不能供養。以此推論,彼六方者即非為眾生心!又、(21-3)若非皆有此性,則自己有無菩提性乃不可知,從而不能決定能否供養六方,豈不徒勞無益!若言眾生皆有此性,何以眾生不能供養六度?若說有有性、有無性,(21-4)又將無從知之以決定其能否供養!是故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因已得菩提故,則不必供養;有菩提性故,亦不可供養,則佛說似不能成立,所以善生大啟難問。佛則答言:(21-5)非得菩提故為菩薩,以得菩提者名之為佛,(21-6)故以在未得菩提之前方名菩薩,故與前並無衝突。(21-7)前說得菩提故者,重在其能得也。又言:非以性故名為菩薩,性者、指本有不變而言。又言一切眾生本無菩提性,譬如一切眾生無人、天、畜生等性,以和合善惡因緣而得人、天、畜生等身。以諸眾生能受眾多生死,生生死死流轉六道,都無一定之性;若有一定之性,則師子永遠為師子,人、天永遠為人天矣。蓋由此生死流轉,說無本有不變之性,現在所得之人、天、師子、虎、狼、等身,即為善惡業因緣和合所得之果。例如能修五戒,則得人身;能修十善、(21-8)不動業,則得天身;如行十不善業,則得師子、虎狼等身。依此道理,菩薩亦然,以和合超出人天而包括人天等善惡因緣,又能發起誓得菩提之心,所以名為菩薩。菩薩所以為菩薩,乃從此和合超出人天、包括人天多數善行而得。若說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則不然;(21-9)本有不變謂之性,(22-1)以有本有不變之菩薩性,則不必供養六方而能得菩提成佛故。
(21-2) 如果不是一切眾生皆有此菩提性,則沒有菩提性的眾生就不能供養六方。 (21-3) 如果不是一切眾生皆有此菩提性,則自己有沒有菩提性還是無法清楚知道, (21-4) 又會沒有辦法明確知道有無菩提性以決定眾生是否能供養六方! (21-5) 佛陀知道善生還不了解「得菩提」、「菩提性」的真實義,所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明:並非是得到究竟菩提的緣故而稱為菩薩, (21-6) 所以在還未得到究竟菩提之前才可以稱為菩薩, (21-7) 之前佛陀說:「得菩提故名為菩薩」,重點在於菩薩是「能得究竟菩提」而非「已得究竟菩提」。 (21-8) 「禪定」離心之散動,又稱為「不動業」, (21-9) 本來就有而且不會改變的稱之為「性」, (22-1) 因為如果有一個本來就有而且不會改變的「菩薩性」,就不必供養六方,這是因為本來就能得究竟菩提而成佛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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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若有性者下,(22-3)結成菩薩性非本有不變心。(22-4)蓋既屬本有,則無初心;(22-5)既屬不變,則無退轉。以有初心及退轉心,證明非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而為以無量善業因緣發菩提心名菩薩。此上、雖依文加以說明,在未曾研究其他經典者,或能信解無疑,若曾研究過其他經典者,則反生難問矣!(22-6)蓋有一類經內,曾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一類經內,(22-7)言眾生分為五種性:有無性者,即是無聲聞、緣覺、菩薩等涅槃性;次有定性聲聞;定性緣覺;及大乘菩薩種性;又有不定性者,於聲聞、緣覺三乘種性不定。今此經言一切眾生皆無佛性,與彼諸經如何會通?
(22-3) 總結之前的論點為「菩薩性並非本有不變之心」。 (22-4) 既然菩薩性是本來就有的,那就沒有所謂的「初發菩提心」; (22-5) 既然菩薩性是不會改變的,那就沒有所謂的「退失菩提心」。 (22-6) 因為在所有佛陀講說的經典之中有某一類別的佛經內容, (22-7) 法相宗認為,眾生先天具足五種不同之性質,係由阿賴耶識中之本有種子所決定,乃無法改變者,所以立五性各別之學說。五種性即:1.無性 2.不定性 3.定性聲聞 4.定性緣覺 5.定性菩薩:
雖佛法為一貫之理,(22-8)但說經造論各有特重之點。特重之點,分境、果、行三種說之:境、即宇宙萬有──諸法性相,從宇宙一切法平等真如性言,離言說,絕思慮,一切眾生均屬平等,無二無別,則眾生皆有佛性;即無情之一草、一木、山河、大地,亦皆同此佛性。(23-1)此從境法之性,明皆有佛性者。若從境法之相上言,宇宙萬有各有其因,如草木之種子各各不同,(23-2)則有情眾生亦各有本識中一切種之功能差別;由此法相境以觀察,即有無性、三乘性、不定性之分也。有經論從果上談,又有不同:如涅槃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法』。蓋從果上觀一切法,一切眾生皆佛之法身,故皆有以佛為性之義。(23-3)然法華經彰佛果教之力,可明一切眾生皆無佛性。故曰:『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以一切法從眾緣生,眾生初非有佛性,須有已成佛者大悲教化之殊勝增上緣,乃可令其生起佛性,即頓起佛性;先起聲聞、緣覺之性,後被佛化,迴發大心起佛之性。此皆依佛之教化為因緣而生起,初皆無性,(23-4)此法華依菩提果之說也。此經特重在行,已說如前。以重行故,故以能發心修行者為有菩薩性。譬如發羅剎之心,行羅剎之行,即有羅剎之性;發人、天之心,行人、天之行,即有人、天之性;皆以發心修行為準。此經以特重在行,所以能發人、天之心,修行五戒、十善,為有人、天之性;以發菩提之心,修菩薩之行,則有菩薩之性;(23-5)若能修集無量無漏業,三大劫滿則能成佛。此顯本經重行之宗旨所在,(23-6)故菩薩性既不是已得菩提者,(24-1)又不是本有不變者,須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方有此性,方名菩薩。然此經與法華所說之義,雖屬相近,(24-2)唯法華是從佛果菩提為緣起一面說,故重在果;此經則從眾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面說,故重在行;(24-3)但其理則相通無滯。此是辨明能供養六方六度之菩薩性;明有此菩薩性者,則名為菩薩。
(22-8) 但是佛陀所說的經和菩薩祖師們所造的論,為了契合不同根機的眾生,通常各自有特別注重的不同觀點。 (23-1) (所謂的「境」這個佛法觀點,就是從一切諸法的「性」以及「相」去了解宇宙萬有。) 這裡從「境」法的「性」去討論,說明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23-2)
則有情眾生的八識田中一切種子的功能也各各有所不同; (23-4) 這是法華經依照究竟成佛的角度來說的。 (23-5) 如果能夠修行累積無量無邊的福德以及具足能斷除貪瞋癡煩惱的智慧, (23-6) 所以在本經中,所謂的「菩薩性」指的既不是已經得到究竟佛果菩提, (24-1) 也不是指眾生本來就有而且不會改變的佛性, (24-2) 但是法華經是從究竟佛果菩提,為眾生發菩提心必要的緣起這一方面來說, (24-3) 但是法華經和本經的義理則是互相通達而沒有滯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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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辨明所發生之菩提心 戊一 明十種能發因
『善男子!有諸眾生受行外道,(24-4)不樂外典顛倒說故,發菩提心;(24-5)或有眾生住寂靜處,內善因緣,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觀生死過,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惡、聞惡,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深知自身貪欲、瞋恚、愚癡、慳嫉,為呵責故發菩提心;(24-6)或有眾生見諸外道五通神仙,發菩提心;(24-7)或有眾生欲知世間有邊無邊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聞如來不思議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生憐愍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愛眾生故,發菩提心。
(24-4) 後來因為不喜愛外道的經典內容錯誤顛倒亂說的原故,(原故=緣故) (24-5) 或者是有眾生喜歡居住在寂靜處遠離煩惱塵垢,內心具有善根因緣, (24-6) 或者是有眾生看到那些外道具足五種神通的仙人,心生羨慕並且想進一步超越他, (24-7) 或者是有眾生想要知道這個世間是有邊或者是無邊的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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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之能發因,有十種:一、捨棄外道,由捨邪說而歸投正法者。此種人、現時最多,(25-1)如由同善社、道院、乩壇等信從鬼神教者,以從理論上研究其說難得成立,所說多與事實不符,(25-2)乃捨卻不符事實之邪教邪師,發心歸佛、正知正見以修學也。二、為內因善根所啟發,以先有善根故。三、觀生死流轉,六道往返時生時死,無間息時,見生死有無限之過失而發起菩提心故。四、有眾生見惡、聞惡,引起悲愍心,欲救拔眾生苦惱而發菩提心故。五、有人體會慳是貪之一分,嫉為瞋之一分,(25-3)此為覺自己與眾生,(25-4)皆須闡明煩惱之根本,故發心對治。六、五通: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通;(25-5)佛菩薩則更有漏盡通,合之則為六通。但佛菩薩雖有六通,非有度眾生之必要,則不常顯現;外道特重在神通,專以眩耀人心。此為羨慕神通以為降伏外道,乃發菩提心故。七、(25-6)為求知欲所驅使,現在講科哲學亦類是;(25-7)如欲知世界有始無始,有終無終,有中無中,有邊無邊等,為澈底了知個中道理,故發求無上覺之菩提心。八、為羨慕佛道故。因佛有十號,以觀佛有最尊最勝之不思議事,自己亦欲成就佛事故。九、即眾生有苦而欲救濟,起憐愍心,認為非發菩提心則不能成辦。十、欲成就其所親愛而發心,觀眾生如父母、兄弟、妻子,親愛之極,故發心普度。
(25-1) 例如由「同善社」(一貫道的佛堂)、「道院」(道教的宮廟)、 (25-2) 於是捨棄那些不符合事實真理的邪教和邪師, (25-3) 這是因為覺悟到自己與眾生想要離苦得樂, (25-4) 都必須要了解明白煩惱的根本(貪欲、瞋恚、愚癡), (25-5) 佛菩薩則除了五通之外還有能斷除一切煩惱的「漏盡通」, (25-6) 因為強烈求取知識的慾望所驅動, (25-7) 例如想要知道世界是有一個開始還是沒有一個開始,是有一個結束還是沒有一個結束,是有一個中心點還是沒有一個中心點,是有邊際還是沒有邊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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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示三種所發心
『善男子!菩提之心,凡有三種:謂下、中、上。(26-1)若言眾生定有性者,云何說言有三種耶?(26-2)眾生下心能作中心,中心作上,上心作中,中心作下。眾生勤修無量善法,故能增上;不勤修故,便退為下。若善修進則名不退,若不修進名之為退。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善故,名不退轉;若不如是,是名退轉,如是菩薩則有退心及恐怖心。若一切時中為一切眾生修集善法,得不退轉,是故我記是人,決定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明三種所發之菩提心,所謂下心能作上中心,中心能作上心,上心能作中心,中心能作下心。此之下上、上下,即增進退轉之意。下心即是聲聞心,中心即是辟支佛心,上心即是菩薩心。有先發菩提心,後退發聲聞、緣覺心者;亦有先發聲聞、緣覺心,後發菩提心者。是上中下變動不定,以勤故上進,不勤故不進,且不進則為退,進為不退。要於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故,方名不退。倘有一念之退心及恐怖心,即為退。若不退轉。則佛定可授記,(26-3)記其經若干時即可成佛。
(26-1) 如果說眾生都固定有一不變的「菩提性」, (26-2) 眾生發起下等聲聞心能夠增進為中等緣覺心,中等緣覺心能夠增進為上等菩薩心,上等菩薩心能夠退轉為中等緣覺心,中等緣覺心能夠退轉為下等聲聞心。 (26-3) 授記此菩薩經過多少時間之後就可以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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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辨發心無定性
『善男子!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定性,已發聲聞、緣覺心者,則不能發菩提之心。善男子!譬如眾僧無有定性,是三種性亦復如是。若有說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諸外道等無因果故,如自在天非因非果。』
此發明菩提心無有定性。僧眾和合無有定性,如僧眾原為五六人,今日離去一二人,明日又來二三人,分子不定,時有變動。以喻三種菩提變動如是。若說有定性者,即是外道之見,以佛說諸法因緣生;所謂諸法皆空,亦是明因緣變化之無定性。外道有自在天者,與耶教之創造主宰,體用相同;謂為本有不變,即為非因非果。因是能變者,如穀種生穀則因已變果,自在天既常不變,則為非因非果。然佛法中之平等真如雖亦非因果,(26-4)但不於因果外有其存在,(26-5)不過遍於一切因緣生果諸法中之理性;自在外道乃於因果之外,有其本有不變之存在,故為外道。
(26-4) 但是並不是在因果法則之外還有一個平等真如的存在, (26-5) 只不過平等真如是普遍存在於一切因緣產生果報諸法中的理性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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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辨菩薩性之因緣生
『善男子!或有人說菩薩之性,譬如石中定有金性,以巧方便因緣發故,得為金用;菩薩之性亦如是者,是梵志說。何以故?梵志等常言尼拘陀子有尼拘陀樹,眼有火石,是故梵志無因無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尼拘陀子具足而有尼拘陀樹,當知即是梵志因果,是義不然。何以故?因細果麤故。若言眼中定有火者,眼則被燒;眼若被燒,云何能見?眼中有石,石則遮眼;眼若有遮,復云何見?善男子!如梵志說:有即是有,無即永無;無則不生,有不應滅。若言石中有金性者,(26-6)金不說性,性不說金。善男子!(27-1)因緣故則有和合,(27-2)緣和合故本無後有,如梵志言無即永無,是義云何?(27-3)金合水銀,金則滅壞,若言有不應滅,是義云何?若說眾生有菩薩性,是名外道,不名佛道。善男子!(27-4)譬如和合石因緣故而有金用,菩薩之性,亦復如是。眾生有思,名為欲心,以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是則名為菩薩性也。善男子!(27-5)譬如眾生先無菩提後乃方有,(27-6)性亦如是先無後有,(27-7)是故不可說言定有。』
(26-6) 金礦既然已經開採出金子了,就不必再說含有金的性質;既然說是含有金的性質,那就表示還不能說是金子。 (27-1) 有因有緣所以有因緣和合, (27-2) 有因緣和合所以本來沒有的事物,因緣和合之後就有了, (27-3) 把金粉調和水銀,金子就會融化滅壞於水銀之中,如果像梵志外道說的「有就永遠是有不應該滅壞」, (27-4) 譬如說一定要和合礦石以及開採等因緣才能產生金子的作用, (27-5) 譬如說眾生一開始並沒有菩提性,然後因為有了思欲菩提之心才有菩提性, (27-6) 可見菩提性也是如因緣和合一般,一開始沒有,要等到因緣和合之後才有, (27-7) 所以不可以說一切眾生都一定有菩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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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此處再辨因緣生。(28-2)石中有金性,是梵志所說,即因中有果說。尼拘陀樹、即菩提樹,此樹甚大,略與廣東榕樹相似。此樹之子甚小,小子內有大樹,亦即因中有果。(28-3)人眼患病,或覺燒疼,或覺有星障。(28-4)彼謂眼中本有火與石,(28-5)燒即是火,障即是石,亦即因中有果。(28-6)若謂好眼已有火石,尼拘陀子已有尼拘陀樹,所以因即是果,此與事實相違!子小樹大,是因細果粗,如何子即是樹?(29-1)又若眼好時即有火者,何以眼不被燒?(29-2)眼好時即有石者,何以眼不被遮?彼執有定性,故說有即永有,無即永無,此近數論派所說。如此則無生滅,(29-3)無生、則與因緣和合本無後有之事實相違,(29-4)無滅、則與金合水銀金即滅壞之事實相違。且既已有金,則不必說性;既說是性,不能說即是金。如礦石不能作金用,以非金故。梵志之說與理相背,是故若說眾生定有菩薩性者,則為外道;以有善業因緣和合始有菩薩性故。(29-5)欲心、即願欲之心。發菩提心,即發菩提之願。欲、即志願得菩提之心,以此即名為菩薩心故。不可謂眾生定有菩薩性,要成佛方得名菩提,要發心方名有菩薩性。雖無有決定性,若一發欲得菩提之心,則無論男女長幼,即皆為有菩提心之菩薩。
(28-1) 此處經文再次分辨判別菩薩性是因緣所生。 (28-2) 礦石之中含有金子的性質, (28-3) 人的眼睛如果染患了角膜炎等疾病,或是會覺得眼睛像火在燒一樣疼痛,或是覺得眼睛好像被星星一般的小石子遮障住了。 (28-4) 外道梵志因中有果的錯誤見解會說:「健康的眼睛中本來就有火和石」, (28-5) 眼睛患病會覺得眼睛像火在燒一樣疼痛,這是因為眼中本來就有火的性質;眼睛患病會覺得眼睛好像被星星一般的小石子遮障住了,這是因為眼中本來就有石的性質;也就是因中有果的道理。 (28-6) 如果說好的眼睛之中已經有火和石的性質, (29-1) 又如果說眼睛好好的時候就有火的存在, (29-2) 眼睛好好的時候就有石的存在,為何眼睛不會被遮障? (29-3) 外道梵志說的無生、則與因緣和合:本來沒有後來因緣和合生起而有 的事實相違背, (29-4) 無滅,則與金子調合水銀之後,金子就會消滅散壞 的事實相違背。 (29-5) 欲心,就是願望欲求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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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 揭示綱宗 丁一 彰一切菩薩之義類
『善男子!求大智慧,故名菩薩;(29-6)欲知一切法真實故,大莊嚴故,心堅固故,多度眾生故,不惜身命故,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退轉,二者、不退。已修三十二相業者,名不退轉;若未能修,是名退轉。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菩薩奉持八重,具足清淨,是名不退;在家菩薩奉持六重,具足清淨,亦名不退。』
(29-6) 希望知道一切宇宙萬法真理實相的原故,
大智慧、即大覺,亦即佛智。由覺慧相應而得之──一切智、一切種智、自然智──廣大普遍之覺慧,欲求如此智者,為菩薩;此總明菩薩之義。次別明菩薩之義為五:一、(30-1)欲知宇宙一切法之究竟真實,此亦求智之動機。何故求智?此為發菩提心品之綱領。大概世人求學問事業,都不外乎求安樂、免苦惱,及求知識得智慧之二種,(30-2)世人一切欲望不外此二。此中對宇宙萬有、(30-3)法界諸法之求知,(30-4)即最高無上之求知欲,因此可成一切智故。如法華經言:『諸法實相,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了知』。二、大莊嚴,為此後自他莊嚴二莊嚴品之綱領,即福智兩足尊之謂。三、心堅固,(30-5)以志向絕對,(30-6)住持趣向,發心修行,不免遭遇困難;要心志堅固,才能勝彼私欲。欲堅固,則須受戒,所以有受戒品文。四、多度眾生、為六波羅蜜品、三十二相業品之綱領;種種菩薩,皆為度生。五、不惜身命,菩薩為度生而受身,眾生為煩惱牽引而受身,菩薩為度眾生入生死海,具足福智莊嚴,施捨資財;既為度生受身,則如手足頭目等皆可施捨,無慳惜心。命、即命根,亦皆可為度生而施捨。蓋菩薩真能照見五蘊皆空,即人我已盡,得生忍智,依摩訶般若而度生,(30-7)以身命與資財及無畏等無差異。上來明為求智慧等而發心,既發心、更須修行,是為菩薩定義。要具五義,方為菩薩。菩薩大乘、如車中之火車,能載多數人至目的地。
(30-1) 希望知道宇宙一切萬法的究竟真理實相, (30-2) 世間人一切的欲望不會超出「求安樂、求知識」這兩種。 (30-3) 對於十法界一切「事理」、「性相」諸法的求知慾, (30-4) 就是至高無上的求取知識的慾望, (30-5) 因為菩薩的意志趨向一定不能改變, (30-6) 要守住護持內心意志的趨向, (30-7) 以身體生命布施 與 資金錢財布施 以及 令眾生無所畏懼的布施 平等而沒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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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明菩薩之種類。二種菩薩,(31-1)以退不退分。(31-2)在真發心以前,不名有退無退;既發心已,(31-3)於十信中六信名信不退;初住名發心不退,此要圓具十信,才到發心不退;第七住為位不退,修菩薩行至第七住方不退,故發心在因中修行,於第六住尚有退轉;到初地方證真理,證真能不退,故名為證不退;(31-4)第八地則為念不退,(31-5)以其念念任運增進,真智現前故,(31-6)七地以前則尚起俱生煩惱。有說到三劫行滿,方修三十二相。或說:從初發心住已修三十二相業,即是初住。至三十二相業,下面專有一品說明。前明退不退二種,下明出家在家二種,即以持戒堅固與否明退不退,足證此經重在戒行。(31-7)此中八重、六重,為輕重之重,其重者犯則不可悔,犯則失戒體,可悔則輕。比丘戒四重,瑜伽菩薩戒亦四重。八重:即以比丘四重──殺、盜、婬、妄,與菩薩四重──自讚毀他、慳不施法、瞋不受悔、說相似法,合為出家八重。以此八重完全修持無犯,可名不退。在家六重:此經受戒品所明之六重、二十八輕,即在家菩薩之戒,至下受戒品時詳言之。亦要完全不犯,方為不退。足見此經重持戒以示宗旨之所在。
(31-1) 以會退轉、不會退轉這兩種來區分菩薩的類別。 (31-2) 在還沒有真正的發菩提心之前,不能說是有退轉、或是沒有退轉; (31-3) 法相宗立四不退:信不退、位不退、證不退、行不退(念不退),在菩薩階位十信之中的第六信稱為「信不退」; (31-4) 菩薩階位第八地則是稱為「念不退」(行不退), (31-5) 因為菩薩修到第八地(不動地),證得無生法忍,每一個念頭都超越了有為與無為,自然能不斷的增上進步, (31-6) 菩薩修到第七地(遠行地)以前則還會起「俱生煩惱」(先天的、與生俱來的、深藏於潛意識微細的煩惱)。 (31-7) 此段經文中提到的出家菩薩八重、在家菩薩六重,是指輕戒與重戒的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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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顯在家菩薩之殊勝
『善男子!外道斷欲所得福德,勝於欲界一切眾生所有福德;須陀洹人勝於一切外道異見;斯陀含人勝於一切須陀洹果;阿那含人勝於一切斯陀含果;阿羅漢人勝於一切阿那含果;辟支佛人勝於一切阿羅漢果;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一切辟支佛果。出家之人發菩提心,此不為難,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是乃名為不可思議。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時,(31-8)從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諸天,皆大驚喜,作如是言:我今已得人天之師』!
(31-8) 從欲界六天最底層的四天王天,一直到色界十八天最上層的阿迦尼吒天(色究竟天),這兩者之間包括所有欲界和色界各層天的天人,
此以比較而顯殊勝。善男子以下,皆以比例而說。外道亦能修世間四禪、八定,能斷五欲,能超欲界諸天。須陀洹、即小乘聲聞初果,由聞佛所說法,修行解脫;聲聞四果,此為第一。(32-1)義為預流,即初入聖人之流類。已勝一切外道,超過非想非非想天,證人空無我見,(32-2)見所斷惑皆已斷竟。(32-3)非真實見為異見。斯陀含人為聲聞第二果,義為一來,謂於人間一往來也。阿那含為聲聞第三果,義為不還,即生色界五不還天,不還人間即可證阿羅漢果。阿羅漢、依法華有十九種義,(32-4)根本義為無生。辟支佛人,(32-5)義為獨覺或緣覺,以從十二因緣得覺,謂之緣覺;以不聞佛說法而自覺,又謂之獨覺;其智慧超過阿羅漢果。上來不專講在家,此下特講在家。在家人若能真發菩提心,不僅勝過外道,乃至辟支佛均超過之。就此可見發菩提心之尊貴,不要自貶去供養外道鬼神。從前有一羅漢,以他心通見跟隨背後負著包袱之小沙彌忽發菩提心,羅漢應時知其發心,即將包袱取來自負,讓沙彌前行。沙彌忽想起菩薩行之難行,有退心,羅漢即將包袱交還,仍令沙彌背負後隨。沙彌問:何緣如此?羅漢為說:發菩提心即超越阿羅漢,一有退轉即不及阿羅漢。
(32-1) 須陀洹的意思是「預流」(參預聖人之流),也就是最初入於聖人的等級階位。 (32-2) 見所斷惑(見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都已經徹底斷除究竟。 (32-3) 外道並非有真實的見解所以稱為「外道異見」。 (32-4) 「阿羅漢」主要根本的意思是「無生」(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報)。 (32-5) 「辟支佛」的意思是「獨覺」或者是「緣覺」,
出家之人以下,言在家發心之難。出家人捨離五欲,無惡緣纏繞,清淨易進;在家之人,於五欲之中能發菩提心,真不可思議,以其有許多惡濁因緣故。四天王天為第一天,阿迦尼吒天是色究竟天,共有二十四天,皆生驚異歡喜,以其於惡因緣中能發菩提心,當為人天師表,即與佛無異故。由持戒清淨,宗旨在重行,尤重在家菩薩行故,特在此品顯其殊勝,故可謂在家菩薩經。已顯全經綱宗,以下各品,於綱宗內詳明其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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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正說分 乙一 明能行六度之菩薩 丙一 廣說修成菩薩之行 丁一 策發心願 戊一 策發總心 己一 明發心相
現講發菩提心品,(二1-1)即明發心義相。發菩提心,此心上已說明發求菩提或求佛果之願欲,對佛果起求得之心,(二1-2)可謂發願欲心或誓願心,(二1-3)即對菩提願欲之心;(二1-4)到初住成勝解;由十住到十迴向,欲、勝解、念具足;到四加行得定;入初地得無漏智,方是真正菩薩。其初發心之實質,即願欲。
(二1-1) 此品即是說明發菩提心的義理與相狀。 (二1-2) 可以說是發起一種期望欲求的心或是立誓發願的心, (二1-3) 也就是對於菩提佛果期望欲求的心; (二1-4) 菩薩到初住位成就了深刻而堅定的信解;
發菩提心品第二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眾生云何發菩提心』?
云何、即為何因、何以、何方法之意,發起以下第二段世尊之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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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世尊說 辛一 分別廣說 壬一 信解發菩提心
『善男子!(二1-5)為二事故發菩提心:一者、增長壽命,二者、增長財物。復有二事:一者、為不斷絕菩薩種姓,二者、為斷眾生罪苦煩惱。復有二事:一者、自觀無量世中受大苦惱,不得利益;二者、雖有無量恒沙諸佛,悉皆不能度脫我身,我當自度。復有二事:一者、作諸善業,二者、作已不失。復有二事:一者、為勝一切人天果報,二者、為勝一切二乘果報。復有二事:一者、(二1-6)為求菩提道受大苦惱;二者、為得無量大利益事。復有二事:一者、(二1-7)過去、未來恒沙諸佛皆如我身,二者、深觀菩提是可得法,是故發心。復有二事:一者、(二1-8)觀六住人雖有轉心,猶勝一切聲聞、緣覺;二者、勤心求索無上果故。復有二事:一者、欲令一切眾生悉得解脫,二者、欲令眾生解脫、(二2-1)勝於外道等所得果報。復有二事:一者、不捨一切眾生,二者、捨離一切煩惱。復有二事:一者、為斷眾生現在苦惱,二者、為遮眾生未來苦惱。復有二事:一者、(二2-2)為斷智慧障礙,二者、(二2-3)為斷眾生身障。
(二1-5) 眾生為了這二件事情的緣故發起菩提心: (二1-6) 為了追求珍貴的菩提道不惜忍受大苦惱; (二1-7) 心想過去世及未來世有恆河沙數那麼多的諸佛都和我本身一樣(從凡夫身發菩提心而成佛), (二1-8) 觀察第六住位之前發菩提心的眾生,雖然不到第七住位(位不退)還會有退轉菩提心的可能, (二2-1) 超越勝過外道宗教等所能得到的解脫果報。 (二2-2) 為了斷除智慧的障礙(即無明無知等所知障), (二2-3) 為了斷除眾生身心果報的障礙(即惱亂有情身心之煩惱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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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解發菩提心有十二種二事,(二2-4)凡此皆是最初外凡發心,未到十信位,是由外凡進入十信位之發心。先說之二事,就平常人說,即長命富貴、多福多壽。雖是平常人所求,然亦至佛乃為具足福壽者。又二:一、為不斷絕菩薩行,二、為斷眾生種種罪苦煩惱。又二:一、以三世因果已明,認為造業受苦而不得利;二、以無量恒沙諸佛皆不能度脫己身。又二:為濟世利人廣作善業,(二2-5)但人由求知求經驗至能作善,(二2-6)忽已衰老而死,(二2-7)故常作已而失,(二2-8)發菩提心乃不失之。又二:(二3-1)勝一切義如前已說。又二:一、(二3-2)為不惜受大苦惱,(二3-3)若不立堅固志願不成;二、為得無限量利益,一切世界之利益,得已易失,惟發心後不失。又二:一、過去、未來諸佛未發心修行時,亦與我同;二、如不可得,即是妄想,既是可得,當立志求之。又二:一、(二3-4)七住不退,(二3-5)六住以前有退轉,(二3-6)猶勝緣覺;二、發心勤求,亦須立願。又二:欲令眾生解脫勝於外道解脫,亦須立願。又二:菩薩以大悲度一切眾生,眾生無盡,故須不捨;自斷煩惱,方能度他。又二:為遮眾生現在未來苦惱,故須立願,以眾生無知,菩薩能以智悲斷遮之。又二:(二3-7)智慧障礙即所知障,(二3-8)佛智被無明無知所障;眾生身報障,由煩惱業所招故,即煩惱障。欲斷此二,故發菩提願。
(二2-4) 總括來說這二十四種情形,都是剛開始還未進入菩薩階位之外的凡夫,發起菩提心的因緣, (二2-5) 但一般人由於求知識求經驗以至於能作種種善事, (二2-6) 卻因為無常迅速忽然就已經衰老而死亡, (二2-7) 所以常常作了世間的善事之後還會失去其利益, (二2-8) 只有發菩提心才可以生生世世都不會失去其功德利益。 (二3-1) 一者、為勝一切人天果報,二者、為勝一切二乘果報。這兩個「勝一切」的意思如同前面已經解說過的一樣(就不重複再說了)。 (二3-2) 為了追求珍貴的菩提道不惜忍受大苦惱, (二3-3) 如果不能立定堅固的志願就無法成就難能可貴的菩提道; (二3-4) 發菩提心菩薩雖然要到「七住位」才算是「位不退」, (二3-5) 六住位以前還是會有退轉的可能, (二3-6) 但是其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的功德仍然勝過聲聞和緣覺; (二3-7) 為斷智慧障礙故發菩提心,這裡所說的「智慧障礙」指的就是「所知障」, (二3-8) 眾生本有能覺悟一切萬法真理的佛智被無明無知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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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修習發菩提心
『善男子!發菩提心有五事:一者、親近善友,二者、斷瞋恚心,三者、隨師教誨,四者、生憐愍心,五者、勤修精進。復有五事:一者、不見他過,二者、雖見他過而心不悔,三者、得善法已不生憍慢,四者、見他善業不生妒心,五者、觀諸眾生如一子想。』
此即以修習兩種五事、發菩提心。此由學習發心,為十信位菩薩。為要長成菩薩心故,須修:一、親近善友,佛、菩薩等皆是善友。二、斷瞋恚心。三、順師教誨。四、對眾生生憐愍心。五、勤修精進。又有五事:一、觀他人須從好處看,不觀其過。二、(二4-1)菩薩雖方便為人,(二4-2)而難使離過,仍不厭悔。三、發心修行,若得善法或好境界,或得禪定清淨,或得好稱譽等,若生憍慢,則如好食中放毒藥,成為有漏之善。四、一生嫉心,則成有漏。五、有二子,或生偏心,若只一子,決無異心。前來猶非真實發心,不過由信解以修習發心而已。
(二4-1) 發菩提心的菩薩雖然運用種種的方便法門為令眾生生起善根, (二4-2) 然而當難以使眾生遠離罪過之時,仍然不會有厭惡後悔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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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 真正發菩提心
『善男子!有智之人發菩提心已,即能破壞惡業等果如須彌山。有智之人,為三事故發菩提心:一者、見惡世中五濁眾生,二者、見於如來有不可思議神通道力,三者、聞佛如來八種妙聲。復有二事:一者、了了自知己身有苦,二者、知眾生苦如已受苦,為斷彼苦,如己無異。』
此以三事、二事說。有勝解之智者,其發心乃為真發心,即能破惡如須彌山。須彌山、即妙高山,此界最高之山也。有智之人,以三事故發心:一、以大悲心,觀眾生在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之五濁中,欲為救度,(二4-3)然非有無上菩提不可;此一、為下度眾生。二、見佛神力,欲得佛果事;三、聞佛法音,故欲成佛;此二、為上求佛道。八梵音:一、轉好,二、柔轉,三、和適,四、尊慧,五、不妄,(二4-4)六、深造,七、不誤,八、不竭。(二4-5)此三為內由悲智,外藉教法之勝緣以發心也。又二:了了自知,(二4-6)知最深切苦,即聲聞苦諦,所謂三苦、八苦;此一是三乘共法。二、即大乘不共法,以有同體大悲心故。(二4-7)第一句通發三乘心,第二句惟發大乘菩提心。
(二4-3) 然而一定要有佛陀無上的菩提智慧才可救度五濁眾生; (二4-4) 如來八音又作: 極好、柔軟、和適、尊慧、不女、不誤、深遠、不竭。
六、深造音:即深遠音。謂佛智幽深,行位高極,所出音聲自近而遠,徹至十方,令近聲非大,遠聞不小,皆悟甚深幽遠之理。
七、不誤音:謂佛智圓明,照了無礙,所出音聲諦審真實,無有差謬,能令聞者各獲正見。
八、不竭音:謂如來願行無盡,住於無盡法藏,所出音聲令聞者尋其語義,無盡無窮。
(二4-5) 此三事是由於內心中的慈悲與智慧,以及藉著外在佛陀教法的殊勝因緣而發起菩提心呀。
(二4-6) 了知自己本身最深刻而切實的痛苦, (二4-7) 第一句「了了自知己身有苦」是聲聞、緣覺、菩薩此三乘共通的發心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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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揭示正宗
『善男子!若有人能發菩提心,當知是人能禮六方增長命、財,不如外道之所宣說』。
若能發心,即成菩薩,即能增長命之與財,亦即增長功德法財;可度眾生,可成佛道,(二4-8)即揭示正宗之別於外道。
(二4-8) 即明白顯示佛教正宗(以行六度為禮六方)和外道邪宗是有差別的。
悲品第三
先明大悲生因,即悲品,後明解脫,即解脫品。
己二 辨發心因 庚一 大悲生因 辛一 問答發因 壬一 通問發因
善生言:『世尊!(三1-1)彼六師等不說因果,如來所說因,有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如佛初說發菩提心,(三1-2)為是生因、是了因耶』?
悲、即慈悲之悲,悲天憫人之悲,亦即哀憐之心,是為悲義;須依一切眾生所發。又須了知眾生性空,方謂大悲,非僅對自已親愛者所起悲痛之謂。但悲有淺深,(三1-3)不到佛果,則悲起皆待緣;一到佛果,則悲不必由緣而起,即是同體無緣大悲。在此品中,明應如何發起悲心,進而起菩提心。
發即是發見、或發生,發見、在科學上亦謂發明,不過發生是生因,發見是了因。此段文即通問發因。此文即善生問佛義,六師在前第一品已講過。外道因果不得成立,雖說因果,等於不說,即六師說因果之理,不能通達。如來、亦即佛陀尊稱之一。生因、即能產果者。了因、即明了因;如屋內電燈之光一照,則室內各物皆現,室內各物並非燈光所生,不過因光發現而已。前兩品皆言發菩提心,(三1-4)究竟發心之發,是發生、抑發見耶?
(三1-1) 那些六師等外道沒有說明正確真實的因果法則(果者從因有,事成名為果。), (三1-2) 因之體有二,如種之生芽曰「生因」;如燈之照物能令果明了曰「了因」。 發菩提心是屬於「生因」、還是「了因」呢? (三1-3) 沒有修行到佛陀所證的果位境界,則悲心的生起都還必須依憑種種的因緣; (三1-4) 究竟發菩提心的「發」,是屬於「發生」(生因)、或者是「發見」(了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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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廣答因義 癸一 汎說多種因相
『善男子!我為眾生或說一因,或說二因,或說三因,或說四因,或說五因,或說六、七、至十二因。(三1-5)言一因者,即生因也。(三1-6)言二因者,生因、了因。(三1-7)言三因者,煩惱、業、器。(三1-8)言四因者,所為四大。(三2-1)言五因者,未來五支。(三2-2)言六因者,如契經中所說六因。言七因者,如法華說。言八因者,現在八支。言九因者,如大城經說。言十因者,如為摩男優婆塞說。(三2-3)十一因者,如智印說。十二因者,如十二因緣。善男子!(三2-4)一切有漏法無量無邊因,(三2-5)一切無漏法無量無邊因,(三2-6)有智之人欲盡知故,發菩提心;是故如來名一切智。』
(三1-5) 佛法中針對眾生不同的根機,有時候會有種種不同的說法。說有一種「因」,就是指「生因」(生果之因種)也。 (三1-6) 說有二種「因」,就是指「生因」、「了因」(如燈照物,了了可見)。 (三1-7) 說有三種「因」,就是指「煩惱」、「業習」、「器世間」。 (成實論立三因:
一、生因:法生之時能為因者,如善惡業為苦樂報之因,即六因中之異熟因也。 (三1-8) 說有四種「因」,就是指「地水火風四大」(四大元素代表堅、濕、暖、動四相)。 (三2-1) 俱舍論、涅槃經有提到另二種「五因」,不過「五因」在此指的是十二因緣中的未來五支:愛、取、有、生、老死。 (三2-2) 說有六種「因」,例如在佛經中所說的因體有六種因: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 (三2-3) 說有十一種「因」,例如在佛經「佛說如來智印經」中說。 (三2-4) 世間的一切有為法(染污有煩惱之法)有無量無邊的因, (三2-5) 出世間的一切無為法(清淨無煩惱之法)有無量無邊的因, (三2-6) 有智慧的人想要完全了知一切有漏法、無漏法因體的緣故,而發起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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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者,呼善生而答之也。十二因以上,(三2-7)有說十五依處,(三2-8)二十四因,乃至無量因者。十二因、就是普通所講十二因緣也。一因:(三3-1)為生因之因,因所生者為果,能生果者為因。二因:在涅槃經中常說為生因、了因。三因者:煩惱與業為內因,器即器世界為外因。(三3-2)有根生為正報,(三3-3)此中正指為因之業報。四因:為四大,即地、水、火、風,亦即內身外器皆地、水、火、風所成。又通常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亦為四因。五因:未來五支,即十二因緣中之愛、取、有、生、老死。六因:為眾多契經所說。梵文修多羅,修婄路,華語契經,為眾經之通名;(三3-4)因佛說法契理契機,故具言契經。不契理、則不能切合真理;不契機、則不能化度眾生。
(三2-7) 成唯識論(唯識宗)有說「語依處、領受依處、習氣依處...等」十五種因緣依處, (三2-8) 二十四緣指促成諸法生起的二十四種條件(此一名相乃錫蘭分別上座部所特有), (三3-1) 是指「生因」(生果之因種)的「因」,「因」所生的是「果」,能生「果」的是「因」。 (三3-2) 有情之身心生命為「正報」(由於過去世之業因而感得,乃相對於「依報」(國土器世間)而言), (三3-3) 於此文中說的正是指三因中之業因所感得的果報。 (三3-4) 因為佛陀說法必定契合實相的真理也契合眾生的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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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在大小乘論皆說之:(三3-5)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3-6)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三3-7)五、遍行因,六、異熟因。七因者:法華經並無明白說七因之文,不過在方便品內有十如是,除後二──果報及本末──其前即為七因。八因者:即十二因緣中現在八支,所謂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九因者:出大城喻經。十因者:摩男優婆塞、為佛之弟,即須承王位欲出家未能者。(三3-8)此二經,待考。大乘論中有明十種因者,即(三4-1)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4-2)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三4-3)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三4-4)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三4-5)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前六因、俱舍論詳說之;十因、瑜伽師地論論之亦詳。
(三3-5) 一、能作因:謂眼與色為緣,能生眼識;乃至意與法為緣,能生意識等,皆名能作因。 二、俱有因:謂心與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濟,故名俱有因。 (三3-6) 三、同類因:謂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為因,現在善法與未來善法為因,故名同類因。惡法、無記法,亦復如是。 四、相應因:謂心王與心所共相應,故如親友知識和合成事,故名相應因。 (三3-7) 五、遍行因:謂苦集二諦下之見思惑也。此見思惑遍於二諦,故名遍行因。 六、異熟因:謂行善惡因,得善惡報,異世而熟,故名異熟因。 (三3-8) 「大城喻經」、「摩男優婆塞經」這兩部佛經在大藏經中找不到,所以暫時存疑,留待查考。 (三4-1) 一、隨說因: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惑業繫縛之法,及不繫縛之法,隨其見聞覺知而起言說。 二、觀待因:諸有情欲求三界有繫縛之樂,及出世間不繫縛之樂,於彼之所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觀彼而對待。 (三4-2)
三、牽引因:由淨不淨之熏習,三界善惡諸行,於善惡之趣中,牽引善惡之自體。 (三4-3)
五、攝受因:三界之惑業繫縛之法,及不繫縛之法,悉為真實之見所攝受。 (三4-4)
七、定異因:三界繫縛諸法及不繫縛法,自性功能定有差異。 (三4-5)
九、相違因:三界繫縛之法及不繫縛之法將生時,若有障礙現前,則不得生。
十一因者:在漢文智印經不可考,但說有七因發菩提心:一、如佛菩薩發菩提心,二、正法將滅為護持故發菩提心,三、見諸眾生眾苦所逼起大悲念發菩提心,四、菩薩教餘眾生發菩提心,五、布施發心,六、因他發菩提心而發心,七,見如來相好莊嚴與聞佛教而發心;或漢譯簡略故。十二因:即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以其展轉為因,故名為十二因。有漏、如壼漏則茶盡,屋漏則水滴。無漏之法,(三4-6)分別說其因則為數無量無邊,如說六波羅蜜,八萬四千波羅蜜,無量數波羅蜜;有漏之法亦然。有智之人,為欲盡知有無漏一切因,故發菩提心。佛以悉知一切法無量無邊因,故稱為一切智者。
(三4-6) 如果要分別仔細說明「無漏法的因」則其數量是無量無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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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正辨悲是生因
『善男子!一切眾生發菩提心,或有生因,或有了因,或有生因、了因。汝今當知:夫生因者,即是大悲;因是悲故,便能發心,是故悲心為生因也』。
發菩提心或有生因,或有了因,或有生因、了因。生因者,即是大悲;無上菩提心非有大悲則不能發。不欲了脫生死,亦不能發菩提心。然小乘雖欲了脫生死,但無大悲,亦不能謂為發無上菩提之心。故修發菩提心,要從大悲修起。如穀播種,無種則穀不生,發菩提心亦然,無大悲則菩提心不生。』
辛二 問答修悲 壬一 善生問修悲法
『世尊!云何而得修於悲心』?
此即善生問如何而得修悲。
壬二 如來說修悲相 癸一 三十六因明生悲
『善男子!(1)智者深見一切眾生沈沒生死苦惱大海,為欲拔濟,是故生悲。(2)又見(三4-7)眾生未有十力、(三4-8)四無所畏、大悲、三念,我當云何令彼具足,是故生悲。(3)又見眾生雖多怨毒,亦作親想,是故生悲。(4)又見眾生迷於正路,無有示導,是故生悲。(5)(三5-1)又見眾生臥五欲泥而不能出,猶故放逸,是故生悲。(6)又見眾生常為財物、妻子纏縛,不能捨離,是故生悲。(7)又見眾生以色命故而生憍慢,是故生悲。(8)又見眾生為惡知識之所誑惑,故生親想,如六師等,是故生悲。(9)(三5-2)又見眾生墮生有界,受諸苦惱,猶故樂著,是故生悲。(10)又見眾生造身、口、意不善惡業,多受苦果,猶故樂著,是故生悲。(11)又見眾生渴求五欲,如渴飲鹹水,是故生悲。(12)又見眾生雖欲求樂,不造樂因,雖不樂苦,喜造苦因,欲受天樂,不具足戒,是故生悲。(13)(三5-3)又見眾生於無我我所生我我所想,是故生悲。(14)(三5-4)又見眾生無定有性,流轉五有,是故生悲。(15)又見眾生畏生老死,而更造作生老死業,是故生悲。(16)又見眾生受身心苦而更造業,是故生悲。(17)又見眾生愛別離苦而不斷愛,是故生悲。(18)(三5-5)又見眾生處無明闇,(三5-6)不知熾然智慧燈明,是故生悲。
(三4-7) 一切眾生沒有佛陀的十種智力(1.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 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 4.根上下智力 5.種種勝解智力 6.種種界智力 7.遍趣行智力 8.宿住隨念智力 9.死生智力 10.漏盡智力)、 (三4-8) 佛陀說法時勇猛安穩具有四種無所畏懼的自信(1.一切智無所畏 2.漏盡無所畏 3.說障道無所畏 4.說盡苦道無所畏)、 (三5-1) 又看見眾生倒臥在五欲(色聲香味觸、財色名食睡)的泥淖(ㄋㄠˋ)中而不能出離, (三5-2) 又看見眾生墮落六道輪迴投生於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三5-3) 又看見眾生於「無我」、「無我所有」的世間生起了「有我」、「有我所有」的錯誤思想, (三5-4) 又看見眾生沒有確定具備聲聞、緣覺、菩薩的種性,而流轉於(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五道之中, (三5-5) 又看見眾生處在愚癡無明昏闇之中, (三5-6) 不知道佛法猶如燃燒猛烈的火燄能令智慧如燈照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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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又見眾生為煩惱火之所燒然,而不能求三昧定水,是故生悲。(20)又見眾生為五欲樂造無量惡,是故生悲。(21)又見眾生知五欲苦,求之不息,譬如飢者食於毒飯,是故生悲。(22)又見眾生處在惡世,(三5-7)遭值虐王,多受苦惱,猶故放逸,是故生悲。(23)又見眾生流轉八苦,不知斷除如是苦因,是故生悲。(24)又見眾生飢渴、寒熱,不得自在,是故生悲。(25)又見眾生毀犯禁戒,當受地獄、餓鬼、畜生,是故生悲。(26)又見眾生色力、壽命、安隱、辯才、不得自在,是故生悲。(27)又見眾生諸根不具,是故生悲。(28)(三5-8)又見眾生生於邊地,不修善法,是故生悲。(29)又見眾生處饑饉世,身體羸瘦,互相劫奪,是故生悲。(30)又見眾生處刀兵劫,更相殘害,惡心增盛,當受無量苦報之果,是故生悲。(31)又見眾生值佛出世,聞說甘露淨法不能受持,是故生悲。(32)又見眾生信邪惡友,終不追從善知識教,是故生悲。(33)又見眾生多有財寶,不能捨施,是故生悲。(34)又見眾生耕田種作,商賈販賣,一切皆苦,是故生悲。(35)又見眾生父母、兄弟、妻子、奴婢、眷屬、宗室、不相愛念,是故生悲。(36)善男子!有智之人,應觀非想非非想處所有定樂,如地獄苦,一切眾生等共有之,是故生悲。』
(三5-7) 遭逢值遇會殘害虐待人民的國王, (三5-8) 又看見眾生投生在邊地卑賤的種族不能見聞佛法,
此即佛以三十六因明生悲。若佛大悲,須了眾生性空。三十六因者:一、深見眾生沉沒苦海、欲拔救故。二、見眾生無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之三念,欲彼具足故。廣說還有十八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亦是見賢思齊之意。三、即怨親平等無分別故。四、見眾生無有開示指導,欲示導故。五、見諸眾生沈耽五欲,──即財、色、名、食、睡──而又放逸,欲救濟故。六、見眾生等為財物所束縛而造惡,欲令捨離故。七、見眾生以色力健美、壽命延長而生驕慢,欲令悔改故。八、惡知識、即惡友,誑惑、即故意顛倒是非,偽似親愛,如六師外道,欲令眾生遠離故。九、苦略有三:即苦苦、行苦、壞苦,欲令眾生知苦斷苦故。十、身三:殺、盜、淫、口四: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三:貪、瞋、癡之十惡,欲令斷絕故。十一、渴求財、色、名、食、睡之五欲,愈求愈苦,欲令悔改故。十二、不樂苦而反造苦因,欲求樂而不造樂因,欲令離此倒行故。十三、我所、即我所有,所有、即法律上所有權義,(三6-1)非但我所有空,四大皆空,五蘊非有,何處去覓我?眾生不知,欲令知故。十四、有,有三有、五有、二十五有等之別,五有、即五道,謂人、天、地獄、餓鬼、畜生、之五趣,欲令超出此流轉故。十五、畏而又造,愚而不知,欲令知故。十六、多有因身心疾病等而更造殺生業者,欲令悔改故。
(三6-1) 不但「我」、「我所有」是生滅虛幻不實的空無,
十七、斷別離苦,先得斷愛,欲令斷故。十八、除無明黑闇,須要智慧光明,欲令熾然光明故。十九、除卻煩惱火,須用三昧水,三昧即定,所謂心靜自然涼,欲令得此故。二十、五欲本非樂,欲令勿以此造惡故。廿一、又有明知五欲之苦,而仍求之不息,欲令心息故。廿二、遇暴王不知求避而放逸,欲令悔改故。廿三、八苦即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熾盛,欲令斷除故。廿四、飢渴、寒熱,欲令自在故。廿五、眾生不自見毀戒得苦報,欲令悔改故。廿六、(三6-2)色力即健康,壽命即命根 ,長久安樂,均不能自在者,欲令自在故。廿七、諸根不具,為惡業所感,欲自悔改故。 廿八、邊地、即無佛法教化之地,欲令得佛法教化故。廿九、如現世互相搶奪之匪,皆因飢饉羸瘦,欲令免除故。三十、世界大戰,更相殘害,當受無量之苦,欲令免除故。在此時、如各國人皆想弭戰爭,求和平,即可從此生悲發心而實現和平。卅一、雖聞佛說法,每不能受持,欲令其改變故。卅二、從邪棄正,必受大苦,欲令反其道故。卅三、有寶不施,由此造惡,欲令悔改故。卅四、農工商苦,欲令解除故。卅五、不相愛亦惡業所感,欲令改悔故。卅六、總言一句,三界皆苦,而生非想非非想天,壽命經八萬大劫,然以佛法觀之,將來還有墮落地獄之苦,以在輪迴中故;一切眾生亦莫不然。前三十五為分別言之,此第三十六為總括說也。因見眾生有此種種之苦,所以生悲。
(三6-2) 經文所說的「色力」即是「健康」,「壽命」即是「命根」(生命的根本),希望健康與壽命能長久安寧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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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別以四因明大悲
『善男子!未得道時,作如是觀,是名為悲;若得道已,即名大悲。何以故?未得道時,雖作是觀,觀皆有邊,眾生亦爾;既得道已,觀及眾生皆悉無邊,是故得名為大悲也。未得道時,悲心動轉,是故名悲;既得道已,無有動轉,故名大悲。未得道時,未能救濟諸眾生故,故名為悲;既得道已,能大救濟,故名大悲。未得道時,不共慧行,是故名悲;既得道已,與慧共行,故名大悲。』
要證生空,即人我空,或生、法──人我、法我──空之智,如聲聞須陀洹果以上,或辟支佛以及初地菩薩,方謂之得道。若就廣義言,初住發菩提心之勝解行地,亦可謂得道。得道之後,法法無邊,以得生法空其智無邊故,觀眾生亦無邊,故名大悲。又生法空智,一切平等,雖與眾生種種苦相應而智不動,常常如此,故名大悲。未得道時則否,故只名悲。又從功用上講,(三6-3)以普救與否及與慧共行與否,為悲與大悲分別之標準。此以四種相顯明大悲。
(三6-3) 以是否能夠普遍救濟諸眾生?以及是否身口意三業與智慧共行?
壬三 結示修悲利益 癸一 總明修悲菩薩益
『善男子!智者修悲,雖未能斷眾生苦惱,已有無量大利益事。善男子!六波羅蜜皆以悲心而作生因。』
與眾生相親相愛而無怨對,故有無量利益。
癸二 別顯在家菩薩益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修悲,是不為難,在家修悲,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有惡因緣故。善男子!在家之人若不修悲,則不能得優婆塞戒,若修悲已,即便獲得。善男子!出家之人,(三6-4)唯能具足五波羅蜜,不能具足檀波羅蜜,在家之人則能具足。何以故?一切時中一切施故。是故在家應先修悲,若修悲已,當知是人能具戒、忍、進、定、智慧。若修悲心,難施能施,難忍能忍,難作能作,以是義故,一切善法悲為根本。』
(三6-4) (因為小乘佛教出家人不持金銀錢財不能圓滿布施波羅蜜,)只能夠具足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五種波羅蜜,
在家之人,(三6-5)為一身、一家之計,以惡緣多故,不易修悲。但得優婆塞戒與否,必以能修悲與否為斷,即以修悲為戒體故。真能發心之在家人,多能樂善好施。出家之人,以法施為多而難行財施,在家之人,兩施俱能具足。然行施先應修悲,所謂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故在家菩薩應注意修悲。非然者,則貪、瞋易起,而動輒作惡矣。大乘智慧,無悲則不能起,無悲之智,不過口頭上,書本上之智慧而已,離開口頭、書本則無智慧。
(三6-5) 為了維持自己本身、或是一整個家庭的生計(為了生活上的種種花費,必須從事賺錢的工作),
癸三 結成修悲廣大益
『善男子!若人能修如是悲心,(三6-6)當知是人能壞惡業如須彌山,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人所作少許善業,所獲果報如須彌山。』
悲心如火,惡業如薪,有火可燒薪盡,有悲可滅惡盡,故不久可成正覺。
(三6-6) 應當知道:此人能夠破壞滅除堆積如須彌山高廣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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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品第四
庚二 解脫了因
解脫、即是涅槃,大涅槃經說三德,解脫其一也。從果上說,三乘之果皆名解脫。又有經說三解脫門,(四1-1)謂空、無相、無願。(四1-2)又有八解脫定,即依修八種定而得名。又華嚴經。善財童子參五十三善知識,各言得一解脫門。(四1-3)亦有以勝解名解脫者。此中解脫品之解脫,(四1-4)亦指三乘勝解,及依勝解所成定慧,即能得解脫之門名解脫,故屬了因。
(四1-1) 「三解脫門」︰通往解脫之道的三種法門。 所謂「空解脫門」︰觀無我、無我所,一切諸行不真實、無常、空。 所謂「無相解脫門」︰觀因空故,不起著於相。 所謂「無願解脫門」︰觀無相故,於未來死生相續,無所愛染願求。 (四1-2) 另外又有「八解脫定」︰捨離色與無色之貪欲煩惱,解脫其繫縛的八種禪定, (四1-3) (勝解:深刻的理解,達到堅定不移的階段。)也有以「勝解」說是「解脫」的。 (四1-4) 也指聲聞、緣覺、菩薩這三乘得到的「勝解」,
辛一 承前起說
『善男子!若善男子、善女人有修悲者,(四1-5)當知是人得一法體,謂解脫分』。
此即佛承前悲品文起說也。若有善根之男子、女人能修悲心者,能得一種法體,即從身、口、意修悲所得解脫分。分者、支分義,又因分義。此解脫在真見道,謂無漏智;(四1-6)在真見道前,為加行慧及勝解慧,對解脫果,名解脫分。若能照悲品修悲,則可得此解脫分。
(四1-5) 應當知道此人能獲得一佛法之體性, (四1-6) 在了悟真如於見道位起無漏智之前,稱為「用功加行的智慧」及「深刻理解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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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問答推明 壬一 問得體義
善生言:『世尊!所言體者,云何為體』?『善男子!謂身、口、意;是身、口、意從方便得,方便有二:一者、耳聞,二者、思惟。復有三種:一者、惠施,二者、持戒,三者、多聞』。
善生問佛:所言體者,以何種法為體?佛答以身、口、意。修三十二相品中明業體,亦即以身、口、意業為體。此解脫分法體之身、口、意,從方便得。方便、有處是指善巧權巧,亦多有指預備工夫者,與『(四1-7)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之利器義同;此中亦指預備工夫。解脫分法體,(四1-8)如因受戒作羯磨──受戒作法──而得戒體。(四2-1)此中解脫分法體,從身、口、意得,亦復如是。聞、即聞慧,思、即思慧,此中之體,由聞所成即聞慧,由思所成即思慧,(四2-2)又有由修所成者為修慧;要得解脫法體,須有聞思之慧。又分三種者,謂施、戒、多聞。惠施有三:見有苦而施為大悲施;為報恩而供養為報恩施;供養有德者,如供佛、菩薩、及師長三寶,為尊敬施;此三皆能生解脫之慧。又因持戒可生解脫之慧。多聞佛教經典,尤可得生解脫之慧。此中智慧謂之了因,以此種種智慧,了知佛法、(四2-3)眾生法,而為發起菩提心之因故。
(四1-7) 工匠想要有效率的把工作做好,一定要先使工作器具鋒利。 (四1-8) 例如就像因為受戒時作羯摩(受戒時作法的儀式)而得到戒體。 (四2-1) 此經中所說:修悲心所得到的解脫分法體, (四2-2) 又「聞、思、修」三慧中還有由於修習禪定所成就的智慧是為「修慧」; (四2-3) 眾多因緣和合而生,名眾生;又名有情,指有情識的動物;一切「色受想行識」所包括的萬法稱為眾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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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問方便得 癸一 辨得不得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從三方便得解脫分;是三方便有定數不』?『不也。善男子!何以故?有人雖於無量世中以無量財施無量人,亦不能得解脫分法;有人於一時中以一把麥施一乞兒,能得如是解脫分法。有人乃於無量佛所受持禁戒,亦不能持讀誦十二部經,亦不能得解脫分法,有人唯讀一四句偈,而能獲得解脫分法。何以故?一切眾生心不同故。善男子!(四2-4)若人不能一心觀察生死過咎、涅槃安樂,如是之人,雖復惠施、持戒、多聞,終不能得解脫分法。若能厭患生死過咎、深見涅槃功德安樂,如是之人,雖復少施、少戒、少聞,即能獲得解脫分法。』
(四2-4) 如果有人不能專心一意觀察生死輪迴的過失禍患、
善生問:具足幾多惠施、持戒、多聞,即能得此解脫分之法體?佛答:不必定數。或有以多施而不能得者,或有以少施而能得者。一把麥、即一團之麵食。八戒、即八關齋戒:一、不殺,二、不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身不塗飾香鬘,七、不坐高廣大床,八、不歌舞觀聽,是為八戒;不過午食,是為一齋。又有以多持戒而不得,以少持戒而得者。又有以無量多聞而不得,以持一四句偈而得者。十二部、即十二部分、十二部類之義。十二部者:一、契經,二、重頌,三、諷誦,四、因緣,五、本事,六、本生,七、(四2-5)未曾有,八、譬喻,九、論議,十、自說,十一、方廣,十二、授記。有說小乘只有九部,大乘為十二部者;有說小乘為十一部,大乘加方廣為十二部;以說大小乘皆具十二部者,為善。偈、即伽陀,或四字一句,或五字、七字一句,每句字數均整,以四句為一偈。得解脫分與否,不以多少為準,而以用心不同為分別。有僅以修人天福報用心者,有以求解脫生死用心者。求人天福者,雖多施、多戒、多聞亦不得解脫分;求了生死者,雖少聞、少施、少戒亦得解脫分。解脫分、即能得涅槃之因。涅槃者、即真解脫果。知生死過患欲解脫,知涅槃安樂而趣求,故得解脫分也。涅槃、有翻為滅,或滅度,或寂滅。或圓寂者,以一切功德圓滿,一切過患寂滅為義。三界之中,六道皆無此安樂,惟解脫生死才有此安樂。所以平常修心之人,以存心為最要。一切功德如迴向人天福報,即不得解脫分;如迴向無上菩提,即得解脫分。即念佛、坐禪人,雖已得定,若不迴向菩提,(四2-6)未發真無漏慧,(四2-7)亦不過得世間四禪、四定而已。
(四2-5) 未曾有法又名希有法、奇特法,即說佛菩薩前所未有神祕奇特事跡的經典, (四2-6) 還未開發真正斷除一切煩惱過患的智慧, (四2-7) 也只不過是得到世間色界天之四禪、無色界天之四無色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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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得解脫時
『善男子!(四2-8)得是法者,於三時中:佛出世時,緣覺出時,若無是二、阿迦尼吒天說解脫時,是人聞已得解脫分。善男子!我於往昔初發心時,(四3-1)都不見佛及辟支佛,(四3-2)聞淨居天說解脫法,我時聞已,即便發心。』
此佛言得解脫之時。凡佛住世及佛法流行尚有經典存在於世時,即為佛出世時。無佛經教時,即緣覺出時。緣覺雖不度生,而其神通威儀亦可起人信仰而發出世之心。阿迦尼吒天,即五不還天之色究竟天,(四3-3)皆證聲聞三果或位登大菩薩者生在其中。淨居天、為五不還天別名。即釋尊在作悉達太子時,出城所遇沙門為說解脫法,亦即淨居天所化,(四3-4)此即以本生事來證明者。
(四2-8) 得到此解脫分法,在以下這三種時候可以獲得: (四3-1) 當時都沒有因緣遇見佛陀以及辟支佛, (四3-2) 只有因緣聽聞五淨居天(色界四禪三果聖人居住的五不還天)的天人為我說解脫法, (四3-3) 都是證得聲聞乘三果阿那含的聖人或是證得大乘菩薩果位的聖人生在其中。 (四3-4) 在經文此處即是釋迦牟尼佛以祂過去生中的故事來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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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得解脫人
『善男子!如是之法,非欲界天之所能得,何以故?以放逸故。亦非色天之所能得,何以故?(四3-5)無三方便故。亦非無色天之所能得,何以故?(四3-6)無身、口故。(四3-7)是法體者,是身、口、意。(四3-8)鬱單曰人亦所不得,何以故?無三方便故。是解脫分,三人能得:所謂聲聞、緣覺、菩薩。眾生若遇善知識者,轉聲聞解脫得緣覺解脫,轉緣覺解脫得菩薩解脫;菩薩所得解脫分法,不可退轉,不可失壞 。』
(四4-1)此說惟以人趣為能得真見道。欲界天享欲樂,無三方便,即無施、戒、多聞。無色界無身、無口,而得解脫分應以身、口、意三為體,無色界缺二故不能得。鬱單曰或譯鬱單越,即北俱盧洲。此地福報最勝,故無貧富之分,無壽夭之別,本無惠施、持戒、多聞,因其無用之必要也。三人:即聲聞人,緣覺人,菩薩人;即以人為能得聲聞解脫,緣覺解脫,及菩薩解脫。又可由劣轉勝,由聲聞轉緣覺,由緣覺轉菩薩。
(四3-5) 色界天沒有「惠施、持戒、多聞」這三方便,所以不能得解脫分法。 (四3-6) 無色界天只有意識而沒有「身、口」,所以也不能得解脫分法。 (四3-7) 這解脫分法體,是由身、口、意從三方便所獲得, (四3-8) 鬱單曰(鬱單越)即四大部洲中的北俱盧洲,人們太過享樂所以也無法得解脫分法, (四4-1) 此處經文說明惟有人道能夠修習布施、持戒、多聞等功德,獲得解脫法--真實見到我法二空之理起無漏智而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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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 問得法相 癸一 正明得相
善生言:『世尊!說法之人,復以何義能善分別如是等人有解脫分?如是等人無解脫分?』『善男子!如是法者,二人所得:謂在家、出家。如是二人,至心聽法,聽已受持,聞三惡苦心生怖畏,身毛皆豎,涕泣橫流,堅持齋戒,乃至小罪,不敢毀犯,當知是人得解脫分法。
至心、即至誠懇切之心,聽後即能受持實行。聞地獄、餓鬼、畜生之苦,皆係造殺、盜、淫、妄等十惡業而生,即生恐怖涕泣,持戒不犯,此種人可謂得解脫分法之相。
癸二 廣辨得人 子一 就五趣辨
『善男子!諸外道等獲得非想非非想定,壽無量劫,若不能得解脫分法,(四4-2)當觀是人為地獄人。若復有人阿鼻地獄經無量劫,受大苦惱,能得如是解脫分法,當觀是人為涅槃人。善男子!(四4-3)是故我於鬱頭藍弗生哀愍心,(四4-4)於提婆達多不生憐念心。』
外道得報,雖居最高之非想非非想天,經八萬大劫,而業報一盡即落輪迴,難免墮生地獄,故觀其為地獄人。(四4-5)而地獄中如曾具有三方便得勝解者,已能得解脫分,故觀其為涅槃人。鬱頭藍弗、為外道之最高者,佛得道後即欲度之,而彼已生非想非非想天。佛觀之,知其第二生即轉畜生,第三生即墮地獄,所以哀之。彼曾在水邊修定,被水魚、樹鳥所擾,發願為水獺害魚、鳥而生惡心,致將來墮畜生、地獄。提婆達多、此云天授,雖墮地獄,在法華經中提婆達多品,為提婆達多授記成佛,故雖在地獄,已具有解脫分矣。
(四4-2) 應該觀察此外道天人難免會墮入地獄之中, (四4-3) 因此我對於非想天中的鬱頭藍弗將墮入地獄而生起哀傷憐憫之心, (四4-4) 對於處在阿鼻地獄的提婆達多將入於涅槃而不生憐憫之心。 (四4-5) 而地獄中的人如果曾經具有「惠施、持戒、多聞」這三方便並且得到殊勝智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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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就三乘辨
『善男子!如舍利弗等六萬劫中求菩提道,所以退者,以其未得解脫分法;雖爾、(四4-6)猶勝緣覺根利。善男子!是法有三:謂下、中、上。下者聲聞,中者緣覺,上者諸佛。善男子!有人勤求優婆塞戒,於無量世如聞而行,亦不得戒,有出家人求比丘戒、比丘尼戒,於短量世如聞而行,亦不能得。何以故?不能獲得解脫分法故;(四4-7)可名修戒,不名持戒。善男子!若諸菩薩得解脫分法,終不造業求生欲界、色、無色界、常願生於益眾生處;若自定知有生天業,即迴此業求生人中。業者,所謂施、戒、修定。善男子!若聲聞人得解脫分,不過三身得具解脫;辟支佛人,亦復如是;菩薩摩訶薩得解脫分法,雖復經由無量身中常不退轉,不退轉心,出勝一切聲聞、緣覺。善男子!若得如是解脫分法,雖復少施得無量果,少戒、少聞亦復如是。(四4-8)是人假使處三惡道,(四5-1)終不同彼三惡受苦。若諸菩薩獲得如是解脫分法,名調柔地,何故名為調柔地耶?一切煩惱漸微弱故,是名逆流。善男子!有四種人:一者、順生死流,二者、逆生死流,三者、不順不逆,四者、到於彼岸。善男子!如是法者,於聲聞人名柔軟地,於諸菩薩亦名柔軟。復名喜地。以何義故名為喜地?聞不退故;名菩薩故。以何義故名為菩薩?(四5-2)能常覺悟眾生心故。如是菩薩雖知外典,自不受持,亦不教人。(四5-3)如是菩薩不名人天,(四5-4)非五道攝,是名修行無障礙道。』
舍利子、此云鶖子,為佛弟子,因已修得大乘勝解,故雖有退轉,猶勝緣覺。未得勝解者,(四5-5)於戒即為修戒,不為持戒──(四5-6)即定共戒、道共戒──。業有善惡、有漏無漏之分,此中為不造三界業而修無漏三業,即布施、持戒、修定、(四5-7)多聞之業。人中易化,故迴生天業以生人中。須陀洹若得解脫分,但經三次生死身即涅槃,不必七返。須七返者,為鈍根性。以無相布施而福德不可思量,故提婆達多在地獄,阿難問其苦否?彼言:有如三禪之樂。以有勝解功德故。調柔地。即勝解行地,或登初地。此中之四種人:一者、凡夫之人,順生死流;二者、二乘之人,逆生死流;三者、菩薩之人,不順不逆;四者、到彼岸人,為佛,(四5-8)以涅槃功德妙用度生故。喜地、即初歡喜地,(四6-1)此地以前為假名菩薩,此地以上是實義菩薩。覺悟眾生,即是菩提薩埵。外典雖知,不受持,亦不教人,而惟受持佛法,教以佛法。
癸三 作菩提種
『善男子!夫菩提者,有四種子:一者、不貪財物,二者、不惜身命,三者、修行忍辱,四者、憐愍眾生。善男子!增長如是菩提種子,復有五事:一者、(四6-2)於己身中不生輕想,言我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自身受苦,心不厭悔;三者、勤行精進,不休不息;四者、救濟眾生無量苦惱;五者、常讚三寶微妙功德。有智之人修菩提時,常當修集如是五事。(四6-3)增長熾然菩提種子,復有六事: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四6-4)是六種事,因一事增,謂不放逸;菩薩放逸,不能增長如是六事,若不放逸,則能增長。善男子!菩薩求於菩提之時,復有四事:一者、親近善友,二者、心堅難壞,三者、能行難行,四者、憐愍眾生。復有四事:一者、見他得利心生歡喜,二者、常樂稱讚他人功德,三者、常樂修集六念處法,四者、(四6-5)勤說生死所有過咎。善男子!若有說言,(四6-6)離是八法得菩提者,無有是處。善男子!若有菩薩初發無上菩提心時,即得名為無上福田,(四6-7)如是菩薩出勝一切世間之事及諸眾生。』
四種種子,即是悲心,修此四種種子,即是修悲。復次、修者中五事、六事,能增長此四種子。熾然、是最勝之意。而六波羅蜜又以一不放逸行而增長。善友、指佛菩薩。六念:即念佛、法、僧、戒、天、死──即無常──。合兩種四事,即八法。初發菩提心,在理性上即與佛無異,故得名為無上福田。
癸四 明佛難得
『善男子!雖有人言:無量世界有無量佛,然此佛道甚為難得。何以故?世界無邊,眾生亦爾;眾生無邊,佛亦如是。假使佛道當易得者,(四7-1)一佛世尊則應化度一切眾生!(四7-2)若爾者,世界眾生則為有邊。善男子!佛出世時,(四7-3)能度九萬九那由他人,(四7-4)聲聞弟子度一那由他,而諸眾生猶不可盡,故名無邊。(四7-5)是故我於聲聞經說無十方佛,所以者何?(四7-6)恐諸眾生輕佛道故。諸佛聖道,(四7-7)非世所攝,(四8-1)是故如來說無虛妄。(四8-2)如來世尊無有妒心,以難得故,(四8-3)說無十方諸佛世尊。善男子!無量眾生發菩提心,不能究竟行菩薩道。若人難言:若有現在無量諸佛,何故經中但說過去、未來二世有無量佛,不說現在無量佛耶?善男子!我一國說過去、未來有恆沙佛,現在世中唯一佛耳。善男子!真實義者,能得佛道無量眾生,修行佛道多有退轉,時有一人乃能得度,如菴羅華及魚子等。』
此言佛不易成。若佛易成,(四8-4)則眾生當有窮盡,(四8-5)而與世界皆有邊矣。那由他、此云億,佛及弟子,能度此多眾生,而眾生猶不可盡,證明佛之難成,恐眾生輕佛也。從佛非世間攝之理,故言十方世界無佛。初發心者雖多,而退墮者尤多,故歷長時間方有一人成佛。三千諸佛名經等,不言現世有多佛,乃據小乘以說。其實、現在有多佛也。菴羅樹、幾千幾百花而間結一二子,水中魚子亦幾千幾百子偶成一二魚,譬發心雖多而成佛者少,以見得佛之難能可貴!
癸五 顯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得解脫分法,是不為難;在家得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顯在家菩薩惡因緣所纏繞多於出家之人,故說出家菩薩得解脫分法不為難,而在家之人則為難能可貴也。
三種菩提品第五
三種菩提,即聲聞、緣覺及諸佛菩提,此品宗旨,在從三種菩提中辨出諸佛菩提為最勝。
戊三 別策勝願 己一 辨勝策發 庚一 辨三種菩提策發 辛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菩提三種:一者、聲聞菩提,二者、緣覺菩提,三者、諸佛菩提。若得菩提名為佛者,何故聲聞、辟支佛人不名為佛?若覺法性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覺法性,以何緣故不名為佛?若一切智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一切智,復以何故不名為佛?言一切者,即是四諦。』
三種菩提,即文中所講聲聞、緣覺及諸佛菩提。證聲聞菩提即阿羅漢果,證緣覺菩提即辟支佛果,此二雖得解脫生死而不得謂無上菩提;要得諸佛無上菩提,才是真正菩提。辨明三種菩提,須捨劣取勝。此品仍由善生問,佛答,本經各品皆然,如金剛經為須菩提問、佛問之類。問意:以聲聞聞佛說四諦法之聲而證阿羅漢之果,緣覺由觀察因緣而覺悟,同得一種菩提,何故聲聞名為聲聞,緣覺名為緣覺,均不名佛?若覺法性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覺法性;若一切智名為佛,聲聞、緣覺亦知一切法,何故不名為佛?以四諦即攝一切法──苦集攝世間果因;滅即解脫生死而證涅槃,道即達涅槃之方法,則攝出世果因──,何以聲聞、緣覺不名為佛?以上有三種問意,蓋欲起佛說三種之差別也。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就所問三義答
佛言:『善男子!菩提有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一者、從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善男子!了知法性,故名為佛。法性二種:一者、總相,二者、別相。聲聞之人,總相知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同知總相,不從聞故,名辟支佛,不名為佛;如來世尊,總相、別相一切覺了,不依聞、思,無師獨悟,從修而得,故名為佛。善男子!如來世尊緣智具足,聲聞、緣覺雖知四諦,緣智不具足,以是義故。不得名佛;如來世尊緣智具足,故得名佛。』
聲聞須從佛聞法而得菩提;緣覺不必聞佛說法,即以思惟而得菩提;如來無師,從修而得一切覺悟,乃成無上菩提。所以菩薩發心修行,雖亦藉佛所說法為方便,而由離言妙悟,不同聲聞之拘執法相;菩薩了諸法性空,由修遍覺,辟支佛只有少分覺,未為深廣圓滿;真要得一切智,須以無師智離一切語言文字修證而得。佛又能為一切眾生之機說法,亦非聲聞、緣覺所能。所覺法性,有總相、別相之分。達五蘊和合空無人我為總相智,辟支佛以自思惟亦只了總相,了別相則五蘊之法一一皆空,無有自性。此既從修而得,一切言語文字皆無所用,以無分別而證知者為妙智,故名為佛。以一切法為所緣境,而佛智緣之無不圓滿。此佛境界,非聲聞、緣覺僅於所緣知其總相者所堪比,以彼不具遍正覺故,不名為佛。
壬二 別增舉八事辨
『善男子!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恆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緣河也。聲聞渡時,猶如彼兔;緣覺渡時,猶如彼馬;如來渡時,如彼香象,是故如來得名為佛。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不斷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原,故名為佛。善男子!疑有二種:一、煩惱疑,二、無記疑。二乘之人斷煩惱疑,不斷無記,如來悉斷如是二疑,是故名佛。善男子!聲聞之人厭於多聞,緣覺之人厭於思惟,佛於是二心無疲厭,故名為佛。善男子!譬如淨物,置之淨器,表裏俱淨;聲聞、緣覺智雖清淨而器不淨,如來不爾,智器俱淨,是故名佛。善男子!淨有二種:一者、智淨,二者、行淨。聲聞、緣覺雖有淨智,行不清淨;如來世尊智、行俱淨,是故名佛。善男子!聲聞、緣覺其行有邊,如來世尊其行無邊,是故名佛。善男子!如來世尊能於一念破壞二障:一者、智障,二者、解脫障,是故名佛。如來具足智因、智果,是故名佛。』
一、 恆河、為印度最大之河,香象、為最大之象。此譬以恆河水喻十二因緣生死流轉大河,以兔喻聲聞,以馬喻緣覺,以香象喻佛;三獸雖同渡河,而唯象達河底。二、聲聞、緣覺僅斷煩惱,不斷習氣,如兔馬勉強渡河而不徹底,佛則徹底,斷其根本。三、疑為六根本煩惱之一,煩惱疑障善法使之不生;無記疑如地球為多少微塵所成,有多少斤兩,聲聞、緣覺不須明白,而佛則悉知之,所謂佛於恆沙世界一滴之雨,皆知頭數。四、聲聞從佛聞聲得悟生空而不願多聞;緣覺雖以思惟而悟生空,亦不願多所思惟,唯佛則於山河大地微塵草木無不了知,於聞、於思心無疲厭。五、智慧喻物,身心喻器。聲聞、緣覺之身心,為業報所成,故須灰身泯智,方得無餘涅槃,有餘身心則非究竟清淨。六、聲聞、緣覺習氣未淨,所以身心有時於行不淨,佛則無不清淨。七、聲聞、緣覺其行自利利他,俱有邊際限量,佛則俱無邊際限量。八、佛於最後一念,能斷二障,智障即所知障,解脫障即煩惱障,前障菩提,後障涅槃。智因、即菩提心等,智果、即佛果。
壬三 廣明佛功德辨 癸一 總示佛功德
『善男子!如來出言,無二無謬,亦無虛妄,智慧無礙,樂說亦爾,具足因智、時智、相智,無有覆藏,不須守護,無能說過,悉知一切眾生煩惱起結因緣、滅結因緣,世間八法所不能汙,有大憐愍,救拔苦惱,具足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身心二力悉皆滿足。』
此總示佛功德智慧。無障礙樂說、即隨意所說。了知一切眾生心行,即因智。知一切時,為時智。知一切因相、果相、差別相等,為相智。三業清淨,全無過失,故不覆藏守護。結、即煩惱,起結、即起煩惱,滅結、即滅煩惱。八法: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之八風。於眾生之大苦惱、能憐愍之。十力:一、知是處非處智力,即知事理是非之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四、知眾生心性之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所至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四無所畏:一、說一切智無所畏,謂大眾中作獅子吼,我為一切正智之人,無怖心也。二、說漏盡無所畏,謂說我已斷盡一切煩惱。三、說障道無所畏,謂說煩惱等障法,無有怖心。四、說盡苦道無所怖畏。佛能在大眾中作獅子吼:言我為一切智者,斷盡一切煩惱,能說起何業、得何果,及知苦之滅盡;由此四無畏,能於大眾中分明決定而說,毫無怖畏。大悲不必待緣,眾生信與不信,佛亦無喜與憂。因此身心二力,皆得充滿。世人言:有志者,事竟成。但初發菩提心,雖有大悲救他之志,尚無其力,故須精進培養成身心二力。
癸二 別顯身心力
『云何身力滿足?善男子!三十三天有一大城,名曰善見,其城縱廣滿十萬里,宮室百萬,諸天一千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有天。夏三月時,釋提桓因欲往波利質多林中歡娛受樂。由乾陀山有一香象名伊羅苯那,具足七頭,帝釋發念,象知即來,善見城中所有諸天處其頭上,旋行而往。其林去城五十由延,是象身力出勝一切香象身力。正使和合如是香象一萬八千,其力唯敵佛一節力,是故身力出勝一切眾生之力。世界無邊。眾生亦爾;如來心力,亦復無邊。是故如來獨得名佛,非二乘人名為佛也。』
三十三天、為欲界第二天,其頂之城,名善見城。釋提桓因、即三十三天之天主。波利質多樹、義為香遍樹,為樹中之王。乾陀山、即香樹山。伊羅缽那、即熱臭樹而大。所有諸天、即一千六十六萬餘天,俱能變化,隨意大小,可處香象之顯上。由延、又謂由旬,正譯踰繕那,印度三十里之數。即合如是香象一萬八千之力,僅敵佛之一節力。以世界無邊,眾生亦爾,形容佛心力之無邊。
癸三 列舉諸德號
『以是義故,名無上師,名大丈夫,人中香象,師子,龍王,調御示導名大船師,名大醫師,大牛之王,人中牛王,名淨蓮華,無師獨覺,為諸眾生之眼目也。是大施主,是大沙門,大婆羅門,寂靜持戒,勤行精進,到於彼岸,獲得解脫。』
人天師中,佛為無上,故名無上師。能調御眾生,故名大丈夫。能渡一切眾生到道岸,故名大船師。能醫一切眾生心病,故名大醫師。人比常牛,故佛比大牛王。一切清淨,故名佛淨蓮華。菩提樹下無師獨悟,故為無師獨覺。能指示眾生覺路,故為眾生眼目。為一切施,故是大施主。沙門、為出家之通稱。婆羅門為清淨之裔,佛為出家之最極清淨者,故稱大沙門、大婆羅門。身心清淨,故名寂靜。能止惡行善,持戒不退,勤行精進,故得竟解脫也。
癸四 結非聲緣比
『善男子!聲聞、緣覺雖有菩提,都無是事,是故名佛。』
聲聞、緣覺都無上述佛之功德,故惟有佛得名為佛。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分別如是三種菩提,是不為難;在家分別,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中仍警策在家菩薩,環境惡劣,甚難辨識如是三種菩提。
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欲成最勝菩提,須修三十二相福業之因,此品次在第六,故題為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庚二 修三十二相策發 辛一 善生躡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身力,何時成就』?
善生跟躡上文,即問佛之身力何時成就?
辛二 如來廣說 壬一 正答得成身力
佛言:『善男子!初修三十二相業時。』
佛答上述佛之身力,即成就三十二相業時。
壬二 總明修相功德 癸一 略明功德
『善男子!菩薩修集如是業時,得名菩薩,兼得二定:一者、菩提定,二、有定。復得二定:一者、知宿命定,二者、生正法因定。善男子!菩薩從修三十二相業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其中間,多聞無厭。菩薩摩訶薩修一一相,以百福德而為圍繞。修心五十,具心五十,是則名為百種福德。』
此為真正菩薩,以修集三十二相之業故。趣向無上菩提決定時,即得菩提定。於二十五有之中不墮三惡道,謂之有定。知自己宿命,為知宿命定。能了解正法,修行正法,為生正法因定。自初發心修三十二相業,乃至得無上遍正覺,於中多聞無厭。一種相有百福德者,修心五十、即十善法一一各有五善根,合為五十;到具心時,十善法亦各有五善根,合亦五十;是名百福德。
癸二 較顯功德
『善男子!一切世間所有福德,不及如來一毛功德;如來一切毛孔功德,不如一好功德;聚合八十種好功德,不及一相功德;一切相功德,不如白毫相功德;白毫功德,復不得及無見頂相。』
世間所有福德不及佛之一毛孔功德,即以三界之功德與佛之一毛較。白毫相、即眉間白毫光相。佛說法華經,即放眉間白毫相光;說楞嚴經,即放無見頂相光。白毫相與無見頂相,為相之最勝者。
癸三 出修相人
『善男子!菩薩常於無量劫中,為諸眾生作大利益,至心勤作一切善業,是故如來成就具足無量功德;是三十二相,即是大悲之果報也。轉輪聖王雖有是相,相不明了具足成就。是相業體,即身、口、意業。修是業時,非於天中、北鬱單曰,唯在三方,男子之身,非女人身也。菩薩摩訶薩修是業已,名為滿三阿僧祇劫,次第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十二相即大悲之果報,以因中修大悲而得此三十二相之功果也。輪王、有金、銀、銅、鐵、之四種,轉輪王即金輪王,王四天下。金輪王雖具三十二相,不及佛果三十二相光明顯現。成就三十二相業,即以身、口、意三業而成。三方為:東勝神洲,西牛賀洲,南贍部洲,此三洲能修三十二相業。男子相亦為三十二相之一。三十二相修滿,即滿三無數劫,次第獲得無上遍正覺。
癸四 示修相時
『善男子!我於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善男子!我於往昔釋迦牟尼佛所,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發是心已,供養無量恆沙諸佛,種諸善根,修道持戒,精進多聞。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是三十二相業已,了了自知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其業雖定,修時次第不必定也。』
迦葉佛為賢劫第三佛,即釋迦佛之前一佛。此中釋迦佛,即古釋迦佛。滿三十二相業時,明白自知成佛,菴摩勒果,此云難分別果,印度人常握置掌中,取『如示諸掌』意。
壬三 別明修相次第 癸一 汎說先修何相
『或有人言:如來先得牛王眼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樂以善眼和視眾生,是故先得牛王眼相;次得餘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八梵音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恆以軟語、先語、實語,教化眾生,是故先得八梵音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無見頂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供養師長、諸佛、菩薩、頭頂禮拜破憍慢故,是故先得無見頂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白毫毛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不誑一切諸眾生故,是故先得眉間毫相。善男子!除佛世尊,餘無能說如是相業。』
此是汎說先修何相。前說已成三十二相功德,未明先修何相?佛言:修時次第不必拘限先修何相,蓋應隨機緣之先後發起而定。自來多有人言先修何相者。牛王眼相者,即青蓮花目,所謂目紺青相。和視者,即和平慈視。八梵音相者,即於一音有八種功德相。先語者,如於兩人對語時而先發。實語、即真實語。無見頂相者,以佛初生時,其姨母不能見其頂,持地菩薩觀至上方無量世界,亦不能見此無見頂。此正顯一切法之妙真如相,所謂一相無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無對待妙理,故難可見。佛為至尊無上;菩薩為先進,或同輩之有德者。頭頂禮拜、即五體投地,在頂禮之中有種種儀式也。憍、是小隨煩惱,以著己功德者為性。慢、為根本煩惱,有七慢、九慢之分,恃己凌人為慢。世界不平之事,皆由慢心而起,其根本在有我見。接諸佛菩薩之足以破其憍慢,則能達一切平等。常人以憍慢故,不平等故,不能得此無見頂相。白毫毛相者,毛字、可改作光字,他經俱作光,毛與毫同。白毫光相,透明有光,細長而能卷舒自在,因不誑眾生而成,此表中道實相。雖有此先修何相諸說,以佛之意,不必定言何先何後,隨緣修之可也。
癸二 正明修相次第
『善男子!或復有人次第說言:如來先得足下平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布施、持戒,修集道時,其心不動,是故先得足下平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足下輪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供養父母、師長、善友,如法擁護一切眾生,是故次得手足輪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纖長指相。何以故?為菩薩時,至心受持第一、第四優婆塞戒,是故次得纖長指相,足跟長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庸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善受師長、父母、善友所教敕故,是故次得身傭滿相。得是相已。次得手足合網縵相。何以故?為菩薩時,以四攝法攝眾生故,是故次得手足網縵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手足柔軟勝餘身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以手摩洗師長、父母身,除去垢穢,香油塗之,是故次得手足軟相。得是相已,次得身毛上向靡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化眾生,令修施、戒一切善法,是故次得毛上靡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鹿王瑞相。何以故?為菩薩時,至心聽法,志心說法為壞生死諸過咎故,是故次得鹿王瑞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方圓相,如尼拘陀樹王。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施一切眾生病藥,是故次得身方圓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手過膝相。何以故?為菩薩時,終不欺誑一切賢聖、父母、師長、善友知識,是故次得手過膝相。得是相已,次得象王馬王藏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見怖畏者能為救護,心生慚愧,不說他過,善覆人罪,是故次得象馬藏相。得是相已,次得軟身,一一孔中一毛生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親近智者,樂聞樂論,聞已樂修,樂治道路,除去棘剌,是故次得皮膚柔軟,一一孔中一毛生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金色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施眾生房舍臥具,飲食、燈明,是故次得金色身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七處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可瞋之處不生瞋心,樂施眾生隨意所須,是故次得七處滿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缺骨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善能分別善不善相,言無錯謬,不說無義,可受之法口常宣說,不可受者不妄宣傳,是故次得缺骨滿相。得是相已,次得二相:一者、上身,二者、頰車,皆如師子。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自無兩舌,教他不為,是故次得如是二相。得是相已,次得三相:一、四十齒,二、白淨相,三、齊密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以十善法淨化眾生,眾生受已,心生歡喜,常樂稱揚他人功德,是故次得如是三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四牙白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修欲界慈,樂思善法,是故次得四牙白相。得是相已。次得味中最上味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不待求己然後方施,是故次得味上味相。得是相已,次得二相:一者、肉髻,二、廣長舌。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至心受持十善法教,兼化眾生,是故次得如是二相。得是相已,次得梵音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自不惡口,教他不為,是故次得梵音聲相。得是相已,次得牛王紺色目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等以慈善視怨親故,是故次得牛王目相。得是相已,次得白毫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宣說正法,實法不虛,是故次得白毫光相。得是相已,次得無見頂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頭頂禮拜一切聖賢、師長、父母,尊重讚歎,恭敬供養,是故獲得無見頂相。』
此言次第,僅二十八種相,與他經論,有不盡同者:一、足下平相。道、即菩薩道,達一切法空平等,其心如實不動。二、足下輪相者,即足下千輻輪相。擁護、即愛護。三、四、五、足跟長為二相:纖長指相者,此處亦重持在家戒;足跟長者,即足跟圓滿。此中攝三相:纖長、及足跌端厚、並足圓滿。六、身分庸滿者,即身分圓滿。前一相包括三相,此一相即為第六。七、四攝:即布施、愛語、同事、行利。網縵、即指間之網。八、柔軟、在他處又謂網軟。九、上向靡、即毛向上。十、鹿王、為鹿中之最美滿者。□、即足脛。十一、尼拘陀樹,其幹端直,眾生身不端正圓滿,故無此相。十二、手足過膝、即能立身摩膝。十三、藏相、他處又云馬陰藏相,又謂勢峰密藏相,謂與象王、馬王無異。十四、一一孔中一毛生相,即每一孔生一毛。樂聞、樂論、樂修,均對佛法言。十五、佛身常現真金色,故名得身金色相。十六、七處平滿相者,在全身七處皆圓滿:即頭、胸、臍間、及四支;又謂之七處充滿。凡人生瞋恨心即現醜陋相,生善心即現好相。十七、缺骨者、人身有骨節處,皆現缺陷相。缺骨滿,即骨處皆圓滿無缺。十八、十九、頰車、又謂師子頰輪。上身、即如師子身,頰輪、即如師子面,兩皆圓滿。此即兩相。二十、廿一、廿二、三相,皆關於齒者:白、淨、齊密、皆齒之圓滿相。廿三、四牙、即門牙,寬闊鮮白,此亦修四無量心而得。廿四、上味相,即不待他求,先施而得。廿五、廿六、肉髻;即頂上隆起之紅肉,廣長舌、能遍於世界而說法,此為二相。廿七、梵音相,已如前釋。廿八、廿九、牛王紺色目相,分為牛王睫相,目紺青相。牛王睫、似其形,目紺青,言其色。三十、白毫相,以說不偏不虛中道實法而得。卅一、無見頂相、解釋見前。此中只明三十一相,無項光及胸卍字之相。其次第自足修至頂,亦即此經明在家修行次第,明應從施、戒修起。佛之功德所惑,皆無漏果,非出有漏之業。菩薩須修三十二相業以度眾生。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如是業,是不為難;在家菩薩修是業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家菩薩多障礙纏繞,以難修勉勵精進。
發願品第七
上來策發無上菩提,即辨勝策發,勉以修大悲心,行菩薩道,因有前兩品之辨勝策發,所以有正發勝願之此品來。就實體講,願、即是欲、欲通善、惡、無記之三性,此願即善性之欲。三乘之願,並是無漏,非有漏攝。願之發,與草木種子發芽相同,在中國普通謂之立志。願與迴向不同,於有功德之後,用向於何途謂迴向;未有功德之前,欲修功德,謂之發願。
己二 正發勝願 庚一 善生問答
善生言:『世尊!是三十二相業誰能作耶』?佛言:『善男子!智者能作』。『世尊!云何名智者』?『善男子!若能善發無上大願,是名智者。』
善生進問:云何為智者?佛答:發無上大願。無上者、即最高最上,有廣大心量,深遠志趣者之謂。
庚二 廣說發願 辛一 發願所因
『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已,身、口、意等所作善業,願為眾生;將來得果,一切共之。菩薩摩訶薩常親近佛、聲聞、覺緣、善知識等,供養恭敬,諮問深法,受持不失。』
摩訶、即大義,大、即勝義。從真正開發菩提心,即初住或初地以上菩薩。發心、即發菩提總心。願、即如普賢十大願王,藥師十二願行,彌陀四十八願,各有不同;四宏誓願,則為共願。不外願眾生皆能享受其所修之功德。親近、亦是普賢十願之一,此兩願、仍是願之總相。
辛二 正陳願言
『作是願言:『我今親近諸佛、聲聞、緣覺善友,寧無量世受大苦惱,不於菩提生退轉心!眾生若以惡心打罵毀辱我身,願我因是更增慈心,不生惡念!願我後生,在在處處不受女身、無根、二根、奴婢之身!復願令我身有自在力,他為給使,不令他人有自在力而驅使我!願令我身諸根具足,遠離惡友,不生惡國邊裔之處,常生豪姓,色力殊特,財寶自在!得好念心,自在之心,心得勇健,凡有所說,聞者樂受,離諸障礙!無有放逸,離身、口、意一切惡業,常為眾生作大利益!為利眾生,不貪身命,不為身命而造惡業,利眾生時,莫求恩報!常樂受持十二部經,既受持已,轉教他人!能壞眾生惡見、惡業,一切世事所不能勝;既得勝已,復以轉教!善治眾生身、心重病,見離壞者能令和合,見怖畏者為作救護,護已為說種種之法,令彼聞已心得調伏!見飢施身,令得飽滿,願彼不生貪惡之心;當噉我時,如食草木!常樂供養師長、父母、善友、宿德,於怨親中其心等一!常修六念及無我想,十二因緣!無三寶處,樂在寂靜,修集慈悲!一切眾生若見我身,聞觸之者,遠離煩惱』!菩薩雖知除菩提已不求餘果,為眾生故,求以弘利。』
不退轉者、不論遇何苦惱──打罵毀辱──而不生惡念,即大慈悲心。修行度生,須色力具足:女身力弱;無根者,即無丈夫相;二根者,即男女根不決定;奴婢者,無自在力。菩薩雖恆順眾生,而須有轉眾生之力及教化眾生之力,不為他人所支配。惡國者,即有惡王惡法之國。邊裔者,不拘地域方所,但指無文化及氣候不良之地而言。生豪姓、則人多欽仰。色力殊特者,即勇健。好念、即常起善念。十二部經、前已詳述。心病者,即煩惱病。六念、十二因緣、前均已解。三寶:即佛法僧。此上為正願言。
辛三 顯示願果 壬一 總顯立願利益
『善男子!菩薩若能如是立願,當知是人即是無上法財長者,是求法王未得法王。』
菩薩為利他故而求得法王,於發願時尚未得到法王之位。但若能立如上願言,即是無上法財長者。
壬二 別明法財長者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三事,則得名為法財長者:一者、心不甘樂外道典籍,二者、心不貪著生死之樂,三者、常樂供養佛法僧寶。復有三事:一者、為人受苦心不生悔,二者、具足微妙無上智慧,三者、具善法時求生憍慢。復有三事:一者、為諸眾生受地獄苦如三禪樂,二者、見他得利不生妒心,三者、所作善業不為生死。復有三事:一者、見他受苦如己無異,二者、所修善事悉為眾生,三者、善作方便令彼離苦。復有三事:一者、觀生死樂如大毒蛇,二者、樂處生死為利眾生,三者、觀無生法忍多諸功德。復有三事:一者、捨身、二者、捨命,三者、捨財;捨是三事悉為眾生。復有三事:一者、多聞無厭,二者、能忍諸惡,三者、教他修忍。復有三事:一者、自省己過,二者、善覆他罪,三者、樂修慈心。復有三事:一者、至心奉持禁戒,二者、四攝攝取眾生,三者、口言柔軟不麤。復有三事:一者、能大法施,二者、能大財施,三者、以此二施勸眾生行。復有三事:一者、常以大乘教化眾生,二者、常修轉進增上之行,三者、於諸眾生不生輕想。復有三事:一者、雖具煩惱而能堪忍,二者、知煩惱過樂而不厭,三者、自具煩惱能壞他結。復有三事:一者、見他得利歡喜如己,二者、自得安樂不樂獨受,三者、於下乘中不生足想。復有三事:一者、聞諸菩薩苦行不怖,二者、見有求者終不言無,三者、終不生念我勝一切。』
此十四種三事,如文可解。
壬三 結示法王自在
『善男子!菩薩若能觀因觀果,能觀因果,能觀果因,如是菩薩能斷因果,能得因果。菩薩若能斷得因果,是名法果,諸法之王,法之自在。』
此明能觀所觀以善因得善果,離惡因解脫惡果。從因觀果,謂觀因果;從果觀因,即觀果因;如觀苦、集、滅、道,即從果觀因。能斷因果、乃能得因果,斷因果、即斷德,得因果、即恩德智德。王者、自在義,能支配一切而不為一切所支配。法華經言:『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凡夫之心,亦可造一切法,謂之心王;但未做到一切自在,故不名法王也。
庚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立如是願,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立如是願,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言要常行精進不放逸,以勉勵發心而時加警策。
名義菩薩品第八
假名及實義之二種菩薩,在此品中,分別以出其相,故名。
丁二 積集福智 戊一 分別名義菩薩 己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假名菩薩,二者、實義菩薩。云何名為假名菩薩』?
此品分別假名、實義兩種菩薩。善生所問僅及假名菩薩,就以下答文觀之,應兩種菩薩俱在問中。
己二 如來答 庚一 假名菩薩
『善男子!眾生若發菩提心已,樂受外術及其典籍,持諷誦讀,即以此法轉化眾生。為自身命殺害他命,不樂修悲。樂於生死,常造諸業受生死樂。無有信心,於三寶所生疑網心。護惜身命,不能忍辱。語言麤獷,悔恨放逸。帶己身所生自輕想,我不能得無上菩提。於煩惱中生恐怖想,亦不勤修壞結方便。常生慳貪、嫉妒、瞋心,親近惡友,懈怠、亂心,樂處無明。不信六度,不樂修福,不觀生死,常樂受持他人惡語,是名假名菩薩。善男子!復有眾生發菩提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聞無量劫苦行修道然後乃得,聞已生悔。雖修行道,心不真實,無有慚愧,不生憐愍。樂奉外道,殺羊祀天。雖有微信,心不堅固。為五欲樂造種種惡,倚色、命、財生大憍慢,所作顛倒,不能利益。為生死樂而行布施,為生天樂受持禁戒,雖修禪定為命增長,是名假名菩薩。
已發菩提心之菩薩,不於佛法中自學化他,而以學外道化他,乃至常樂受持他人惡語,故為假名。麤獷者、即粗惡獷野。悔恨者、即發菩提心後又生悔心。自輕者、即不信自己能得無上菩提。不勤修壞結方便,即不修布施以度慳貪,不修忍辱以度嫉妒、瞋心等。六度、即六波羅蜜;是雖發菩提心,而不修菩薩行,即假名菩薩,此是一類。復有一類假名菩薩,先發菩提心,原非真實誠懇,故後見難生畏而悔。慚愧、在修行中為最重要。慚者、即崇善,見己不如諸佛、菩薩善行而崇仰之;愧者、即拒惡,見諸眾生惡行而輕拒之。慚愧、在中國,通謂之羞恥。殺羊祀天,即如現在亦有受佛法僧皈戒後,仍祀禮神鬼者。復有雖修布施、持戒、禪定,乃為生天、長命而起者,均為假名菩薩。
庚二 實義菩薩
『實義菩薩者,能聽深義,樂近善友,樂供養師長、父母、善友,樂聽如來十二部經,受持、讀誦、書寫、思義。為法因緣不惜身命、妻子、財物,其心堅固。憐愍一切,口言柔軟,先語、實語,無有惡語及兩舌語。於自身所不生輕想。舒手惠施,無有禁固。常樂修磨利智慧刀,雖習外典,為破邪見,出勝邪見,善知方便調伏眾生。於大眾所不生恐怖,常教眾生菩提易得,能令聞者不生怖心。難修精進,輕賤煩惱,令彼煩惱不得自在。心不放逸,常修忍辱。為涅槃果持戒、精進。願為眾生趨走給使,令彼安隱歡娛受樂;為他受苦,心不生悔。見退菩提,心生憐愍。能救一切種種苦惱,能觀生死所有過罪,能具無上六波羅蜜。所作世事,勝諸眾生。信心堅固,修集慈悲,亦不悕求慈悲果報,於怨親中其心無二。施時平等,捨身亦爾,知無常相,不惜身命。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知世諦故,隨眾生語。為諸眾生受苦之時,其心不動如須彌山。雖見眾生多作諸惡,有少善者,心終不忘,於三寶所不生疑心,樂為供養。若少財時,先給貧窮,後施福田;先為貧苦,後為富者。樂讚人善,為開涅槃。所有技藝,欲令人學;見學勝己,生歡喜心。不念自利,常念利他。身、口、意業所作諸善,終不自為,恆為他人,是名實義菩薩。』
此策勸為實義菩薩。修行進退,本無一定。如假名菩薩習修菩薩行,又可轉為實義菩薩。忽進忽退,或忽退忽進,為凡夫常有之事;若自己省察尚在假名菩薩相中時,一生慚愧而轉進修。仍可為實義菩薩。深義者,即佛法之深義。受持、讀誦、書寫、解說、思義,在法華為五法師行,詳之為十法行,即對於經典十種行法: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諦聽,五、披讀,六、受持,七、開演,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為法因緣不惜妻子、財物者,即可為出家菩薩。智慧刀者,能斷煩惱緣之義,所謂聞慧、思慧、修慧。善知方便調伏眾生者,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善知善調,可令止惡行善。自在者,每一法能轉動他法,謂之自在。煩惱能轉動善法,則煩惱力得自在矣;要令彼煩惱不得自在,須勤賤視煩惱。信心者,即信三寶之心。不惜身命者,知身命無常而不惜之。四攝法義、見前。認世事為真實者,謂之世諦。財多可平等施,若財少則先貧窮。令人學藝,所謂菩薩當於五明處求,五明謂:內明、聲明、因明、醫藥明、工巧明。技藝、即後四明之學。若此者。則為實義菩薩,是即勸勉從假修真。
庚三 彰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為實義菩薩,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每品末後皆置此勉勵之語,佛之慈悲,深切極矣!
義菩薩心堅固品第九
戊二 勉為實義菩薩 己一 正明實義菩薩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義菩薩者,云何自知是義菩薩』?
佛了了知何者為假名菩薩,何者為實義菩薩。然菩薩以何法能自知為假為實,為行菩薩道者所要知之事,故有斯問。
庚二 如來答 辛一 列舉本生行
本生、為佛舉自己修行之事。十二部中有說佛之本生部,而本事則為說弟子修行之事。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苦行時,先自誠心。善男子!我念往昔行菩薩道時,先從外道受苦行法,至心奉行,心無退轉。無量世中以灰塗身,唯食胡麻、小豆、粳米、粟米、床等,日各一粒;荊棘惡刺、椓木、地石以為臥具;牛屎、牛尿以為病藥。盛夏之月,五熱炙身;孟冬之節,凍冰襯體。或受草食、根食、莖食、葉食、果食、土食、風食,作如是等諸苦行時,自身他身俱無利益。雖爾、猶故心無退轉,出勝一切外道苦行。善男子!我於往昔為四事故,捨棄身命:一者、為破眾生諸煩惱故,二者、為令眾生受安樂故,三者、為自除壞貪著身故,四者、為報父母生養恩故。菩薩若能不惜身命,即自定知是義菩薩。善男子!我於往昔為正法故,剜身為燈三千六百。我於爾時具足煩惱,身實覺痛,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爾時、即得具足三事:一者、畢竟無有退轉,二者、得為實義菩薩,三者、名為不可思議,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又我往昔為正法故,於一劫中,周身左右受千瘡苦。爾時具足一切煩惱,身實覺苦,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又我往昔為一鴿故,棄捨是身。爾時具足一切煩惱,身實覺苦,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一切惡友諸煩惱業,即是菩薩道莊嚴伴。何以故?一切凡夫無有智慧正念之心,故以煩惱而為怨敵;菩薩智慧正念具足,故以煩惱而為道伴。惡友及業,亦復如是。善男子!捨離煩惱,終不得受惡有之身。是故菩薩雖現惡業,實非身、口、意惡所作,是誓願力。以是願力受惡獸身,為欲調伏彼畜生故。菩薩現受畜生身已,善知人語、法語、實語、不麤惡語、不無義語,心常憐愍,修集慈悲,無有放逸,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我於往昔受熊身時,雖具煩惱,煩惱於我無自在力。何以故?具正念故。我於爾時,憐愍眾生,擁護正法,修行法行。受瞿陀身,劫賓耆羅身,兔身,蛇身,龍身,象身,金翅鳥身,鴿身,鹿身,獮猴、羖羊、雞雉、孔雀、鸚鵡、蝦蟆,我受如是鳥獸身時,雖具煩惱,煩惱於我無自在力。何以故?具正念故,憐愍眾生,擁護正法,修行法行。善男子!於饑饉世,我立大願,以願力故受大魚身,為諸眾生離於飢渴;食我身者,修道、念道、無惡罪過。疾疫世時,復立大願,以願力故身為藥樹,諸有病者,見、聞、觸我,及食皮膚、血肉、骨髓,病悉除愈,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受如是苦,心不退轉,是名義菩薩。』
誠心者,菩薩修苦行為度外道,須先誠心警策云:此苦行為度外道而修。往昔行菩薩道時者,即佛自己本生之事。蓋外道苦行,亦能起世人尊敬,於此外道盛行時,修菩薩行,若要起世人信仰,則須行勝過外道。唯食胡麻等,即食一麻、一麥之行。椓者、為已死之木。乃至土食、風食,外道俱有此行。雖於自他身無利益,而為降伏外道,啟世人信仰,即應一一修之。菩薩能為法、為眾生而捨命者,即為實義菩薩。千瘡苦者,所謂百孔千瘡,極言其苦。以惡友諸煩惱業為道伴者,即能於濁惡世中度生,雖羅剎、餓鬼,亦皆能度之矣。大凡菩薩證道愈高,則其行愈下。證道不高者,只能於人天中度生,不能三入惡道。能於三惡趣度生者,即觀音、地藏諸大菩薩是。受熊身者,其他經上說佛往昔受熊身,能扶養人之小孩成長,雖在煩惱,不被其轉,故云於我無自在力。瞿陀身、即牛身。劫賓耆羅身、即鳥身。羖羊、即雌羊。謂自在能轉煩惱而不為煩惱所轉。
辛二 汎明菩薩行
『菩薩修行六波羅蜜時,終不悕求六波羅蜜果,但以利益眾生為事。菩薩深知生死過患,所以樂處,為利眾生受安樂故。菩薩了知解脫安樂、生死過患、而能處之,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所行,不求恩報,受恩之處,常思反報。善男子!一切眾生常求自利,菩薩所行恆求利他,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摩訶薩具足煩惱,於怨親所平等利益,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若諸外道化眾生時,或以惡語、鞭打、罵辱、擯之令出,然後調伏。菩薩不爾,化眾生時,無麤惡語、瞋語、綺語、唯有軟語、真實之語,眾生聞已,如青蓮遇月,赤蓮遇日。善男子!菩薩施時,財物雖少,見多乞求,不生厭心,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教化盲、聾、瘖、啞,愚癡邊地惡眾生時,心無疲厭,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菩薩有四不可思議:一者、所愛重物能以施人,二者、具諸煩惱能忍惡事,三者、離壞之眾能令和合,四者、臨終見惡說法轉之;是名菩薩四不可思議。復有三事不可思議:一者、訶責一切煩惱,二者、處煩惱中而不捨之,三者、雖具煩惱及煩惱業而不放逸;是名菩薩三不可思議,復有三事不可思議:一者、始欲施時心生歡樂,二者、施時為他不求果報,三者、施已心樂不生悔恨;是名菩薩三求可思議。』
青蓮遇月者,青蓮華遇月而開。赤蓮遇日者,赤蓮華遇日而開也。教化盲、聾等者,世人用愛,遇不美妙者則不愛之;菩薩用悲,愈不美妙者則愈憐憫之。臨終說法者,有將命終,自見其惡者,即說佛法以轉之。呵責煩惱及不捨煩惱者,自煩惱則呵責之,他煩惱則不捨之。煩惱業者,乃由煩惱所生之業;煩惱在心,而業通身、口、意三。不思議者,在理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謂之不思議;此處不可思議,指平常難能者而言。
辛三 行時自觀心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作是行時,自觀其心,我是名菩薩耶?義菩薩乎?眾生若能作如是事,當知是人即義菩薩也。』
菩薩能常自觀其心,省察自己是否真能為實義菩薩而不為假名菩薩,即是實義菩薩矣。
辛四 較顯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作如是事,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為如是事,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聽此經者,皆能如說修行,才不辜負佛於每品之勉勵語。
自利利他品第十
此品於二十八品中,次在第十,即為利他而成自利,成自利適能利他。
己二 勉修菩薩功行 庚一 舉德勸修 辛一 舉自利利他勸 壬一 問答菩提及道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提?云何菩提道』?佛言:『善男子!若離菩提無菩提道,離菩提道則無菩提;菩提之道即是菩提,菩提即是菩提之道;出勝一切聲聞、緣覺所得道果,是名菩提、菩提之道。』
菩提與菩提道,兩名當有分別。菩提、在大乘則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在三乘、菩提分為聲聞、緣覺、及諸佛三種。此經之盡智、無生智,可通三乘菩提。道、指能得菩提因分之法,如四諦之道諦,及三十七道品是。不過就此處文義觀菩提道,亦即所證所成之果,而菩提則為能證能成就之智。以大乘理智如如不二言,所證菩提道與能證菩提智,不一不異,所以謂菩提即菩提道也。若離能證之菩提智,即無菩提道果,離菩提道果,亦無菩提智。若通因果不相離言,道為因分,菩提為果。大乘道果即是菩提;聲聞、緣覺所證涅槃之果,與菩提智非為同一;大乘無住涅槃,方為無上菩提之智故。常言菩提,即指無上菩提而言。
壬二 問答三乘同別
善生言:『世尊!聲聞、緣覺所得道果,即是菩提,即是菩提道,云何言勝』?『善男子!聲聞緣覺道不廣大,非一切覺,是故菩提、菩提之道得名為勝。猶如一切世間經書,十二部經為最第一。何以故?所說不謬,無顛倒故。二乘之道比菩薩道,亦復如是。』
云何言勝者,謂何故言大乘為勝?聲聞、緣覺不廣大者,以不能遍一切覺故。世間經書者,即指佛經外之世間講道德說仁義等之經書。
壬三 分別菩提學果
『善男子:菩提道者,即是學,即是學果。云何名學?行菩提道未能具足不退轉心,是名為學;已得求退,是名學果。未得定有,是名為學;已得定有,第三劫中是名學果。初阿僧祇劫,猶故未能一切惠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第二阿僧祇劫,雖一切施,未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如是二處是名為學。第三阿僧祇劫,能一切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是名學果。善男子!菩薩修行施、戒、忍辱、進、定、智時,是名為學;到於彼岸,是名學果。善男子!有是惠施非波羅蜜,有波羅蜜不名為施,有亦惠施亦波羅蜜,有非惠施非波羅蜜。善男慮!是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一切凡夫、外道異見、菩薩初二阿僧祇劫所行施是。是波羅蜜非惠施者,如尸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亦是惠施亦波羅蜜者,菩薩第三阿僧祇劫所行施是。非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持戒、修定、忍、慈、悲是。善男子!非施非波羅蜜,是名為學;亦施亦波羅蜜,是名學果。善男子!夫菩提者,即是盡智、無生智也。為此二智,勤心修集三十七品,是名為學;得菩提已,是名學果。自調諸根,次調眾生,是名為學;自得解脫,令眾生得,是名學果。修集十方、四無所畏、大悲、三念、是名為學;具足獲得十八不共法,是名學果。為利自他,造作諸業,是名為學;能利他已,是名學果。習學世法,是名為學;學出世法,是名學果。為諸眾生不惜身財,是名為學;為諸眾生,亦不吝惜身財、壽命,是名學果。能化眾生作人天業,是名為學;作無漏業,是名學果。能施眾生一切財物,是名為學;能行法施,是名學果。能自破壞慳貪、嫉妒,是名為學;破他慳貪、嫉妒之心,是名學果。受持五根,修行憶念,是名為學;教他修集成就具足,是名學果。』
菩提道、即修菩提之因分,即是學,亦即是學果。定有者:有三有、五有、九有、二十五有、六十二有之分,定有、即在人天。不墮惡趣者,普通須初地菩薩方不墮惡趣,即要初阿僧祇劫滿。第二劫、即初地到七地之位。第三劫、在八地以上菩薩。就布施波羅蜜,有四句分別,後當詳言。亦惠施亦波羅蜜者,須第八地以上菩薩及佛所行施是,所謂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界而究竟施也。非施非波羅蜜,第一非字,以改為是字,較通前後文義。盡智者,證阿羅漢果,知我生已盡之智。無生智者,證知再不生受後有之智,小乘要到阿羅漢果,大乘要到佛果才得。三十七品者,即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自修持戒禪定,謂之調伏諸根。十力、四無所畏、前已詳。十八不共法為佛獨有。三無失:即身、口、意三業無過失;又三隨法行:即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又六無減:即欲無減,精進無減,慧無減,解脫無減,解脫知見無減;又三隨智慧行:即身、口、意三業隨智慧行;又三無礙:即知過去、現在、未來無礙。阿羅漢知八萬大劫,菩薩雖知無盡劫,亦復有礙,佛為究竟無礙。以上為十八不共法。平常修行人小有神通,仍是在不可知之中,若妄用之,反成顛倒。如舍利弗為阿羅漢之上首,而觀察鴿子至八萬劫前仍是鴿子,而不知以何因緣墮鴿身,而唯佛之不共功德,乃能決知也。五根、即是五善根:信、進、念、定、慧。
壬四 正明自他兼利 癸一 示自他兼利相
『善男子!菩薩信根,既自利己,復利益他。自利益者,不名為實;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於身、命、財不生慳吝,是名自利。菩薩定知若用聲聞、緣覺菩提教化眾生,眾生不受,則以天人世樂教之,是名利他;利益他者,即是自利。菩薩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如是菩薩於法財中生貪著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行者若令他受苦惱,自處安樂,如是菩薩不能利他。若自不修施、戒、多聞,雖復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後轉教,是名菩薩自利利他。善男子!利益有二:一者、現世,二者、後世。菩薩若作現在利益,是不名實;若作後世,則能兼利。善男子!樂有二種:一者、世樂,二者、出世樂;福德亦爾。菩薩若能自足如是二樂、二福化眾生者,是則名為自利利他。』
以人天世樂教他者,因觀機以大乘教化不能受,次以聲聞、緣覺法教化,亦不能受,則以人天世樂教之。令現世、後世、出世樂與福德自具化他,方為真正利益。
癸二 能自他兼利行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一法,則能兼利,謂不放逸。復有二法能自他利:一者、多聞,二者思惟。復有三法能自他利:一者、憐愍眾生,二者、勤行精進,三者、具足念心。復有四法能自他利:謂四威儀。復有五法能自他利:一者、信根,二者、持戒,三者、多聞,四者、布施,五者、智慧。復有六法能自他利:所謂六念。復有七法能自他利:謂壞七慢。善男子!若沙門、婆羅門、長者、男女,或大眾中有諸過失,菩薩見已,先隨其意,然後說法令得調伏。如其不能,先隨其意便為說法,是則名為下品菩薩。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樂近善友,二者、不樂。樂善友者,能自他利;不樂近者,則不能得自他兼利。善男子!樂近善友復有二種:一、樂供養,二、不樂供養。樂供養者,能自他利;不樂供養,不能兼利。樂供養者,復有二種:一、能聽法,二、不能聽。至心聽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聽,則無兼利。至心聽法,復有二種:一者、能問,二、不能問。能問義者,能自他利,不能問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能問義者,復有二種:一、至心持,二、不能持。至心持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至心持者,復有二種:一者、思惟,二、不思惟。能思惟者,能利自他;不思惟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能思惟者,復有二種:一者、解義,二、不解義。能解義者,能自他利;不解義者,則不得名能自他利。解義之人,復有二種:一、如法住,二、不如法住。如法住者,能自他利;不如法住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如法住者,復有二種:一者、具足八智,二者、不能具足。何等八智?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他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者、上下智。是人具足如是八智,凡有所說具十六事:一者、時說,二、至心說,三、次第說,四、和合說,五、隨義說,六、喜樂說,七、隨意說,八、不輕眾說,九、不呵眾說,十、如法說,十一、自他利說,十二、不散亂說,十三、合義說,十四、真正說,十五、說已不生憍慢,十六、說已不求世報。如是之人能從他聽,從他聽時具十六事:一者、時聽,二者、樂聽,三者、至心聽,四者、恭敬聽,五者、不求過聽,六者、不為論議聽,七者、不為勝聽,八者、聽時不輕說者,九者、聽時不輕於法,十者、聽時終不自輕,十一、聽時遠離五蓋,十二、聽時為受持讀,十三、聽時為除五欲,十四、聽時為具信心,十五、聽時為調眾生,十六、聽時為斷聞根。善男子!具八智者能說能聽,如是之人能自他利;不具足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
不放逸者,即『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之義,蓋須精進也。六念者,即念佛、法、僧、施、戒、天。七慢者,即慢、過慢、慢過慢、增上慢,卑劣慢、邪慢、我慢,能壞七慢,即為七法。先隨其意然後說法者:見諸眾生過失,不能生忿怒而隨意教化之,令得調伏。善友範圍甚廣,自佛、菩薩以及一切修行有德者皆是。能問者,則更能起說者之廣說。能思惟者,則能體察考究。解義者,即勝解決定之結果。如法住者,能身、口、意三業皆如法住;如法者,能得智果。上來層層昇進,至如法住,則可得智果矣。時智者,知時節因緣。知足智者,離欲知足。根智者,知眾生根。上下智者,即知之上下根。和合說者,即說一法與他法,均能融通。隨意說者,即無礙說,欲何說皆能說之。如法說者,即契理。不輕眾、不呵眾者,為契機。不散亂者,為有條理。合義說者,即合理論。前講說法功德,下為聽法功德。自輕者,以自己難學言。五蓋:即貪欲、瞋恚、睡眠、掉悔、及疑。五欲:即財、色、名、食、睡之粗五欲,與色、聲、香、味、觸之細五欲。斷聞根者,從聞所成慧而到思所成慧,再到修所成慧而得根本智,即是斷所聞言說等。
癸三 辨自他兼利人 子一 從說法聽法辨
『善男子!能說法者復有二種:一者、清淨,二、不清淨。不清淨者,復有五事:一者、為利故說,二者、為報而說,一者、為勝他說,四者、為世報說,五者、疑說。清淨說者,復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後為說,二、為增長三寶故說,三、斷自他煩惱故說,四、為分別邪正故說,五、為聽者得最勝故說。善男子!不淨說者,名曰垢穢,名為賣法,亦名汙辱,亦名錯謬,亦名失意。清淨說者,名曰淨潔,亦名正說,亦名實語,亦名法聚。善男子!若具足知十二部經,聲論、因論、知因、知喻、知自他取,是名正說。聽者有四:一者、略聞多解,二者、隨分別解,三者、隨本意解,四者、於一一字一一句解。如來說法正為三人,不為第四;何以故?以非器故。如是四人分為二種:一者、熟,二者、生。熟者、現在調伏,生者、未來調伏。善男子!譬如樹林,凡有四種:一者、易伐難出,二者、難伐易出,三者、易伐易出,四者、難伐難出。在家之人亦有四種:一者、易調難出,二者、難調易出,三者、易調易出,四者、難調難出。如是四人分為三種:一者、呵責己調,二者、軟語而調,三者、訶責、軟語使得調伏。復有二種:一者、自能調伏不假他人,二者、自若不能請他令調。復有二種:一者、施調,二者、咒調。是調伏法,復有二時:一者、喜時,二者、苦時。為是四人說正法時,有二方便:一者、善知世事,二者、為其給使。善男子!菩薩若知是二方便,則能兼利,若不知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先學外典,然後分別十二部經;眾生若聞十二部經,乃於外典生於厭賤。復為眾生說煩惱過、煩惱解脫,歎善友德,呵惡友過,讚施功德,毀慳過失。菩薩常寂,讚寂功德,常修法行,讚法行德;若能如是,是名兼利。』
十二部經者,為內明。聲論者、為聲明。因論者、為因明;知因知喻知自他取者,皆言因明。譬如樹林四種,喻調在家人四種。咒調者,即祈禱、迴向之類。聞十二部經於外典不生願者,真能聞十二部經者,對於外典自不樂聞。
子二 從在家出家辨
『在家菩薩先自調伏,若不調伏,則不出家。在家菩薩能多度人,出家菩薩則不如是。何以故?若無在家,則無三乘出家之人,三乘出家、修道、持戒、誦經、坐禪、皆由在家而為莊嚴。善男子!有道、有道莊嚴:道者、所謂法行,道莊嚴者、所謂在家。出家菩薩為在家者修行於道,在家之人為出家者而作法行。在家之人多修二法:一者、受,二者、施。出家之人亦修二法:一者、誦,二者、教。』
此下言在家出家相互為增上緣。蓋無在家修行者,則無具善根出家之人。在家之人,能布施供養護持出家人而作法行。受者、受法。施者、布施。誦者、即誦十二部經。教、即以佛法教化。
子三 從自行化他辨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兼有四法:受、施、誦、教,如是名為自利利他。菩薩若欲為眾生說法界深義,先當為說世間之法,然後乃說甚深法界。何以故?為易化故。菩薩摩訶薩應護一切眾生之心,若不護者,則不能調一切眾生。菩薩亦應擁護自身,若不護身,亦不能得調伏眾生。菩薩不為貪身、命、財,護身、命、財,皆為調伏諸眾生故。菩薩摩訶薩先自除惡,後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無有是處!是故菩薩先應自施、持戒、知足、勤行精進,然後化人。菩薩若不自行法行,則不能得教化眾生。善男子!眾生諸根凡有三種,菩薩諸根,亦復三種,謂下中上:下根菩薩能化下根,不及中、上;中根菩薩能化中、下,不及上根;上根菩薩,能三種化。』
化他須應機說法,不善巧者,每開口即說法界深義,以眩自己之高深而無益於度生。佛則因眾生機之淺深而設教化。擁護自身者,即雪譏謗等,菩薩雖證生空,無有我見,以利他,不得不擁護自身故。下根者,則可說以人天法;中根者,則可說以二乘法;上根者,即可說以大乘法。菩薩三根,係就程度言。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自利利他,是不為難;在家菩薩修是二利,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示勉勵精進之意,望大眾勿辜佛恩!
自他莊嚴品第十一
由假名菩薩入實義菩薩,自他兼利,即能自他莊嚴。
辛二 舉自他莊嚴勸 壬一 問答能自他利
善生言:『世尊!菩薩摩訶薩具足幾法能自他利』?『善男子!具足八法,能自他利。何等為八?一者、壽命長遠,二者、具上妙色,三者、身具大力,四者、具好種姓,五者、多饒財寶,六者、具男子身,七者、言語辯了,八者、無大眾畏』。
幾法者,幾多功德之意,謂須具若干功德方能自他兼利。八種法:前六皆福德,後二則有關智慧。壽命長遠者,非特異其類之壽命也。自古聖賢,如釋尊年八十歲,孔子七十餘歲,如在人中,即得人中較長之壽命耳。蓋人須至五十、六十歲後,其經驗、道德、學問、年齡方為眾所欽仰,而能利人也。具上妙色者,即色身具足相好。身具大力者,佛菩薩皆身具大力,若人身力不具,則雖有利自他之心而無其力,所謂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具好種姓者,如印度婆羅門、剎帝利之類,為多人所欽仰,方能自他利。具男子身者,以其身比女子強健,能耐勞苦艱難之事;蓋修菩薩行,須行常人所不能行故。言語辯了者,須舌根銳利,智慧具足。無大眾畏者,即於大眾中無怖畏。憶昔有一修行人,經典極熟,於少數人中頗能講解,後於昇大座講經時,聽者甚眾,忽起怖畏,不能講說,下座後即懊惱致病以死!
壬二 問答八事所因
善生言:『世尊!何因緣故菩薩得壽命長,乃至大眾不生怖畏』?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無量世中慈心不殺,以是因緣,獲得長壽。無量世中常施衣燈,以是因緣,獲得上色。無量世中常壞憍慢,以是因緣,生上種姓。無量世中常施飲食,以是因緣,身力具足。無量世中常樂說法,以是因緣,多饒財寶。無量世中呵責女身,以是因緣,得男子身。無量世中至心持戒,以是因緣,言語辯了。無量世中供養三寶,以是因緣,無大眾畏。』
善生意:有果必有因,上八事究以何因而得?故問世尊。不殺以得壽命者,不獨前生修今生得,即現生修亦可現生得。生上種姓者,在中國如生在世家大族。身力原藉飲食資養,能常施飲食,俾無飲食者得到飲食,故能得身力充足之報。以法施人,俾人得到學問道德者,亦能得饒財之報。呵責者,不貪著之謂。中國有所謂女中丈夫者,即有剛健之氣,此種人將來可轉得男子身。以三界言,超過欲界則無男女之分,至諸佛真如法身,平等平等,更無男女性之差別;在欲界中,因有男女貪愛之性,故有男女之報。在因中、男女均可以修男子身。持戒者,即止惡行善,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即生真實智慧,所以得言語辯了之果。佛法僧三寶,為真正皈依處;他若諸天等所成功德,均不免有欠缺,故非真正可歸依處。惟佛有大威德,大智慧;其所說法,亦究竟圓滿;依佛法修行之僧,亦真實無漏;此三者譬如波濤大海中之救渡寶筏,故為真正歸依處。
壬三 明八事所由成 癸一 三因緣
『如是八事,有三因緣:一者、物淨,二者、心淨,三者、福田淨。云何物淨?非偷盜物,非聖遮物,非眾共物,非三寶物,非施一人迴與多人,非施多人迴與一人,不惱他得,不誑他得,不欣人得,是名物淨。云何心淨?施時不為生死善果,名稱勝他,得色、力、財,不斷家法,眷屬多饒;唯為莊嚴菩提故施,為欲調伏眾生故施,是名心淨。云何福田淨?受施之人遠離八邪,名福田淨。善男子!以如是等三因緣故,八法具足。』
物淨者,指所施之物言,非從偷盜不義之行而得之物。聖遮物者,為聖法所遮之物,如五葷不淨蔥蒜等類。非眾共物,即非已所有之公物。迴與者,謂己施與人者又拿來施與他人。惱他得者,係惱恨他人而得之物。誑他得者,即騙他而得。欺人得者,係以智識乘智淺者而得。心淨者,以布施動機存心利他而定。生死善果者,即欲得人天福報。名稱勝他者,即為名而施。得色、力、財者,菩薩為弘法利人,非為得色、力、財。不為家法眷屬多饒者,菩薩應普為一切眾生,不應為不斷家法盛旺及眷屬多饒。唯為二種:一、為莊嚴佛果,二、為調伏眾生。菩薩除此二種外,即無所事。所施之物為施物,能施人之心即施心,受施之人為受施之福田。八邪者,即與八正道相反。八正為:正語、正見、正業、正勤、正定、正命、正念、正思惟;八邪:即邪語、邪見、邪業、邪勤、邪定、邪命、邪念、邪思惟。常行八正道者,為三乘聖眾。三種清淨,不僅布施有之,其他善行亦有之。
壬二 八所以
『善男子!菩薩所以求於長命,欲為眾生讚不殺故。菩薩所以求上色者,為令眾生見歡喜故。菩薩所以求上種姓,為令眾生生恭敬故。菩薩所以求具足力,為欲持戒、誦經、坐禪故。菩薩所以求多財寶,為欲調伏諸眾生故。菩薩所以求男子身,為欲成器盛善法故。菩薩所以求語辯了,為諸眾生受法語故。菩薩所以求不畏大眾,為欲分別真實法故。』
不畏大眾者,要心如大海,安然不動,其目的在為眾生授真實法,覺悟一切眾生。
壬四 由八事所成德 癸一 有德不憍
『善男子!是故菩薩具足八法能自他利,能如是行,是名實行。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有八法者,具足受持十善之法,樂以化人;具足受持優婆塞戒,樂以化人。雖得妙色,終不以是而生憍慢;雖持淨戒、多聞、精進、大力、好姓、多饒財寶,終不以此而生憍慢。不以幻惑欺誑眾生,不生放逸,修六和敬。菩薩具足如是等法,雖復在家,不異出家。如是菩薩終不為他作惡因緣,何以故?慚愧堅故。』
不憍、即儒書中所謂『富而不驕』,其實不僅富不應憍,即貴或有學、有名、有德、有智,皆不應憍人。十善、但為人天善法,而優婆塞五戒,從佛法性海中流出,乃可為出世階梯也。幻惑者,即以多智、多力而施巧技。六和敬者,即尊重團體之法,出家人有六和之戒法,在家之人亦應身、口、意三業恭敬。和合者,在家人能修六和合敬,善敬同道,即無異在家。慚愧堅、則不為他作惡因緣。
癸二 處世不動
『善男子!在家之人,設於一世受持如是優婆塞戒,雖復後生無三寶處,終不造作諸惡因緣。所以者何?二因緣故:一者、智慧,二、不放逸。善男子!於後惡處不作惡事,有四因緣:一者、了知煩惱過故,二者、不隨諸煩惱故,三者、能忍諸惡苦故,四者、不生恐怖心故。菩薩具足如是四法,不為諸苦一切煩惱之所傾動。善男子!不動菩薩有五因緣:一者、樂修善法,二者、分別善惡,三者、親近正法,四者、憐愍眾生,五者、常識宿命。善男子!菩薩具足如是八法,若聞譏毀,心能堪忍;若聞讚歎,反生慚愧。修行道時,歡喜自慶,不生憍慢。能調惡人,見離壞眾,能令和合。揚人善事,隱他過咎,人所慚恥處,終不宣說,聞他祕事,不向餘說。不為世事而作咒誓。少恩加己,思欲大報;於己怨者,恆生善心。怨親等苦,先救怨者。見有罵者,反生憐愍;見他偷時,默然不動;見來打者,生於悲心。視諸眾生,猶如父母。寧喪身命,終不虛言。何以故?知果報故。於諸煩惱應生怨想,於善法中生親舊想。若於外法生於貪心,尋能觀察貪之過咎,一切煩惱,亦復如是。雖復久與惡人同處,終不於中生親善想;雖與善人不同居止,終不於彼而生遠想。雖復供養父母、師長,終不為是而作惡事。乏財之時,見有求者,不生惡想。雖不親近凶惡之人,而其內心常生憐愍,惡來加已,以善報之。自受樂時,不輕他人;見他受苦,不生歡喜。身業清淨,持四威儀,即以是法用化眾生。口業清淨,誦讀如來十二部經,即以是法用化眾生。意業清淨,修四無量,亦以是法開化眾生。假身受苦,令他受樂,甘樂為之。世間之事,雖無利益,為眾生故而亦學之,所學之事,世中最勝,雖得通達,心無憍慢,以己所知勤用化人,欲令此事經世不絕。於親友中不令作惡,樂以上八教化眾生。說因說果,無有錯謬。愛別離時,心不生惱,觀無常故。受樂受時,心不耽荒,觀苦、無常。善男子!菩薩具足如上八法,則能施作如是等事。』
生無三寶處終不造惡,以有不放逸及智慧之報故。忍苦者,如無恆產而有恆心之士,及君子固窮之君子。不動者,如孔子四十不惑,孟子四十不動心之類。在佛法中,十住、十行、十回向之三賢人,亦可得不動。正法者,亦有世出世之分。常識宿命者,非人中聖人所能得,到三賢位菩薩亦不能常得,須到初地以上方得。讓毀能忍者,以無關自他利,不必護雪之者是。讚歎往往有過其實者。在佛法中破和合僧,即乖合鬥爭。廣言之,一國之中有破和合者,輒起戰爭,再廣言之,全世界人類,各民族國家,亦因乖合起鬥爭。推而廣之,其義無窮;能令和合,則自他利矣。咒誓、即為世間事賭咒、發誓之類;在出世法上之誓願,如四宏誓願之類,則應為之。見偷不動,應事後以正法化之。眾生為父母者,自無始來從眾生受身,謂為父母,並不為過。菩薩於他不生怨想,而於己之煩惱應生怨想。為供養父母、師長而作惡事者,世間往往有之,究不應當也。凶惡之人,如自己為大菩薩,還須親近而化度之。四無量心:即慈、悲、喜、捨。世事無利,為眾生故學之者,如修外道苦行之類是。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是八法,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為本經每品通義,如前已詳。
二莊嚴品第十二
辛三 舉福智二嚴勸 壬一 躡前問答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薩自他莊嚴』?佛言:『善男子!菩薩具足二法,能自他莊嚴:一者、福德,二者、智慧』。
此承前問如何而能自他莊嚴,佛稱為福智兩足尊,故答言須具足福智,方能自他莊嚴。
『世尊!何因緣故得二莊嚴』?『善男子!菩薩修集六波羅蜜,便得如是二種莊嚴:施、戒、精進,名福莊嚴;忍、定、智慧,名智莊嚴。復有六法二莊嚴因,所謂六念:念佛、法、僧、名智莊嚴;念戒、施、天、名福莊嚴。』
六波羅蜜中,亦有分別施、忍、戒、為福,般若為智,精進與定通於福智者;亦有以施、戒、忍、進、定、為福,唯般若為智者。此經又為一例。
壬三 明二嚴相 癸一 以果利明
『善男子!菩薩具足是二莊嚴,能自他利,為諸眾生受三惡苦,而其內心不生憂悔。若能具足是二莊嚴,則得微妙善巧方便,了知世法及出世法。善男子!福德莊嚴即智莊嚴,智慧莊嚴即福莊嚴。何以故?夫智慧者,能修善法具足十善,獲得財富及大自在,得是二故,故能自利及利益他。有智之人,所學世法,於學中勝,以是因緣,便得財富及大自在。菩薩具足如是二法,則能二世自他利益。智者若能分別世法及出世法:世間法者,一切世論、一切世定;出世法者,知陰、入、界。菩薩知是二法因緣,故能二世自他利益。善男子!菩薩雖知世間之樂,虛妄非真,而亦能造世樂因緣。何以故?為欲利益諸眾生故。』
二世、即現在世及未來世。陰、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入、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之十二入。界、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十八界。
癸二 以因行明
『善男子!是二莊嚴,有二正因:一者、慈心,二者、悲心。修是二因,雖復流轉生死苦海,心不生悔。復次、菩薩具足二法而能莊嚴無上菩提:一者、不樂生死,二者、深觀解脫;是故亦能二世利益,了知法相得大智慧,能令自他財命增長。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是二法,一切施時不生憂悔,見眾惡事而能堪忍。菩薩施時,觀二種田:一者、福田,二、貧窮田。菩薩為欲增福德故,施於貧苦;為增無上妙智慧故,施於福田。為報恩故,施於福田;生憐愍故,給施貧窮。捨煩惱故,施於福田;成功德故,施於貧窮。增長一切樂因緣故,施於福田;欲捨一切苦因緣故,施於貧窮。菩薩若施所親愛處,為報恩故;若施怨讎,為除惡故。菩薩摩訶薩見來求者,生一子想,是故任力多少施之,是則名為施波羅蜜。菩薩施時,離於慳心,名尸波羅蜜。能忍一切求者之言,名忍波羅蜜。所施之物,手自授與,名精進波羅蜜。至心繫念,觀於解脫,名禪波羅蜜。不擇一切怨親之相,名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如諸眾生,貪心殺時,一念具足十二因緣。菩薩施時,亦復如是,一念具足如是六事。是名功德智慧莊嚴。』
不樂生死,即於流轉生死中度生而不樂著之。貧窮田、即貧苦窮乏之眾生。施怨讎、則能解怨。就融攝言,一施波羅蜜能具足六波羅蜜;其他五波羅蜜,亦復如是。明十二因緣,有從一世明者,有從二世、三世明者,亦有從一念明者。若能念念不退,即第八地境界。
癸三 以別相明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造作不共法之因緣,名福莊嚴;教化眾生悉令獲得三種菩提,名智莊嚴。復次、善男子!菩薩若能調伏眾生,名智莊嚴;同於眾生受諸苦惱,名福莊嚴。菩薩能令一切眾生離於惡見,名智莊嚴;能教眾生住信、典、戒、多聞、智慧,名福莊嚴。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五法,則能莊嚴無上菩提。何等為五?一者、信心,二者、悲心,三者、勇健,四者、讀誦世論不生疲厭,五者、學諸世業亦不厭之。善男子!菩薩具足二種莊嚴,則有七相。何等為七?一者、自知罪過,二者、不說他過,三者、樂瞻病人,四者、樂施貧人,五者、獲菩提心,六者、心不放逸,七者、一切時中常至心修六波羅蜜。善男子!復有七相。何等為七?一者、樂化怨讎;二者、化時不厭;三者、要令成熟解脫;四者、盡己所知世語、世事,以化眾生心不貪著;五者、能忍一切惡事;六者、終不宣說他人所不喜事;七者、見破戒者及弊惡人,心不瞋恚,常生憐愍。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知是七相,則能自利及利益他。』
不共法、即前所明之十八不共法。令離惡見者,菩薩造種種論,皆為破眾生惡見。信心者,即信實、德、能:信實者,信真實之事理;信德者,信佛法僧之功德;信能,即信因能致果及自能成佛等。能讀世論、學世業者,在菩薩智慧上,對於世論世業本可不讀不學,為化眾生故而讀而學之。不然、菩薩功德智慧超過一切眾生,若卑視眾生而不教化,則眾生何由得度?弊惡人、即極惡之人,菩薩不能化之,應常生慚愧。
壬四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為二莊嚴,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多有諸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為勉勵之語,如前已詳。
攝取品第十三
前來講修成實義菩薩須利他,欲利他則須攝取徒眾,此是品所由來也。
庚二 化他攝眾 辛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具足二莊嚴已,云何得畜徒眾弟子』?
要具足自利利他,方為實義菩薩,要為實義菩薩,方具足自他莊嚴。具足莊嚴之出家、在家。能自他利以化眾生者,自然有徒眾弟子前來依止。在家者,在學舍、學院之類,出家者有叢林、寺院之類,皆以有徒眾弟子之故。問畜徒眾弟子應如何教誨,即以如何方法攝養徒眾而教化之也。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總明以四攝法畜徒
『善男子!應以四攝而攝取之,令離諸惡,增諸善法,至心教詔,猶如一子。不求恩報,不為名稱,不為利養,不求自樂。』
四攝法、為攝取之方法。四攝法,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即以四法攝取勾引。布施中、如所謂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使無交情者漸成親近,乃能攝取。布施不必財物,即用言語禮貌之類皆是。六度之施度,重在度自己之慳貪;四攝之布施,重在攝取眾生,故為用稍有不同。愛語者,佛說法以四悉檀為宗旨:初;順世間所喜法說之,次、就各人之所宜而說之,次、就對治其煩惱而說之,最後、則可說第一義而使超出。如對現在科學、哲學之人,先以佛法與科、哲學之同者而說之,次、就同中之不同者說之,再次、詳辨其或同或異,最後、說出非同非異真如之理,以顯佛法之勝義。利行、則為利他之行。同事、則情感無隔礙而易化矣。善用四攝法,則能近悅遠來而終不離去矣。此種純係大菩薩行,實為難行之行。在佛法中亦有專以自己所學所樂教化他人者,較為容易,但往往不能得學人之信解而退失菩薩心,以無四攝法之方便故。
壬二 無德有德畜徒弊利
『善男子!菩薩若無如是等事畜弟子者,名弊惡人,假名菩薩,非義菩薩;名旃陀羅,臭穢不淨,破壞佛法,是人不為十方諸佛之所憐念。善男子!菩薩若能隨時教戒,所言時者,貪、恚、癡時。起貪結時,當為種種說對治法令得除貪;餘二亦爾。次當教學十二部經,禪、定、三昧,分別深義,調其身心,令修六念、不放逸法,瞻養病苦不生厭心,能忍惡口誹謗罵辱,苦加身心亦當堪忍,設其有苦能為救解,除其弊惡疑網之心,善知利根、中根、純根,教鈍根人令生信心,中根之人能令純淑,利根之人令得解脫。若能如是勤教詔者,名義菩薩,是名善人,分陀利華,人中香象,調御丈夫,名大船師。善男子!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養畜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令多眾生作五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無如是等事者,即無四攝等德者,耽誤弟子事小,展轉流傳,誤人罪多。旃陀羅、為印度四族以下之最卑者,謂之不可接觸,以觸之為不祥不淨。在佛法中,一切平等,釋尊亦度旃陀羅為弟子,能隨時教戒,即為有德者。恚、即瞋恚。對治法者,如貪重者、令修不淨觀,恚重者、令修慈悲觀之類。禪、定、三昧,就廣義講,皆可通攝;若分別言,則禪、為色界四禪,定、即無色四定,三昧、即三摩地--心住一境,平等任持──。學十二部經,為聞、思、二慧;與禪、定、三昧相應,為修慧。六念、如前已說。分陀利華、即白蓮華,亦即蓮華中之盛美者。惡戒者,即誓受惡法之戒。佛在時,亦有從外道受戒,教令一日斷一千人命根,若央掘魔羅經說。作五無間者,即造五逆惡業:即弒父、弒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也。
壬三 別辨在家出家畜徒 癸一 總明出家在家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有二弟子: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在家菩薩有一弟子,所謂在家。』
在家菩薩若畜出家弟子,則破佛制。
癸二 別辨出家在家 子一 出家教二眾 丑一 教出家弟子
『出家菩薩教出家者十二部經,隨所犯罪,諭令懺悔。教習八智,何等為八?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者、分別智。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若能如是教詔調伏出家弟子,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如是師徒能增三寶。何以故?如是弟子知八智已,能勤供養師長和上耆舊有德,能受善語,能勤讀誦,兼為法施,心不放逸,調伏眾生,能瞻病苦,給施貧乏。』
八智如前已說。眾智、即知他人智,根智、即知根上中下智。梵音和上,譯親教師,即自己親從受教者謂之和上。普通之師,則稱師長。耆舊有德,為長者之類。
丑二 教在家弟子
『善男子!出家菩薩若有在家子弟,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即是法行;供養父母、諸師和上、耆舊有德,施於安樂;至心受戒,不妄毀犯;受寄不抵;見恚能忍;惡口、惡語及無義語,終不為之;憐愍眾生,於諸國王、長者、大臣,恆生恭敬怖畏之心;能自調伏妻子眷屬,分別怨親,不輕眾生;除去憍慢,不親惡友;節食、除貪、少欲、知足;鬥諍之處,身不往中,乃至戲笑不說惡語,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出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先當教告不放逸法。受苦樂特,常當共俱。設在窮乏有所須者,六物之外有不應惜。病時當為求覓所須,瞻病之時不應生厭。若自無物,應四出求;求不能得,貸的寶物,差已、依俗十倍償之,如波斯匿國之正法。若不能償,復當教言:汝今多負三寶之物,不能得償,應當勤修得須陀洹果至阿羅漢果。若能至心發菩提心,若教千人於佛法中生清淨信,若壞一人慇重邪見。出家菩薩能教在家如是等事,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此皆教誡弟子應行者。受寄不抵者,受人寄存之物,不應處分,用他物抵償。怨親能分別,則能解怨報恩。在家弟子本不應用三寶之物。六物:即三衣、一缽、臥具、及漉水囊。比邱乞食,應分為三分:以一分給貧病,以一分與山林鳥獸,以一分自食。貸三寶物,即借貸佛法僧物。不能償者,即應修經中所說各種功德,方可消受。
子二 在家教一眾 丑一 師長教徒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供養父母、師長、和上、耆舊、有德,復當供給兄弟、妻子、親友、眷屬、欲行之人及遠至者,所有僮僕作使之人,先給飲食,然後自用。又復教令信向三寶,苦樂共俱,終不偏獨,隨時賞賜,不令飢寒,終不打罵鞭撻苦楚,應當軟言敦諭教詔。設有病者,應當瞻療,隨所乏少,當為求索。世間之事,悉以教之,婚姻求對,不取卑下。教以如來五部經典,見離壞者,能為和合,既和合已,令增善心。一切出家內外諸道,隨意供養,終不選擇。何以故?先以施攝,後當調故,以六和敬而教詔之。若求財物、商賈、農作、奉事王者,常當至心如法而作。既得財已,如法守護。樂為福德,見他作時心生歡喜,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在家菩薩若能教誨如是事者,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婚姻求對者,即求相當之匹配。五部經典,係編集為五阿笈摩部類。供養外道者,在家菩薩為方便攝取則可,出家菩薩則不能行。奉事王者,即公務人員,學佛之人,在家者不惟不能廢事不作,並須比不學佛人作得更好,更積極。
丑二 國王教民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得自在,為大國主,擁護民庶猶如一子。教離諸惡,修行善法。見作惡者,撾打罵辱,終不斷命。財物六分,稅取其一。見瞋惡者,教修忍辱及不放逸。所言柔軟,又能分別善惡之人,見有罪者,忍而不問。隨有財物,常行惠施。任力讀誦五部經典,善能守護身命財物,能化眾生不令作惡。見貧窮者,生大憐愍,自於國土常修知足,惡人纔謗終不信受,不以非法求覓財物。如法護國,遠七種惡:一者、不樂摴蒲圍碁六博,二者、不樂射獵,三者、不樂飲酒,四者、不樂欲心,五者、不樂惡口,六者、不樂兩舌,七者、不樂非法取財。常樂供養出家之人,能令國人常於王所生父母想,信因信果,見有勝己不生嫉妒,見己勝他不生憍慢,知恩報恩,小恩大報。能伏諸根,淨於三業。讚歎善人,呵責惡人,先意發言,言則柔軟。自無力勢,如法屬他,取他國時,不舉四兵。眾生恐怖,能為救解,常以四攝而攝取之。善能分別種種法相,不受法者,軟言調之。』
轉輪聖王,為國民作君作師,多係初、二地菩薩應化。於國土知足者,即不侵略他國。摴蒲者,賭戲,為老子所作。此中不樂欲心,即不放縱婬欲。惡口、即罵人之語。兩舌、即挑撥是非感情之語。諸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三業:即身、口、意、三業。不舉四兵,即不窮兵黷武。種種法相,即世出世間之一切法相。
壬四 結顯在家菩薩難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畜二弟子,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畜一弟子,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家菩薩畜弟子,比出家菩薩畜弟子為難。國王能以此中所說法教民眾者,即為聖王。
受戒品第十四
此品受前方便中,供養六方義,善生經亦曾說之;正受戒法六重二十八輕,則為此經獨有。前十三品,明受戒之人,此品明所受之戒。若以此為本經之中樞,則以後十四品,即為受後應修之行,由此故稱優波塞戒經也。
丁三 受持戒行 戊一 受戒 己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在家菩薩云何得受優婆塞戒』?
善生問意,謂應如何方得受優婆塞戒。
己二 世尊答 庚一 受前方便 辛一 供養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當次第供養六方: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言東方者,即是父母,若人有能供養父母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房舍、財寶,恭敬、禮拜、讚歎、尊重,是人則能供養東方。父母還以五事報之:一者、至心愛念,二者、終不欺誑,三者、捨財與之,四者、為娉上族,五者、教以世事。言南方者,即是師長,若有人能供養師長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尊重、讚歎、恭敬禮拜,早起晚臥,受行善教,是人則能供養南方。是師復以五事報之:一者、速教不令失時,二者、盡教不令不盡,三者、勝己不生嫉妒,四者、持付嚴師善友,五者、臨終捨財與之。言西方者,即是妻子,若有人能供給妻子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瓔珞、服飾、嚴身之具,是人則是供養西方。妻子復以十四事報之:一者、所作盡心營之,二者、常作終不懈慢,三者、所作必令終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時,五者、常為瞻視賓客,六者、淨其房舍臥具,七者、愛敬言則柔軟,八者、僮使軟言教詔,九者、善能守護財物,六者、晨起夜寐,十一者、能設淨食,十二者、能忍教誨,十三者、能覆惡事,十四者、能瞻病苦。言北方者,即善知識,若有人能供施善友,任力與之,恭敬軟言,禮拜讚歎,是人則能供養北方。是善知識復以四事而還報之:一者、教修善法,二者、令離惡法,三者、有恐怖時能為救解,四者、放逸之時能令除捨。言下方者,即是奴婢,若有人能供給奴婢衣服、飲食、病瘦、醫藥,不打不罵,是人則能供給下方。奴婢復以十事報之:一者、不作罪過,二者、不待教作,三者、作必令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時,五者、主雖貧窮終不捨離,六者、早起,七者、守物,八者、少恩多報,九者、至心敬念,十者、善覆惡事。言上方者,即是沙門、婆羅門等,若有供養沙門、婆羅門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痛醫藥,怖時能救,饉世施食,聞惡能遮,禮拜恭敬,尊重讚歎,是人則能供養上方。是出家人以五事報:一者、教令生信,二者、教生智慧,三者、教令行施,四者、教令持戒,五者、教令多聞。若有供養是六方者,是人則得增長財命,能得受持優婆塞戒。』
前明六方即六度,此品明六方係就在家之環境以言,人須善處理其環境,與中國向重五倫者相當。如不顧全,則必互相衝突,各走極端,而於人類社會不能調和,則非佛法所當有也。明白此理,則知供養六方之義。東方為生方,故說為父母。師長、通世法出世法之師長。妻子可包括妻及子女。善知識、又謂善友,即習善法之朋友。奴婢、包括奴僕婢使。沙門、即學佛法出家修行者。婆羅門、有出家在家二種,在印度即掌教化者,例如中國儒者。此中皆以善生長者子能受優婆塞戒為中心而說,欲受戒者,使先行此種倫理道德,即修身齊家皆能做到者,方能受優婆塞戒也。
辛二 請許
『善男子!若人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財命,先當諮啟所生父母。父母若聽,次報妻子,奴婢僮僕。此輩若聽,次白國主。國主聽已,誰有出家發菩提心者,便往其所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惟願大德憐愍故聽』!
平常受優婆塞戒,用不著如此鄭重。此中係受菩薩優婆塞戒,須自利利他,教化眾生,攝取徒眾,故須特別鄭重。因與家族、國法、社會、發生大變化關係故,須父母乃至國王允許。丈夫者,為成年之義,因將受優婆塞戒,故言具男子身。
辛三 問答 壬一 問遮難
『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聽不』?若言『聽』者,復應問言:『汝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復應問言:『汝今身中將無內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復應問言:『汝不於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五逆罪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盜法人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非二根、無根人,壞八戒齋,父母師病不棄去耶?不殺發菩提心人,盜現前僧物,兩舌惡口,於母、姐妹作非法耶?不於大眾作妄語耶』?
此問所應遮難之事。如求戒人,具有所應遮之事,即不能允許其受戒。通常受三歸、五戒,不問遮難,此中為受菩薩優婆塞戒,受戒之後,即為在家菩薩,故問遮難。出家弟子,於出家時,亦有問遮難之事。此中比丘,指菩薩比丘。從不負佛法僧物以下,正為遮難之問,其事共有八種。非法、即非梵行,謂作邪婬。盜法、即竊聽或偷閱比丘、比丘尼戒律,或潛入僧中竊聽。二根、即男根、女根。無根、即無男女根。
壬二 審至誠
『若言「無」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為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
無前問八種所遮難之事者,即進而審其是否至誠求戒。毀破如是戒者,即受戒後自犯其所誓願受持之戒法。無量利益與無量苦惱,即係於自己之持犯,由此可見人道一生之經過,關係至大也。沙彌、即求寂之意,以其欲求涅槃之圓寂故,此是男子出家受十戒者之通稱。沙彌十戒者: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香鬘嚴身,七、不歌舞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九、不過午食,十、不畜金銀寶器。大比丘戒,通稱二百五十戒,而不足其數。菩薩戒:梵網戒十重、四十八輕,瑜伽戒四重、四十三輕。
壬三 示歸戒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歸佛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若歸法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汝能如是至心歸依於三寶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人歸依於三寶者,是人則為施諸眾生無怖畏已;若人能施無怖畏者,是人則得優婆塞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能如是施諸眾生無怖畏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人有五事現在不能增長財命:何等為五?一者、樂殺,二者、樂盜,三者、邪婬,四者、妄語,五者、飲酒。一切眾生因殺生故,現在獲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賢聖呵責,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橫罹其殃,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當隨地獄,多受苦惱飢渴長命,惡色、惡力、惡名等事,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復受惡色、短命、貧窮。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令外一切五穀果蓏悉皆減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善男子!若人樂偷,是人亦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他人失物於己生疑,雖親附人人不見信,常為賢聖之所呵責,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隨於地獄,受得惡色、惡力、惡名、飢渴、苦惱、壽命長遠,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貧於財物,雖得隨失,不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愛念,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惡果殃流萬姓。善男子!若復有人,樂於妄語,是人現得惡口、惡色,所言雖實,人不信受,眾皆憎惡,不喜見之,是名現世惡業之報,捨此身已,入於地獄,受大苦楚,飢渴熱惱,是名後世惡業之報。若得人身,口不具足,所說雖實,人不信受,見者不樂,雖說正法,人不樂聞。是一惡人因緣力故,外物一切資產減少。善男子!若復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財物,身心多病,常樂鬥諍,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呵責,人不樂見,不能修善,是名飲酒現在惡報。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飢渴等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繫念思惟善法。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臭爛。善男子!若復有人,樂為邪婬,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婬現在惡果。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力,飢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善男子!是五惡法,汝今真實能遠離不』?
受優婆塞戒,須先歸依三寶,歸依三寶後,若再歸依天魔、外道、鬼神等,即失其三歸之體。此中僧、即依佛法修行之三乘賢聖僧。施無畏、即不害眾生,歸依大悲三寶後,應具不害眾生之心,故眾生即因之離怖畏。觀世音菩薩亦稱為施無畏者。邪婬、謂對正當禮法結合夫婦以外之人行婬。地獄、梵音那落迦,或泥犁,此譯苦器,謂苦的器世界。地獄不皆在地之下,科學亦明地中有火,而不能有生物,佛法則言有八熱地獄,有受苦眾生生在其中;而八寒地獄,則在地之邊際,如南北兩極等處。
五戒道理,若詳究之。則前之殺、盜、婬、妄四戒,為性戒,後之飲酒一戒為遮戒。遮禁飲酒,令不引作他惡。如僅飲酒,不犯他戒,於自己身心雖有損害,於他人尚無侵犯;但人每因飲酒而犯他惡,故亦列為戒條以遮止之。依國法處死,或國際戰爭,本為止殺而殺,皆非樂於殺者。若樂於殺,則互相殘害,無有己時,人類將因之滅絕矣!若樂於盜,必至互相掠奪,不治生產,必致人皆不能得其一衣一食,難望生存。若不依國家制度社會禮法而事邪婬,則易起人群之紛擾,肇民族之衰弱。妄語為害尤大,如彼此不以誠信相處,必至爾詐我虞,互啟猜嫌,社會解體。若飲酒,則易引起前四惡行,而且減少智慧,多生不良嗜好,身心健康因之受損。由此觀之,禁戒此五種惡事,確為維持人類生存所必需,故為人生最基本之條件。若知他人作惡,其影響必及全世界,則不能以事不干己而置不問,故須用種種方便以止息之。現在天災流行,物力減少,憂患迭興,苦惱熾盛,何莫非眾生共業力感?讀此經文,應惕然懼,恍然悟,立志修持戒法,以求轉苦惱為安樂。
壬四 廣教誡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事法所不應作!何等為四?為貪因緣不應虛妄,為瞋恚、癡、恐怖因緣,不應虛妄;是四惡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處所所不應遊:屠兒、婬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如是五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五事所不應作:一者、不賣生命,二者、不賣刀劍,三者、不賣毒藥,四者、不得酤酒,五者、不得壓油;如是五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三事所不應為:一者、不作羅網,二者、不作藍染,三者、不作釀皮;如是三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二事所不應為:一者、摴蒲偉碁六博,二者、種種歌舞技樂;如是二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種人不應親近:一者、碁博,二者、飲酒,三者、欺誑,四者、酤酒;如是四人,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放逸所不應作。何等放逸?寒時、熱時、飢時、渴時、多食飽時,清旦、暮時、懅時,作時,初欲作時,失時、得時,怖時、喜時,賊難穀貴時,病苦、壯少、年衰老時,富時、貧時,為命求財時;如是時中不修善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先學世事,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養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餘一分藏積俟用;如是四事,汝能作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財物不應寄付四處:一者、老人,二者、遠處,三者、惡人,四者、大力;如是四處不應寄付,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軟心惡,四者、少作多說;是四惡人汝能離不』?
此廣教誡有九事。國王所不應遊者,謂非閒遊之地。若勤勞王事,如今時之公務員者,或有正當事陳說者,自不在禁限之列。印度皆以生蟲之物壓油,又有以生蟲之物製藍染者,均為傷生之事,故不應作;若非以傷生而從事壓油、藍染者,自不在禁列。
辛四 試察
『若言能者,應令是人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復應至心觀其身四威儀。』
口頭縱答曰能,然究能實踐與否,尚須試察,故問答之後,繼以試察。受菩薩戒,比丘戒者,尚無如此鄭重,何此中審慎之至耶?以受此戒後,即為在家菩薩,所謂火中優缽羅華,難能可貴,故此更為嚴格也。
庚二 正受戒法 辛一 總授歸戒
『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眾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大德僧聽!是某甲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滿六月中淨四威儀,至心受持淨莊嚴地,是人丈夫,具男子身,若僧聽者,僧皆默然,不聽者,說」。僧若聽者,智者復應作如是言:「善男子!諦聽!諦聽!僧已和合聽汝受持優婆塞戒,是戒即是一切善法根本,若有成就如是戒者,當得須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若破是戒,命終當墮三惡道中。善男子!優婆塞戒,不可思議,何以故?受是戒已,雖受五欲,而不能障須陀洹果至阿那含果,是故名為不可思議。汝能憐愍諸眾生故,受是戒不」?若言「能受」,爾時、智者次應為說三歸依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受三歸已,名優婆塞。爾時、智者復應語言:「善男子!諦聽!諦聽!來正覺說優婆塞,或有一分,或有半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或有滿分。若優婆塞受三歸已,不受五戒,名優婆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歸,受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汝今欲作一分優婆塞,作滿分耶』?若隨意說,爾時智者當隨意授。
現代團體會議法,至少須有五人,與僧伽團體必在四人以上者,其事正同。孫中山先生所著民權初步之會議法,在印度兩千年以前,即已實行,何佛法入中國後,反漸失其團體精神耶?羯磨、梵音,此譯作業,即會議所作事。有四人以上即可作者,有須二十人以上方能作者。白羯磨、即會議提案報告,在此處即提出此授戒之事。默然、即無反對者。不聽者、即有反對者。和合、即一致通過。在家戒極果,只到阿那含果者,以未全僧相也。若到證阿羅漢果時,自成出家。最後鄭重發問,汝能受此戒否?在使受戒者慇重注意,得到無作戒體。無作戒體,即無表色。
辛二 別示重輕 壬一 六重戒相 癸一 正說
既授戒已,復作是言:『優婆塞者有六重法。善男子!優婆塞戒,雖為天女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殺,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垢優婆塞,結優婆塞,是名初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二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三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邪婬。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四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過罪。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六重。
通常授五戒,只授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之五重戒,此中為授菩薩優婆塞戒,故須授六重,二十八輕戒。此中不能說四眾之罪過,為重戒之一。然四眾中某一分子之過,亦非不可說,特有其方法及限制耳。如比丘中之長老,可於比丘大眾中說某比丘之過,使其懺悔;比丘尼眾中亦然。優婆塞夷,雖無如此規定,在其自眾,當亦可以援例。重戒、梵音波羅夷,此云他勝處法。失戒、謂犯此六重,即失戒體,不通懺悔。煖法、為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法──之一;謂如鑽火,先有煖氣。臭優婆塞、謂犯此重戒,即為優婆塞中之惡臭者。旃陀羅優婆塞、謂犯此重戒,即為優婆塞中之下賤不可接觸者。垢優婆塞、謂優婆塞中之汙穢者。結優婆塞、謂優婆塞中之有煩惱者。不淨觀、為五停心之一,即觀身不淨以停止貪愛之心也。酤酒、即賣酒。此中將飲酒列輕戒,唯酤酒為重戒,與梵網經同;以酤酒使多數人昏迷故。此中天女二字,別本作身命二字。以後五重皆為身命二字,則天女係身命之誤也。
癸二 結讚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獲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戒名為瓔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邊界,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此稱能持六重之德譽也。瓔珞、係物名,梵語枳由羅,編玉而懸於身者。
壬二 廿八輕戒 癸一 列舉
『善男子!如佛說言: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耽樂飲酒,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汙惡不能瞻視病苦,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諸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臥具床座,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疑水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嶮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畜貓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畜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受戒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不儲畜僧伽梨衣、缽盂、錫杖,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稼處,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稱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捨賤趣貴;斗稱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若不如是,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於非處、非時行欲,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穀,果蓏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養蠶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住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此下為二十八種輕戒。失意罪為輕罪,比六重較輕也。失意為不注意而犯,非不可懺悔者,不失無作戒體。不起心懺悔,為不起,不起必墮落惡趣。有作、對無作言,有處又謂之有表、無表。在受戒時,三業表作,熏成戒種,謂之無作戒體。輕罪於無作戒體不失,以惟有作,與無作相違。此類有作,皆屬惡穢不淨,故謂不淨有作,飲酒耽樂者,即非以之為治病之藥,始犯此戒。佛弟子七眾,出家者為: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尼、沙彌、沙彌尼,在家者為:優婆塞、優婆夷。此中出家只舉前二,以出家後三、非究竟必至為比丘及比丘尼故。受持八戒齋,即受短期出家戒,最宜於寺院中行之。出家人常用漉水囊以除水蟲,此中疑水有蟲,而未漉淨即飲之者,為犯戒。獨宿尼寺,易起人譏謗,故為犯罪。貓狸專為食噉鼠類,以傷生故,不應畜養。一切畜獸,不能作為己有,亦可淨施未受戒人,而自己借用之。戒行最要:為報恩、敬德、濟苦、之三類,二十八輕、首戒即為報恩,後為救苦。受戒品有單行本,在家律要廣集中亦收集之,明藕益大師曾為註解。中國向來只受通常五戒,未照此經受持。此中於日常生活,皆有大概規定,使人行之,能心安理得,最為妙行。招提、梵音,即十方常住之義,如叢林亦謂之招提。僧伽梨衣、為大衣。缽盂、錫杖,皆為出家比丘清淨用物,儲畜三衣、缽、杖,以備供養比丘之用,非在家眾應用。非時、非處行欲,指夫婦言。
癸二 結讚
『善男子!若優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優婆塞中微妙上香,優婆塞中清淨蓮華,優婆塞中真實珍寶,優婆塞中丈夫之人!』
分陀利華、為白蓮華。清淨蓮華、為一切蓮華。
壬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為比丘,在家菩薩名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中國出家人,已多與在家人之環境相同,只少家屬之纏繞耳。如寺院既須置財產,經營管理,乃至與人爭訟,亦與在家人無異。若暹羅、緬甸等處之出家人,則仍乞食,與中國異。
淨戒品第十五
淨所受戒,為既受戒後所必有之事,故有此品之來。
戊二 持行 己一 持戒清淨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有人受持如是戒已,云何當令是戒淨耶』?
如文可知。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示能淨法
佛言:『善男子!有三法能淨是戒:一者、信佛、法、僧,二者、深信因果,三者、解心。復有四法:一者、慈心,二者、悲心,三者、無貪心,四者、未有恩處先以恩加。復有五法:一者、先於怨所以善益之,二者、見怖懅者能為救護,三者、求者未索先開心與,四者、凡所施處平等無二,五者、普慈一切不依因緣。復有四法:一者、終不自輕言我不能得菩提果,二者、趣菩提時其心堅固,三者、精進勤修一切善法,四者、造作大事心不疲悔。復有四法:一者、自學善法,學已教人;二者、自離惡法,教人令離;三者、善能分別善惡之法;四者、於一切法不取不著。復有四法:一者、知有為法無我我所,二者、知一切業悉有果報,三者、知有為法皆是無常,四者、知從苦生樂,從樂生苦。復有三法:一者、於諸眾生心無取著,二者、施眾生樂其心平等,三者、如說而行。復有三法:一者、能施眾生樂因,二者、所作不求恩報,三者、自知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三法:一者、為諸眾生受大苦惱,二者、次第受之,三者、中間不息,雖受是苦心終不悔。復有三法:一者、未除愛心、能捨所愛施與他人,二者、未除瞋恚、有惡來加而能忍之,三者、未除癡心、而能分別善惡之法。復有三法:一者、善知方便能教眾生遠離惡法,二者、善知方便能教眾生令修善法,三者、化眾生時心無疲悔。復有三法:一者、為令眾生離身苦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二者、為令眾生離心苦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三者、教化眾生修善法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復有三法:一者、自捨己事先營他事,二者、營他事時不擇時節,三者、終不顧慮辛苦憂惱。復有三法:一者、心無妒嫉,二者、見他受樂心生歡喜,三者、善心相續間無斷絕。復有三法:一者、見他少善,心初不忠;二者、毫末之惠,輒思多報;三者、於無量世受無量苦,其心堅固無退轉想。復有三法:一者、深知生死多諸過咎,猶故不捨一切作業;二者、見諸眾生無歸依者為作歸依,三者、見惡眾生心生憐愍,不責其過。復有三法: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聞法無厭,三者、至心諮受善知識教。復有九法:遠離三法,三時不悔,平等惠施三種眾生。復有四法:所謂慈、悲、喜、捨。
若言不論是否佛說,要合真理才信,則為信法而未信佛。若言凡佛大覺海中流出之說,皆合真理,則信法亦信佛。僧為修學佛法之賢聖眾,能從凡夫行至佛位。故單信法或佛法或僧,則信仰不為具足,須三種具信,則為具足信心。深信因果,非淺智所能。古人答錯一句不落因果,致墮野狐身經五百世,後得大德為之轉語謂不昧因果,方能解脫;若能深信因果,未有不清淨持戒者。具解心,則於佛、法、僧、因果、緣生、性空、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等,皆能明了勝解。於一切法不取不著者,即具有勝解者。雖一切法緣生性空,如幻如化,而業報相續,仍不落空亡。古時有禪師言:『本來空即還業債,還業債即本來空』,則為善知空性。
辛二 辨淨心時
『善男子!菩薩若以上法淨心,要在二時:一、佛出世時,二、緣覺出時。善男子!眾生善法有三種生:一、從聞生,二、從思生,三、從修生。聞思二種在二時中,從修生者,不必爾也。
菩薩善若從修生,則修成時,雖無佛、緣覺,亦能持戒清淨。
辛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如是淨戒,是不為難;在家淨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息惡品第十六
戒淨重在行善,此品則明止惡。
己二 息除諸惡 庚一 問答息惡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云何得離』?『善男子!菩薩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是人應當修念佛心。若有至心修念佛者,是人則得離內外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
念佛、以佛功德加持對治不淨因緣。蓋佛心即慈悲心,一心念佛,則與慈悲相應,而諸惡自息矣。
庚二 問答修法 辛一 問修法
『世尊!當云何修』?
辛二 答念佛 壬一 廣觀佛德
『善男子!當觀如來有七勝事:一者、身勝,二者、如法住勝,三者、智勝,四者、具足勝,五者、行處勝,六者、不可思議勝,七者、解脫勝。云何身勝?如來身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所嚴飾,一一節力敵萬八千伊羅缽那香象之力,眾生樂見無有厭足,是名身勝。云何如法住勝?如來既自得利益已,復能憐愍救濟利益無量眾生,是名如法住勝。云何智勝?如來所有四無礙智,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智勝。云何具足勝?如來具足行命、戒、見,是名具足勝。云何行處勝?如來世尊修三三昧、九次第等,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行處勝。云何不可思議勝?如來所有六種神通,亦非聲聞,緣覺所及;如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是名不可思議勝。云何解脫勝?如來具足二種解脫,除智慧障及煩惱障,永斷一切煩惱習氣,智緣二事俱得自在,是名解脫勝。是故舍利弗於契經中讚歎如來具七勝法,如來從觀不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莊嚴地至解脫地,勝於聲聞、辟支佛等,是故如來名無上尊。如來世尊修空三昧,滅定三昧,四禪慈悲,觀十二因緣,皆悉為利諸眾生故。如來正覺,發言無二,故名如來。如往先佛從莊嚴地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如來。具足獲得微妙正法,名阿羅訶。能受一切人天供養,名阿羅訶。覺了二諦──世諦、真諦──,名三藐三佛陀。修持淨戒,具足三明,名明行足。更不復生諸有之中,故名善逝。知二世界──眾生世界、國土世界──,名世間解。善知方便調伏眾生,名調御丈夫。能令眾生不生怖畏,方便教化離苦受樂,是名天人師。知一切法及一切行,故名為佛。能破四魔,名婆伽婆。復觀如來行戒定慧,為益眾生。又於無量無數世中,怨親等利,無有差別。悉斷一切無量煩惱,一一皆知,一一眾生為一煩惱無量世中受大苦惱。如來世尊為眾生故,難施能施,難忍能忍。佛有二淨:一、莊嚴淨,二、果報淨。如是二淨因緣力故,從初十十至後十十,無有人天能說其過。如來具足八萬音聲,眾生聞之不生厭離,以是因緣,如來出勝一切聲聞、辟支佛等。
平常以持名念佛為念佛,而於念字旁加一口,其實、念佛即念念相續觀佛勝事之謂。如法住、即如法之真實性相而住。四無礙智者:一、法無礙智,二、詞無礙智,三、義無礙智,四、樂無礙智。三三昧者:一、空,二、無相,三、無願。九次第定者:四禪定,四空處,滅盡定。六神通前已釋。滅定、將有漏心行皆已滅盡。如來、謂從真理說法不二而來,謂之如來。又從先佛修行成佛而來,謂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共十德號。初十十、即十善、十波羅蜜。後十十、即十力、十號。又於十善具十種修,成百福德,貫於初後,通名十十。
壬二 結會戒淨
善男子!若人受持優婆塞戒欲淨戒者,當作如是修念佛心。若修念佛,是人則離內外諸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貪、瞋、癡、斷,具足成就一切善法。
結歸於念戒清淨也。
壬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念佛心,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供養三寶品第十七
三寶為一切眾生之真歸依處,仰賴三寶加被,則能持戒息惡,離過清淨。
己三 供養三寶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復當云何供養三寶』?
三寶、又稱三尊。佛為福智莊嚴之福慧兩足尊,法為能離貪欲之離欲尊,僧為眾中清淨之眾中尊。三寶實為闇室之明燈,迷途之覺路,一切眾生,皆應供養,故善生問:應如何供養三寶?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三寶福田
『善男子!世間福田凡有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報恩田者:所謂父母、師長、和上。功德田者:從得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貧窮田者:一切窮苦困厄之人。如來世尊是二種福田:一、報恩田,二、功德田。法亦如是,是二種田。眾僧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以是因緣,菩薩已受優婆塞戒,應當至心勤供養三寶。』
三藐三菩提下,應增一者字。福田者,田以生長為義,於應供養者供養之,則能受諸福報,如農夫種田,有收獲之利,故曰福田。約之則為三種:一、報恩田,亦曰恩田;於己有養育教誨之恩者,報答之,自獲無量之福。二、功德田,亦曰敬田;於有修集世出世功德之三寶,恭敬供養,自生無量之福。三、貧窮田,亦曰悲田;係可悲愍之苦難貧窮境界,向此境界惠施,則得無量之福。僧於尚未得到大福德時,又已捨棄家財,不治生產,實行乞食,故亦為貧窮田。和上、譯親教師,又曰和尚,義譯力生,以依歸之力而弟子之道得生故也。從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乃至二字、指四加行中之頂、忍、世第一法、聲聞四果、緣覺及菩薩而言。
辛二 住持三寶
三寶應有三種:第一、一體三寶,清淨自性佛、法、僧、人人本具,法法不無,心、佛、眾生,平等一體。第二、別相三寶,即得無上菩提者為佛寶,由佛所證所說之法為法寶,依佛法修行從得煖法乃至等覺菩薩為僧寶。第三、則住持三寶,即寺塔等處供養之佛像為佛寶,一切佛經典冊為法寶,出家奉行佛律之僧眾為僧寶。此中所說,正是住持三寶。或有執著自性三寶而輕慢住持三寶者,不免錯誤!
壬一 廣明佛寶 癸一 建供塔像
『善男子!如來即是一切法藏,是故智者應當至心勤心供養生身、滅身、形像、塔廟!若於空野無塔像處,常當繫念尊重讚歎,若自力作,若勸人作;見人作時,心生歡喜;如其自有功德力者,要當廣教眾多之人而共作之。既供養已,於己身中莫生輕想,於三寶所亦應如是。凡所供養,不使人作,不為勝他,作時不悔,心不愁惱,合掌讚歎,恭敬尊重。若以一錢至無量寶,若以一綖至無量綖,若以一華至無量華,若以一香至無量香,若以一偈讚至無量偈讚,若以一禮至無量禮,若繞一匝至無量匝,若一時中乃至無量時,若自獨作若共人作。善男子!若能如是至心供養佛、法、僧者,若我現在及涅槃後,等無差別。見塔廟時,應以金、銀、銅、鐵、繩巢、幡蓋、技樂、香油、燈明而供養之。若見鳥獸踐蹋毀壞,要當塗治掃除令淨;暴風水火之所壞處,亦當自治。自若無力,當勸人治。或以金、銀、銅、鐵、土、木。若有塵土,灑掃除拂,若有垢汙,以香水洗。若作寶塔及作寶像,作訖當以種種幡、蓋、香、華、奉上。若無真實,力不能辦,次以土木而造成之,成訖、亦當幡、蓋、香、華、種種技樂而供養之。若是塔中草木不淨,鳥獸死屍及其糞穢、萎華臭爛、悉當除去,蛇、鼠孔穴,當塞治之。銅像、木像、石像、泥像、金、銀、琉璃、頗梨等像,常當洗治,任力香塗。隨力造作種種瓔珞,乃至猶如轉輪聖王塔。精舍內、當以香塗。若白土泥作塔像已,當以琉璃、頗梨、真珠、綾絹、綵錦、鈴磬、繩巢而供養之。畫佛像時,綵中不雜膠乳雞子,應以種種華貴、散華、妙紼、明鏡、未香、塗香、散香、燒香、種種扜樂,歌舞供養。如晝,夜亦如是。如夜,晝亦如是。不如外道燒酥、大麥而供養之。終不以酥塗塔像身,亦不乳洗。不應造作半身佛像;若有形像身不具足,當密覆藏,勸人令治,治已具足,然後顯示。見像毀壞,應當至心供養恭敬,如完無別。如是供養要身自作,若自無力,當為他使,亦勸他人令佐助之。』
此中正明住持佛寶。生身者,即佛在印度之生身。滅身者,即佛以三昧真火自焚其身而留存之舍利。琉璃、非琉璃燈之琉璃,乃一種青色之寶。華貫、即以線貫串之花。
癸二 敬讚佛法
『若人能以四天下寶供養如來,有人直以種種功德尊重讚歎,至心恭敬,是二福德等無差別。所謂如來身心具足,身有微妙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大力,心有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五智三昧、三種法門、十一種空、觀十二緣智、無量禪定、具足七智、已能度到六波羅蜜岸。若人能以如是等法讚歎佛者,是人則名真供養佛。』
此明恭敬讚歎佛法。五智三昧者:此中五智三昧,係指修五停心智而得之定。五停心即:不淨、慈悲、因緣、界分別、數息之五觀。三種法門者:指奢摩他──止,毗缽舍那──觀,及禪那──止觀不二而言。十一空觀者:指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無始空、性空、無所有空、第一空義、大空、等十一空而言。尚有說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多與此相同者。十二緣智者:即指緣十二因緣之智。七智、即七覺分:謂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行捨之七菩提分。
壬二 略顯法僧
『云何名為供養於法?善男子!若能供養十二部經,名供養法。云何供養十二部經?若能至心信樂受持、讀誦、解說、如說而行,既自為己,復勸人行,是名供養十二部經。若能書寫十二部經,既書寫已,種種供養,如供養佛,唯除洗浴,若有供養受持、讀誦如是經者,是則名為供養法也。供養法時,如供養佛。又復有法,謂菩薩一根,辟支佛人三根、三諦,若信是者,名供養法。若有供養發菩提心受持戒者出家之人,向須陀洹至阿羅漢果,名供養僧。』
此中正明住持法寶、僧寶。供養法,應以誦讀、解說、受行、勸他、為正解。或有謂僅以說法他聽為法供養者,不免罣漏。三根者:此中指辟支佛之上中下三根言:三諦者:通常指真諦、俗諦、中諦,此中即指三根所證之上中下三諦。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亦為三諦。發菩提心出家受比丘及菩薩戒之人,為菩薩比丘僧。又向須陀洹至阿羅漢果之小乘聖眾,亦應供養。
辛三 示供養益
『若有人能如是供養佛、法、僧寶,當知是人終不遠離十方如來,常與諸佛行住坐臥。善男子!若有人能如說多少供養如是三福田者,當知是人於無量世多受利益。』
恒常供養住持三寶,能與自性三寶相應和合而成為一,故於無量世多受利益。
辛四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供養三寶,是不為難;在家供養,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出家人每日有常課,每食修供養,供養三寶較為容易;在家人環境惡劣,乃為難能。以上廣顯修成菩薩之行一大科,共十六品,已講完。文中皆係以在家菩薩為中心作標準,能如此修行,即成為在家菩薩。以下正明能行六度之相,即能行六度菩薩之體相。
六波羅蜜品第十八
此六種修行,度到彼岸,如六種渡人之船。菩薩、即藉此以渡到彼岸,此品正明其總相。
丙二 正明能行六度之相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先說供養六方,六方即是六波羅蜜,是人則能增長財、命,如是之人有何等相』?
問意:為能供養六方、六波羅蜜之菩薩,究有何種行相可辨?
丁二 世尊答 戊一 正答能行人相
佛言:『善男子!若能不惜一切財物,常於他人作利益事,念於布施,樂行布施,隨有隨施,不問多少,當行施時,於身財物不生輕想;淨施不擇持戒、毀戒;讚歎布施,見行布施歡喜不妒;見有求者心則悅樂,起迎禮拜,施床命坐;前人諮問若不諮問,輒為讚歎布施之果。見恐怖者,能為救護,處饑饉世,樂施飲食,雖作是施,不為果報,不求恩報施。不誑眾生,能讚三寶所有功德。不以斗稱雜餘異賤欺誑於人,不樂酒博貪欲之心,常修慚愧羞恥之德,雖復巨富,心不放逸,多行惠施,不生憍慢。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施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常修軟心,不作罪過,設誤作者,常生愧悔,信是罪業,得惡果報,所修善事,心生歡喜;於小罪中生極重想,設其作已,恐怖憂悔。終不打罵瞋惱眾生。先意語言,言輒柔軟,見眾生已,生愛念心,知恩報恩,心不慳吝,不誑眾生。如法求財,樂作福德,所作功德常以化人。見窮苦者,身代受之,常修慈心,憐愍一切。見作惡者,能為遮護;見作善者,讚德說果,復以身力往營佐之。身不自由,令他自在。常修遠離瞋恚之心,或時蹔起,覺生愧悔。實語、軟語,遠離兩舌及無義語。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戒波羅蜜。善男子!若人能淨身、口、意業,眾生設以大惡事加,乃至不生一念瞋心,終不惡報;若來悔謝,即時受之。見眾生時,心常歡喜,見作惡者,生憐愍心。讚歎忍果,訶責瞋恚,說瞋果報多有苦毒。修施忍時,先及怨家。正觀五陰眾緣和合,若和合成,何故生瞋?深觀瞋恚乃是未來無量惡道受苦因緣,若蹔生瞋,則生慚愧恐怖悔心。見他忍勝,不生妒嫉。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忍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不作懈怠,不受不貪坐臥等樂,如作大事功德時力,及營小事心亦如是。凡所作業,要令畢竟。作時不觀飢渴、寒熱,時與非時。不輕自身。大事未訖,不生悔心;作既終訖,自慶能辦。讚歎精進所得果報。如法得財,用皆以理。見邪進者,為說惡果。善教眾生令修精進,所作未竟,不中休息。修善法時,不隨他語。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進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樂處空閒──若窟、若山、樹林、空舍──不樂憒鬧、貪著臥具,不樂聽說世間之事,不樂貪欲、瞋恚、愚癡。先語、軟語,常樂出家教化眾生,所有煩惱輕微軟薄,離惡覺觀,見怨修慈,樂說定報,心若逸亂,生怖愧悔,見邪定者,為說罪過,善化眾生置正定中。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禪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悉學一切世間之事,於貪、瞋、癡心不貪樂,不誑、不亂。憐愍眾生,善能供養父母、師長、和上、長老、耆舊有德,修不放逸。先語、軟語,不誑眾生,能分別說邪道、正道及善惡報,常樂寂靜出家修道,能以世事用教眾生,見學勝己,不生妒心,自勝他人,不生憍慢。受苦不憂,受樂不喜。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般若波羅蜜。』
此正分答能行六度菩薩之六種相。瞋心為純惡法,若貪及癡尚通無記及通三界,瞋唯惡性,只在欲界。
戊二 別明各有四事
『善男子!一一方中各有四事,施方四者:一者:調伏眾生,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若人於財不生慳惜,亦不分別怨親之相、時與非時,是人則能調伏眾生。於財不惜,故能行施,是故得離慳吝之惡,是名離對。欲施、施時、施己、歡喜,不生悔心,是故未來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能令他人離於飢渴苦切之惱,故名利他。戒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優婆塞戒至菩薩戒,能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初地根基,是名莊嚴。既受戒已,復得遠離惡戒、無戒,是名離對。受持戒已,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既受戒已,施諸眾生無恐無畏,咸令一切離苦獲安,是名利他。忍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忍故得修善,修善故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既修忍已,能離瞋惡,是名離對。忍因緣故,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忍因緣故,人生喜心、善心、調心,是名利他。進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精進故得修善,修善法故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修善法時,離惡懈怠,是名離對。因是善法,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教眾生修善,令離惡法,是名利他。禪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修如是禪定力故,獲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因是禪定修無量善,離惡覺觀,是名離對。修舍摩他因緣力故,常樂寂靜,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斷諸眾生貪欲、瞋恚、狂癡之心,是名利他。智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修智慧獲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修智慧故,遠離無明,令諸煩惱不得自在,是名離對。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此別明六方六度各有四事。煩惱障、從能障得名。智慧障、即所知障,從所障得名。此六度為修行最要之法,自應各度平等均修;但因本經為在家菩薩經,故尤重在施度。
戊三 確示定有六度
『善男子!或有說言:離戒無忍,離智無定,是故說有四波羅蜜。若能忍惡不還報者,即名為戒;若修禪定心不放逸,即是智慧;是故戒即是忍,慧即是定。離慧無定,離定無慧,是故慧即是定,定即是慧。離戒無進,離進無戒,是故戒即精進,精進即戒。離施無進,離進無施,是故施即精進,精進即施。故知無有六波羅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智慧是因,布施是果;精進是因,持戒是果;三昧是因,忍辱是果。然因與果,不得為一,是故應有六波羅蜜。若有說言:戒即是忍,忍即是戒,是義不然!何以故?戒從他得,忍不如是;有不受戒而能忍惡,為眾修善忍無數苦,無量世中代諸眾生受大苦惱,心不悔退,是故離戒應有忍辱。善男子!三昧、即是舍摩他,智慧、即是毗婆舍那;舍摩他、名緣一不亂,毗婆舍那、名能分別;是故我於十二部經說定、慧異,當知定有六波羅蜜。如來所以最初先說檀波羅蜜,為調眾生。施時離貪,是故次說尸波羅蜜。施時能忍捨離之心,是故次說忍波羅蜜。施時心樂,不觀時節,是故次說進波羅蜜。施時心一,無有亂想,是故次說定波羅蜜。施時不為受生死樂,是故次說智波羅蜜。』
此中引或言只四度、或三度、二度、及一度而破斥之,確示定有六度之別體相。三昧、即正定,由舍摩他而得。毗婆舍那、即是觀。緣一不亂、即是止。能善分別、乃是觀。
戊四 出六波羅蜜相
『善男子!云何名為波羅蜜耶?施時不求內外果報,不觀福田及非福田,施一切財,心不吝惜,不擇時節,是故名為施波羅蜜。乃至小罪,雖為生命尚不毀犯,是故名為戒波羅蜜。乃至惡人來割其身,忍而不瞋,是故名為忍波羅蜜。三月之中一偈讚佛,不休不息,是故名為進波羅蜜。具足獲得金剛三昧,是故名為禪波羅蜜。善男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具足成就六波羅蜜,是故名為智波羅蜜。』
施度須與智慧相應,了達根身器界皆空無我。不分別福田非福田,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其他五度,亦復如是。佛作忍辱仙人時,任人割截支體而不生瞋,即忍辱與生空法空慧相應之實例。金剛三昧、即金剛定,金剛喻定,正指菩薩於最後位,斷最極細微煩惱之禪定,依此定之慧,如金剛能斷一切障習,得此定已,即將成佛。若引申之,則世第一位,亦可謂之無間道,即亦可謂為金剛三昧。再廣義、則由此一地進入彼一地時,通可謂金剛三昧。
戊五 結顯在家為難
『善男子!菩薩有二: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能淨六波羅蜜,是不為難;在家能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顯在家菩薩能行六度難能可貴。
雜品第十九
從此以下,為明菩薩所修之六度,前十七品則講能行之人也。此品為施度,因品文甚長,分刻於第四第五兩卷中,故有雜品第十九之一之二,其實、即為一品。題雜品者,亦以其文義廣長耳;其實皆講明施度者,以題作檀波羅密品為是。
乙二 明菩薩所修之六度 丙一 施度 丁一 問答能事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修六波羅蜜,能為眾生作何等事』?善男子!如是菩薩能拔沉沒苦海眾生。』
善生問意:為已修六度者,對於眾生能作何種利益事?苦海者,即三界,以六道眾生皆不能離苦,示苦之深廣故。如三苦之苦苦,為生老病死等苦;又壞苦、即人道雖間有樂,天道雖多受樂,而樂壞即是苦;又行苦、即無常不住之苦。由是眾生皆在苦中,如馬陷泥中,不能自拔。人道雖有智慧,然為五欲──財、色、名、食、睡──所沉沒,而難於認清看空;又有欲自振拔,而復遇邪見外道,為其所縳,難得解脫超拔。如有發菩提心修六度行之菩薩,則能救拔此苦海眾生。
丁二 廣明施度 戊一 略示施體
『善男子!若有於財法食生慳,當知是人於無量世得癡貧報,是故菩薩修行布施波羅蜜時,要作自利及利益他。善男子!若人樂施,一切怨讎悉生親想,不自在者皆得自在。信施因果,信戒因果,是人則得成就施果。善男子!有人說言:施即是意,所以者何?意是施根故。是義不然!何以故?施即五陰。所以者何?由身、口、意具足施故。布施若為自利他利及自他利,則具五陰,如是布施,即能莊嚴菩提之道。遠離煩惱,多財巨富,名施正果;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名施餘果。施果三種:有財勝故獲得勝果,有田勝故獲得勝果,施主勝故獲得勝果。向須陀洹至後身菩薩乃至成佛,是名勝田,施如是田,故得勝果。若有施物,具足妙好色、香、味、觸,是名財勝,以是物施,故得勝果。若有施主信心淳濃,施、戒、聞、慧,則得勝果。』
此經為開示在家菩薩修菩薩行之經典,而布施又為在家菩薩所易行,故特重施度之說明。五陰即:色、受、想、行、識。於施時,其色身、感受、想像、剎那生滅相續之行及意識,並前五識,皆為其體。布施、能度慳貪諸煩惱,以慳貪為諸煩惱首,故布施能現生破慳貪,正得來生享巨富報。其餘壽命長遠,色力健康,身心安樂,言語辯慧,亦皆布施所應有之果報。後身菩薩者,曰一生補處菩薩,如彌勒菩薩今處兜率內院時是。再進而降生人間,則為後身菩薩而即身成佛矣。
戊二 分別施相 己一 五種施
『善男子!有智之人,施有五種:一者、至心施,二者、自手施,三者、信心施,四者、時節施,五者、如法求物施。善男子!至心施者,得何等果?若至心施者,是人則得多饒財寶,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珍珠、珊瑚,象、馬、牛、羊,田、宅、奴、婢,多饒眷屬,至心施者,得如是果。自手施者,得何等果?自手施者所得果報,如上所說,得已能用,自手施者得如是報。信心施者,得何等果?信心施者所得果報,如上所說,常為父母、兄弟、宗親、一切眾生之所愛念,信心施者,加如是報。時節施者得何等果?時節施者所得果報,如上所說,所須之物隨時而得,時節施者,兼如是果。如法財施,得何等果?如法財施所得果報,如上所說,得是財已,王、賊、水、火所不能侵。』
此說明五種之施得五種之果。
己二 四塵施
『若好色施,以是因緣,是人獲得微妙上色。若以香施,是人因是名稱遠聞。若以味施,是人因是眾樂見聞,既見聞已生愛重心。若好觸施,是人因是得上妙觸;受者受已,則能獲得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善男子!有人說言:施於塔、像,不得壽命、色、力、安、辯,無受者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信心故,施主信心而行布施,是故應得如是五報。善男子!譬如比丘修集慈心,如是慈心實無受者,而亦獲得無量果報,施塔、像等亦應如是得五果報。善男子!如人種穀,終不生瓜,施於塔、像,亦復如是;以福田故,得種種果。是故我說田得果報,物得果報,主得果報。』
此說明以好色、香、味、觸布施,則獲得壽命、色、力、安樂、辯才之果報。五報:即壽命、色、力、安樂、辯才。
己三 二三施
『善男子!施有二種:一者、法施,二者、財施。法施、則得財、法二報,財施、唯還得財寶報。菩薩修行如是二施,為二事故:一、令眾生遠離苦惱,二、令眾生心得調伏。善男子!復有三施:一、以法施,二、無畏施,三、財物施。以法施者,教他受戒、出家、修道、白四羯磨,為壞邪見說於正法,能分別說實非實等,宣說四倒及不放逸,是名法施。若有眾生怖畏王者、獅子、虎、狼、水、火、盜賊,菩薩見已,能為救濟,名無畏施。自於財寶破慳不吝,若好若醜,若多若少,牛、羊、象、馬,房舍、臥具、樹林、泉井,奴婢、僕使,水牛、駝驢,車乘、輦轝,瓶盆、斧鑊,繩床、坐具,銅鐵、瓦器,衣服、瓔珞,燈、明、香、華,扇、蓋、帽、履,机杖、繩索,黎、鎒、斧、鑿,草、木、水、石,如是等物,稱求者意,隨所須與,是名財施。若起僧坊及起別房,如上施與出家之人,唯除象、馬。』
此說明二施、三施之相。法施、即以正法啟人正見、正念、正信、正行、正智慧等布施。無畏施者,眾生有恐怖畏懼時,能使其出離,是名無畏施。白四羯磨、即出家受戒經過所白羯磨。四倒者,以無常為常,不淨為淨,無樂為樂,無我為我也。
己四 除障施
『善男子!施有四累:一、慳貪心,二、不修施,三、輕小物,四、求世報。如是四累,二法能壞:一、修無我,二、修無常。善男子!若欲樂施,當破五事:一者、瞋心,二者、慳心,三者、妒心,四者、貪惜身命,五者、不信因果;破是五事,常樂布施。樂施之人,獲得五事:一者、終不遠離一切聖人,二者、一切眾生樂見、樂聞,三者、入大眾時不生怖畏,四者、得好名稱,五者、莊嚴菩提。善男子!菩薩之人名一切施,云何名為一切施耶?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如法求物,持以布施,名一切施;恆以淨心施於受者,名一切施;少物能施,名一切施;所愛之物,破慳能捨,名一切施;施不求報,名一切施;施時不觀田以非田,名一切施;怨親等施,名一切施;菩薩施財,凡有二種:一者、眾生,二者、非眾生,於是二中乃至自身都不吝惜,名一切施;菩薩布施,由憐憫心,名一切施;欲施、施時、施已不悔,名一切施。或時設以不淨物施,為令前人生喜心故。酒、毒、刀、杖、枷鎖等物,若得自在、若不自在,終不以施;不施病人不淨食藥;不劫他物乃至一錢持以布施。菩薩施時雖得自在,終不罵打令諸僕使生瞋苦惱。如法財施,不求現在後世果報。施已常觀煩惱罪過,深觀涅槃功德微妙,除菩提已更無所求。施貧窮時,起悲憫心;施福田時,生喜敬心;施親友時,不生放捨心。若見乞者,則知所須隨相給與,不令發言。何以故?不待求施,得無量果』。
此說明破除四種障礙,於布施之相,破除四障,即能一切施也。
己五 辨施主
『善男子!施主有三:謂下、中、上。不信業果,深著慳吝,恐財有盡,見來求者生瞋礙想,是名為下。雖信業果,於財生慳,恐有空竭,見來求者生於捨心,是名為中。深信業果,於財物所不生慳吝,觀諸財物是無常想,見來求者,有與則喜、無與則惱,以身質物而用與之,是名為上。復有下者,見來求者,□面不看,惡罵毀辱。復有中者,雖復施與,輕賤不敬。復有上者,未來便施,敬心而與。復有下者,為現報施;復有中者,為後報施;復有上者,憐愍故施。復有下者,為報恩施;復有中者,為業故施;復有上者,為法藏施。復有下者,畏勝故施;復有中者,等已故施;復有上者,不擇怨親。又復下者,有財言無;又復中者,多財言少;又復上者,少索多與。施者無財,亦復三種:最下之人,見來求者,惡心瞋責;中品之人,見來求者,直言無物;上品之人,見來求者,自鄙無物,心生愁惱。復有下者,常為賢聖之所訶責;復有中者,常為賢聖之所憐愍;復有上者,賢聖見已心生歡喜。』
此說明施主有下、中、上之三等。 □面、即側頭不顧。
己六 觀施理
『善男子!智人行施,為自他利,知財寶物是無常故,為令眾生生喜心故,為憐愍故,為壞慳故,為不求索後果報故,為欲莊嚴菩提道故。是故菩薩一切施已,不生悔心,不慮財盡,不輕財物,不輕自身,不觀時節,不觀求者,常念乞者如飢思食。親近善友,諮受正教,見來求者,心生歡喜,如失火家得出財物,歡喜讚歎,說財多過。施已生喜,如寄善人;復語乞者:汝今真是我功德因!我今遠離慳貪之心,皆由於汝來乞因緣。即於求者生親愛心。既施與已,復教乞者如法守護,勤修供養佛、法、僧寶。菩薩如是樂行施已,則得遠離一切放逸,雖以身分施於乞者,終不生於一念惡心,因是更增慈、悲、喜、捨。不輕受者,亦不自高,自慶有財稱求者意,增長信心,不疑業果。善男子!若能觀財是無常相,觀諸眾生作一子想,是人乃能施於乞者。善男子!是人不為慳結所動,如須彌山風不能動。如是之人,能為眾生而作歸依,是人能具檀波羅蜜。』
此說明布施中能修理觀,則成為施波羅密。
己七 能樂施
『善男子!有智之人,為四事故,樂行惠施:一者、因施能破煩惱,二者、因施發種種願,三者、因施得受安樂,四者、因施多饒財寶。善男子!無貪之心,名之為施。云何無貪?施即是業,物即是作,為業、為作、具足布施,名為無貪。因於布施破煩惱者,既行惠施,破慳、貪吝、瞋恚、愚癡。云何因施發種種願?因是施已,能發種種善惡等願,因善惡願得善惡果。何以故?誓願力故。云何因施得受安樂?因是施故受人天樂,至無上樂。云何因施多饒財寶?因是施故,所求金、銀乃至畜生,如意即得。善男子!若人樂施,是人即壞五弊惡法:一者、邪見,二者、無信,三者、放逸,四者、慳吝,五者、瞋癡。離是惡已,心生歡喜,因歡喜故,乃至獲得真正解脫。是人現在得四果報:一者、一切樂見乃至怨家,二者、善名流布遍於四方,三者、入大眾時心無怖畏,四者、一切善人樂來親附。善男子!修行施已,其心無悔。是人若以客煩惱故墮於地獄,雖處惡處,不飢不渴,以是因緣離二種苦:一、鐵丸苦,二、鐵漿苦。若畜生身,所須易得,無所匱乏。若餓鬼身,不受飢渴,常得飽滿。若得人身,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及信、戒、施、多聞、智慧,勝於一切;雖處惡世,不為惡事,惡法生時,終不隨受,於怖畏處不生恐怖。若受天身,十事殊勝。善男子!有智之人,為二事故,能行布施:一者、調伏自心,二者、壞怨瞋心;如來因是名無上尊。善男子!智者施已,不求受者愛念之心,不求名稱免於怖畏,不求善人來見親附,亦不求望天人果報。觀於二事:一者、以不堅財易於堅財,二者、終不隨順慳吝之心。何以故?如是財物,我若終沒,不隨我去,是故應當自手施與,我今不應隨失生惱,應當隨施生於歡喜。善男子!施者先當自試其心,以外物施;其心調已,次施內物。因是二施,獲得二法:一者、永離諸有,二者、得正解脫。善男子!如人遠行,身荷重擔,疲苦勞極,捨之則樂。行施之人,見來求者,捨財與之,心生喜樂,亦復如是。』
此說明施主樂於布施之相。客煩惱、謂由前煩惱習氣或環境等關係,非自主自願所起之煩惱。不堅財、世間易壞之物。堅財、功德之財。永離諸有、即離三界二十五有。
己八 策貧施
『善男子!智者常作如是思惟:欲令此物隨逐我身至後世者,莫先於施。復當深觀貧窮之苦,豪貴快樂,是故繫心常樂行施。善男子!若人有財,見有求者,言無言匱,當知是人已說來世貧窮薄德,如是之人名為放逸。善男子!無財之人,自說無財,是義不然!何以故?一切水草人無不有,雖是國主,不必能施,雖是貧窮,非不能施。何以故?貧窮之人亦有食分,食已洗器,棄蕩滌汁,施應食者,亦得福德。若以塵□施於蟻子,亦得無量福德果報。天下極貧,誰當無此塵許□耶?誰有一日食三揣□,命不全者?是故諸人應以食半施於乞者。善男子!極貧之人,誰有赤裸無衣服者?若有衣服,豈無一綖施人繫瘡,一指許財作燈炷耶?善男子!天下之人,誰有貧窮當無身者?如其有身,見他作福,身應往助,歡喜無厭,亦名施主,亦得福德。或時有分,或有與等,或有勝者。以是因緣,我受波斯匿王食時,亦咒願王及貧窮人所得福德等無差別。善男子!如人買香──塗香、末香、散香、燒香,如是四香,有人觸者,買者、量者等聞無異,而是諸香不失毫釐。修施之德,亦復如是;若多若少,若麤若細,若隨喜心,身往佐助,若遙見聞心生歡喜,其心等故,所得果報無有差別。善男子!若無財物,見他施已心不喜信,疑於福田,是名貧窮。若多財寶,自在無礙,有良福田,內無信心,不能奉施,亦名貧窮。是故智者,隨有多少,任力施與,除布施已,無有能得人天之樂至無上樂。是故我於契經中說:『智者自觀餘一揣食,自食則生,施他則死,猶應施與,況復多耶』?善男子!智者當觀財是無常,是無常故,於無量世失壞耗減,不得利益;雖是無常,而能施作無量利益,云何慳惜不布施耶?智者復觀世間,若有持戒、多聞,持戒、多聞因緣力故,乃至獲得阿羅漢果,雖得是果,不能遮斷飢渴等苦。若阿羅漢難得房舍、衣服、飲食、臥具、病藥,皆由先世不施因緣。破戒之人若樂行施,是人雖墮餓鬼、畜生,常得飽滿,無所乏少。善男子!除布施已,不得二果:一者、自在,二者、解脫。若持戒人,雖得生天,不修施故,不得上食,微妙瓔珞。若人欲求世間之樂及無上樂,應當樂施。智者當觀生死無邊,受樂亦爾,是故應為斷生死施,不求受樂。復作是觀:雖復富有四天下地,受無量樂,猶不知足,是故我應為無上樂而行布施,不為人天。何以故?無常故,有邊故。』
此說明雖貧乏之人,亦能行所應行之布施。
戊三 論施受義 己一 略明施受
『善男子!若有說言:施主、受者及受樂者皆是五陰,如是五陰即是無常,捨施五陰,誰於彼受?雖無受者,善果不滅,是故無有施者、受者。應反問言:有施、受、不?若言施即是施,受即我者,復應語言:我亦如是,施即是施,我即五陰。』
此辨明布施受報,不落空亡。或言施者、受者、及所受物、皆空無有,則不成立布施行果。佛言布施受報,皆相續不斷之五陰。
己二 陰作陰受
若言:施陰,此處無常,誰與彼受?諦聽!諦聽!當為汝說。種子常耶?是無常乎?若言常者,云何子滅而生於芽?若見是過,復言無常,復當語言:若無常者,子時與糞、水、土等功,云何而令芽得增長?若言子雖無常,以功業故而得芽果,應言:五陰亦復如是。若言子中先已有芽,人、功、水、糞為作了因,是義不然!何以故?了因所了,物無增減,多則多住,少則少住,而今水、糞芽則增長,是故本無今有。若言了因二種:一、多,二、少。多則見大,少則見小;猶如燃燈,明多見大,明少見小。是義不然,何以故?猶如一種,多與水糞,不能一時一日增長人等過人。若言了因雖有二種,要待時節,物少了少,物多了多,是故我言了因不增。是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時常,是故不應作如是說。善男子!子異、芽異,雖作得異,相似不斷,五陰亦爾。善男子!如子業增芽,芽業增莖,莖業增葉,葉業增華,華業增果;一道五陰,增五道陰,亦復如是。若言如是異作異受,是義汝有,非我所說。何以故?如汝法中,作者是我,受者是身,而復不說異作異受;受不殺戒,即是我也,以是因緣身得妙色,是故汝法受者無因,作者無果,有如是過。若言我作身受,我亦如是,此作彼受。復應問言:汝身、我異,身受飲食,被服、瓔珞、妙食因緣得好色力,惡食因緣得弊色力,是好、惡色若屬因緣,我何所得?若言我得憂愁歡喜,云何不是異作、異受?譬如有人,為力服酥,是人久服身得大力、上妙好色,有人羸瘦,見之心喜,是人即得大色力不?若言不得,我亦如是;身所作事,我云何得?何以故?不相似故。我法不爾,陰作、陰受,相似不斷。
此辨明由五陰作而五陰受,即由此人道五陰作布施,而由相續不斷轉生他道五陰受報,以破或說之常見。了因所了,物無增減,如此殿中有花盆四,不因光之有無、強弱有所增減,或漲大縮小。此中或言,為數論外道之所說,彼執於常及神我故。一道、即指人道。五道、即指其餘五道。
己三 前作後受
『善男子!若言五陰無常,此不至彼而得受報,是義不然!何以故?我法或有即作即受,或有異作異受,無作無受。即作即受者,陰作陰受;異作異受者,人作天受;無作無受者,作業因緣和合而有,本無自性,何有作受?汝意若謂:異作異受,云何復言相續不斷?是義不然!何以故?譬如置毒乳中,至醍醐時故能殺人,乳時異故,醍醐亦異,雖復有異次第而生,相似不斷,故能害人。五陰亦爾,雖復有異,次第而生,相似不斷,是故可言異作異受,即作即受、無作無受者,若離五陰者,無我我所。一切眾生顛倒覆心,或說色即是我,乃至識即是我。或有說言:色即是我,其餘四陰即是我所,乃至識亦如是。若有說言:離五陰已別有我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我佛法中色非我也。所以者何?無常、無作、不自在故,是名四陰,不名我所;乃至識亦如是。眾緣和合,異法出生,故名為作,實無異作;眾緣和合,異法出生,名為受者,實無異受;是故名為無作無受。若汝意謂:異作異受,何故此人作業不彼人受?俱有五陰!是義不然,何以故?異有二種:一者、身異,二者、名異。一者、佛得,二者、天得。佛得、天得身名各異,是因緣故身口應異;身口異故造業亦異;造業異故壽命、色力、安、辯、亦異,是故不得佛得作業,天得受果。雖俱五陰,色名是一,受、想、行異。何以故?佛得受樂,天得受苦,佛得生貪,天得生瞋,是故不得名為相似。色名雖一,其實有異,或有佛得白色,天得黑色。若以名同為一義者,一人生時應一切生,一人死時應一切死!汝若不欲然此義者,是故不得異作異受。汝意若謂:汝亦異作異受,我亦如是異作異受;若異作異受,應同我過,何故不見自過而責我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我異二種:一、次第生亦次第滅,二、次第生不次第滅。是生異故,滅亦復異,是故我言:異作異受,此作此受,不同汝過。譬如有人欲燒聚落,於乾草中放一粒火,是火次第生因緣故,能燒百里至二百里。村主求得,即便問之:汝弊惡人,何因緣故燒是大村?彼人答言:實非我燒。何以故?我所放火,尋已滅盡,所燒之處一把草耳,我今當償還汝二把,其餘之物我不應償。是時村主,復作是言:癡人!由汝小火,次第生火,彼燒百里至二百里,辜由於汝,云何不償?雖知是火異作異燒,相續不斷,故彼得罪。善惡五陰亦復如是,受報時陰雖言不作,以其次第相續而生,是故受報。譬如有人與他共賭執炬遠行至百里外,若不至者我當輸汝,如其到者汝當輸我。執炬之人,至百里已,即從索物。他言:汝炬發跡已滅,云何於此從我索物?執炬者言:彼火雖滅,次第相續生來至此。如是二人,說俱得理。何以故?如是義者,亦即亦異,是故二人俱無過失。若有說言:五陰亦爾,即作即受,異作異受,俱無過失。譬如此彼二岸、中流,總名恆河,夏時二岸相去甚遠,秋時二岸相去則近,無常定相,或大或小,雖復增減,人皆謂河。或有說言:此不是河,智人亦說有異、不異。五陰亦爾,智人亦說即作即受,異作異受。汝意若謂:二岸是土,中流是水,河神是河。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神是河,何故復言河清、河濁,有此岸、彼岸、中流深淺,到於大海,可度、不度!譬如有樹,則有神居,若無樹者,神何所居?河之與神,亦應如是。是故彼此二岸、中流,次第不斷,總名為河。是故可言:即之與異,五陰亦爾。譬如有人罵辱貴勝,因惡口故,腳被鎖械,是腳實無惡口之罪而被鎖械,是故不得決定說言:異作異受,即作即受。唯有智者可得說言:即作即受,異作異受。譬如器、油、炷火、人工眾緣和合乃名燈明,汝意若謂燈明增減,是義不然!何以故?減故不增,來故無減,以次第生故言燈增減。汝意若謂:燈是無常,油即是常,油多明多,油少明少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油無常故,有盡、有燒,如其常者,應二念住;若二念住,誰能燒盡?是故智人亦復說言:燈明即異,五陰亦爾。明即六入,油即是業,油業因緣故令五陰有增有減,有彼有此。如有人說阿坻耶語,是阿牴耶久已過去,不在今日,世人相傳,次第不滅,故得稱為阿牴耶語,智者亦說是阿牴耶語,非阿牴耶語,雖復是非,俱不失理。五陰亦爾,亦可說言即作即受,異作異受。有人巨富,繼嗣中斷,身復喪沒,財當入官。有人言曰:如是財物,應當屬我。官人語言:是財云何異作異屬?是人復言:我是亡者第七世孫,次第不斷,云何是財不屬我耶?官人即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智者說言:五陰亦爾,即作即受。異做異受。』
此明在五陰無我之中,有施有受,如此種詳明施義,在別經中甚難得到,此正本經殊勝之處。此不至彼而得受報者,以此生布施而至彼生受報,在佛法五陰相續義中,不妨有此。陰作陰受者,即是色、受、想、行、識之五陰作業,而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受報。異作異受者,如在人道之五陰作,在天道之五陰受。無作無受者,即五陰和合而作而受,五陰本無自性,是作無自性,受亦無自性。此三道理,即在一事上具明之。人道五陰作,天道五陰受,而五陰本是因緣和合而作而受,即此一事,是陰作陰受,異作異受,無作無受。佛法以無自性故,明一切法空。佛法之空,非滅盡謂之空,即以事物之因緣和合,無實體性謂之空;故與世間科學虛空、真空、之所謂空,不同。現在科學以物質為本體,而精神為附屬;又有宗教,以靈魂為主體,而以身體為工具者;與此執色乃至執識為我,執其餘為我所者,無異。佛得、天得,是二人名。意謂:名佛得者,布施行應得之果,不能由另一名天得者而得之;反之、則天得行布施,亦不能由佛得得報。放火等喻,以喻由布施之人道五陰,剎那剎那,次第相續而成他道五陰,故由布施之五陰,次第相續而受報。執炬相續喻,河流大小喻,罵辱貴勝喻,器油燈明喻,阿牴耶語喻,及巨富繼嗣喻,均反復證明前作後受之義者。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阿坻耶── 譯義無可考──語,是一種方言。
己四 待時成受
汝意若謂:五陰作業,成已便過,是身猶在,業無所依,業若無依,便是無業,捨是身已,云何得報?是義不然!何以故?一切過業,待體待時。譬如橘子因橘而生,從酢而甜。人為橘故種殖是子,是子、根、莖、葉、華、生果、皆悉不酢,時到果熟酢味則發;如是酢味非本無今有,亦非無緣,乃是過去本果因緣;身、口、意業,亦復如是。若言是業住何處者,是業住於過去世中,待時、待器、得受果報。如人服藥,經於時節,藥雖消滅,時到則發好力、好色;身、口、意業,亦復如是,雖復過滅,時到則受。譬如小兒初所學事,雖念念滅,無有住處,然至百年亦不亡失;是過去業亦復如是,雖無住處,時到自受。是故言:非陰作陰受,亦復不得非陰受也。若能了了通達是事,是人則能獲無上果。
此即異熟報之所謂異時而熟,異類而熟,變異而熟。若欲詳知,則須究明阿賴耶識種現熏生之理,此處已將此理含於其中。念念滅無有住處者,亦尚未明現行熏成藏識種義。欲詳明此理,則須研究成立阿賴耶識之成唯識論。非五陰作受,則真諦,不得非五陰作受,則為俗諦;能通達此真俗二諦義,則能明布施受報,雖無自性而因果顯然。此一大科經文,亦可謂「成施受論」,成立布施作受之理。
戊四 成淨施主 己一 離不淨施
『善男子!若復有人,於身、命、財慳吝不施,是名為慳。護惜慳人不施之心,不生憐愍,留待福田,求覓福田,既得求過,觀財難得,為之受苦;或說無果、無施無受;護惜妻子眷屬等心,積財求名,見多生喜,觀財是常,是名慳垢。是垢能汙諸眾生心,以是因緣,於他物中尚不能施,況出自物!智人行施,不為報恩,不為求事,不為護惜慳貪之人,不為生天人中受樂,不為善名流布於外,不為畏怖三惡道苦,不為他求,不為勝他,不為失財,不以多有,不為不用,不為家法,不為親近。智人行施,為憐愍故,為欲令他得安樂故,為令他人生施心故,為諸聖人本行道故,為欲破壞諸煩惱故,為入涅槃斷於有故。善男子!菩薩布施,遠離四惡:一者、破戒,二者、疑網,三者、邪見,四者、慳吝。復離五法:一者、施時不選有德無德,二者、施時不說善惡,三者、施時不擇種姓,四者、施時不輕求者,五者、施時不惡口罵。復有三事,施已不得勝妙果報:一者、先多發心後則少與,二者、擇選惡物持以施人,三者、既行施已心生悔恨。善男子!復有八事,施已不得成就上果:一者、施已見受者過,二者、施時心不平施,三者、施已求受者作,四者、施已喜自讚歎,五者、說無後乃與之,六者、施已惡口罵詈,七者、施已求還二陪,八者、施已生於疑心。如是施主,則不能得親近諸佛賢聖之人。』
此中說明遠離不淨之布施。
己二 正明淨施
若以具足色、香、味、觸施於彼者,是名淨施;若能如法得財施者,是名淨施;觀財無常不可久保而行布施,是名淨施;為破煩惱故行布施,是名淨施;為淨自心因緣故施,是名淨施;若觀誰施,誰是受者,施何等物,何緣故施,是施因緣得何等果,如是布施即十二入,受者、施主、因緣、果報皆十二入,能如是觀行於施者,是名淨施。若行施時,於福田所生歡喜心,如諸福田所求功德,我亦如是求之不息。施於妻子、眷屬、僕使,生憐愍心,施於貧窮,為壞苦惱。施時不求世間果報,破憍慢施,柔軟心施,離諸有施,為求無上解脫故施,深觀生死多於罪施,不觀福田非福田施。若能如是行布施者,報逐是人,如犢隨母。
此中說明清淨之布施。十二入,即六根、六塵。
己三 較量施福
『若求果施,市易無異。如為身命耕田種作,隨其種子獲其果實;施主施已,亦復如是,隨其所施獲其福報。如受施者,受已得命、色、力、安、辯,施主亦得如是五報。若施畜生得百倍報,施破戒者得千倍報,施持戒者得十萬報,施外道離欲,得百萬報,施向道者得千億報,施須陀洹得無量報,向斯陀含亦無量報,乃至成佛亦無量報。善男子!我今為汝分別諸福田故,作如是說,得百倍報至無量報。若能至心生大憐愍,施於畜生,專心恭敬施於諸佛,其福正等無有差別。言百倍者,如以壽命、色、力、安、辯施於彼者,施主後得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各各百倍;乃至無量,亦復如是。是故我於契經中說:我施舍利弗,舍利弗亦施於我,然我得多非舍利弗得福多也。』
此中說明各種布施得福之多少。向道、即修五停心,總相念,別相念,煖、頂、忍、世第一法之七方便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各有向果。乃至即指斯陀含果、向阿那含,阿那含果、向阿羅漢,阿羅漢果、辟支佛等。佛與舍利弗互施,因佛大悲遍虛空盡未來,一切眾生一子等視,心量廣大,所以得福甚多而舍利弗不能及也。
己四 辨無惡果
『或有人說:受者作惡,罪及施主。是義不然!何以故?施主施時,為破彼苦,非為作罪,是故施主應得善果。受者作惡,罪自鍾之,不及施主。施主若以淨妙物施,後得好色,人所樂見,善名流布,所求如意,生上種姓,是不名惡;云何說言施主得罪?施主施己,歡喜不悔,親近善人,財富自在,生上族家,得人天樂至無上樂,能離一切煩惱結縛,施主乃得如是妙果,云何說言得惡果報?施主若能自手施已,生上姓家,遇善知識,多饒財寶,眷屬成就,能用能施,一切眾生喜樂見之,見已恭敬、尊重、讚歎,施主受報得如是事,云何說言得惡果報?施主若以淨物施已,以是因緣多饒財寶,生上種姓,眷屬無量,身無病苦,心無憂怖,所有財物王、賊、水、火所不能侵,設失財物不生愁惱,無量世中身心安樂,云何說言受惡果報?若未施時生於信心,施時歡喜,施已安樂,求時、守時、用時、不苦;若以衣施得上妙色,若以食施得無上力,若以燈施得淨妙眼,若以乘施身受安樂,若以舍施所須無乏,施主乃得如是善報,云何說言得惡果耶?』
此破或言若施於惡人,以之作惡,則施主反得惡果之說,以此說能惑人聽聞,阻人布施也。
己五 論得果別
『復次、施主若施佛已,用與不用,果報已定。施人及僧,有二種福:一、從用生,二、從受生。何以故?施主施時,自破慳吝,受者用時,破他慳吝,是故說言從用生福。又復從用,人能轉用,僧能增長,施已不求世之果報,不以能起煩惱因施,是故能得無上淨果,名曰涅槃。若有人能日日立要,先施他食,然後自食,若違此要,誓輸佛物,犯則生愧,如其不違,即是微妙智慧因緣,如是施者,諸施中最,是人亦得名上施主。若能隨順求者意施,是人於後無量世中所求如意。若有淨心,財物、福田、悉清淨者,是人則得無量果報。若給妻子、奴婢衣食,恆以憐愍歡喜心與,未來則得無量福德。復觀田倉多有鼠雀,犯暴穀米,恆生憐愍;復作是念:如是鼠雀,因我得活,念已歡喜,無觸惱想,當知是人得福無量。若為自身造作衣服、瓔珞、環釧、嚴身之具,種種器物,作已歡喜,自未服用,持以施人,是人未來得如意樹。若有說言:離於布施得善果者,無有是處。離財得施,離受有施,不離慳惜成布施者,亦無是處。若不求施,若乏時施,少求多施,求惡施好,教他索施,自往行施,當知是人未來之世多獲寶藏,非寶之物悉變成寶。為戲笑施,非福田施,不信因果施,如是布施,不名為施。若人偏為良福田施,不樂常施,是人未來得果報時,不樂惠施。若人施已,生於悔心,若劫他物持以布施,是人未來雖得財物,常耗不集。若惱眷屬得物以施,是人未來雖得大報,身常病苦。若先不能供養父母,惱其妻子,奴婢困苦而布施者,是名惡人,是假名施,不名義施。如是施者,名無憐愍,不知恩報,是人未來雖得財寶,常失不集,不能出用,身多病苦。若人如法以財布施,是人未來得無量福,有財能用。若有不以如法財施,是人未來雖得果報,恆賴他得,他若喪沒,尋便貧窮。有智之人,深觀人天轉輪王樂,雖復微妙,皆是無常、是故施時不為人天。』
此論布施果報有別,即從施者、施物、受者、三方面而定其分別。
己六 明財法施
『善男子!施有二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財施為下,法施為上。云何法施?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能教他人具信、戒、施、多聞、智慧,若以紙墨令人書寫,若自書寫如來正典,然後施人令得讀誦,是名法施。如是施者,未來無量得好上色。何以故?眾生聞法,斷除瞋心,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成上色。眾生聞法,慈心不殺,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壽命長。眾生聞法,不盜他財,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多饒財寶。眾生聞已,開心樂施,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身得大力。眾生聞法,斷諸放逸,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身得安樂。眾生聞法,斷除癡心,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無礙辯。眾生聞法,生信無疑,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信心明了;戒、施、聞、慧,亦復如是。是故法施勝於財施。』
財施、法施之義,前已說過,此處更廣明法施之益。印刷與書寫,事同;出錢印經送人,亦具足財法二施。
己七 明鬼神施
『或有說言:子修善法,父作不善,因子修善,令父不墮三惡道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身、口、意業,各別異故。若父喪已墮餓鬼中,子為追福,當知即得;若生天中,都不思念人中之物。何以故?天上成就勝妙寶故。若入地獄,身受苦惱,不暇思念,是故不得。畜生、人中,亦復如是。若謂餓鬼何緣獨得?以其本有愛貪慳吝,故墮餓鬼,既為餓鬼,常悔本過,思念欲得,是故得之。若所為者生餘道中,其餘眷屬墮餓鬼者,皆悉得之。是故智者,應為餓鬼勤作福德。若以衣食、房舍、臥具、資生所須,施於沙門、婆羅門等貧窮乞士,為其咒願,令其得福,以是施願因緣力故,墮餓鬼者得大勢力,隨施隨得。何以故?生處爾故。諸餓鬼等所食不同,或有食膿,或有食糞,或食血汙、嘔吐、涕唾,得是施已,一切變成上妙色味。雖以不淨蕩滌汁等施應食者,然有遮護,竟不得食,如是施主,亦得福德。何以故?以施主心慈憐愍故。若有祀祠,誰是受者?隨其祠處而為受者。若近樹林則樹神受,舍河、泉井、山林、堆阜,亦復如是。是人祀已,亦得福德。何以故?令彼受者生喜心故;是祀福德能護身財。若說殺生祀祠得福,是義不然!何以故?不見世人種伊蘭子生旃檀樹,斷眾生命而得福德!若欲祀者,應用香、華、乳、酪、酥、藥。為亡追福,則有三時:春時二月,夏時五月,秋時九月。』
此中明施鬼神之義。雖前述異作異受,乃此生作而他生受,然不可此人作彼人受。但以追荐修福,展轉增上,則不無益,究非此人應得之福,即歸彼人受報。餓鬼因小有夙命通,知悔本過。所以平常放焰口之施食,原為餓鬼而設,故寺院中每日晚課,皆有蒙山施食以濟餓鬼。如廣東南洋等地方,供養觀世音菩薩,亦殺豬祀之,以此經理衡之,即不得福。咒願、如「上疏文」之類,即以回向於被超荐者。伊蘭子、為臭樹種子。平常以人死為鬼者,此不必然,以人死後轉生天、人、修羅、鬼、地獄、畜生、之六道,未有定準,不過有生鬼趣之可能耳。尚有中陰身為死後尚未投生他道之一種過渡意生身,唯在鬼道及意生身,為能感受追荐之益。
己八 雜明施義
『若人以房舍、臥具、湯藥、園林、池井、牛、羊、象、馬、種種資生布施於他,施已命終,是人福德隨所施物,任用久近,福德常生。是福追人。如影隨形。或有說言:終已便失,是義不然!何以故?物壞不用,二時中失,非命盡失。若出家人效在家人歲節之日喜飲食者,隨世法故,非真實也;亦信世法出世法故。若能隨家所有好惡常樂施者,名一切施。若以身分及以妻子、所重之物施於人者,是則名為不思議施。若有惡人,毀戒,怨家,不知恩義,不信因果,強乞索者,大勢力人,健罵詈者,得已瞋恚,詐現好相,大富貴者,施如是等十一種人名不思議施。善男子!一切布施,有三根本:施於貧窮,以憐愍故;施於怨家,不求報故,施福德人,心喜敬故。善男子!若人多財,無量歲中供養三寶,雖得無量福德果報,不如勸人共和合作。若人輕於少物、惡物,羞不肯施,是人增長來世貧苦。若人共施,財物、福田、施心俱等,是二得果無有差別。有財、心俱等福田勝者,得果報勝。有田、心俱下,財物勝者,得果則勝。有田、財俱下,施心勝者,得果亦勝。有田、財俱勝,施心下者,得果不如。』
如文可解。
己九 施到彼岸
『善男子!智者施時不為果報,何以故?定知此因必得果故。若人無慈,不知恩義,不貪聖人所有功德,惜財身命,貪著心重,如是之人不能布施。智者深觀一切眾生求財物時,不惜身命,既得財物,能捨施人,當知是人能捨身命。若人慳吝不能捨財,當知是人亦惜身命。若捨身命求得財物以布施者,當知是人,是大施主。若人得財貪惜不施,當知即是未來世中貧窮種子。是故我於契經中說:四天下中,閻浮提人,有三事勝:一者、勇健,二者、念心,三者、行淨。不見果報,能預作因,不惜身命,求得財已,能壞慳吝,捨以用施,既捨施已,心不生悔,復能分別福田非福田,是名勇健。善男子!施已生悔,因於三事:一者、於財貪愛,二者、諮承邪見,三者、見受者過。復有三事:一者、畏他訶責,二者、畏財盡受苦,三者、見他施已受諸衰惱。善男子!智人三時不生悔心。復有三事:一者、明信因果,二者、親近善友,三者、不貪著財。信因果者,復有二事:一者、從他聞法,二者、內自思惟。親近善友,復有二事:一者、深信,二者、智慧。不貪著財,復有二事:一、觀無常,二、不自在。善男子!施主若能如是觀察,如是行施,當知是人能具足行檀波羅蜜。是故我先說:有布施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是布施,有亦布施亦波羅蜜,有非布施非波羅蜜。』
施時不為果報,非不信果報,正是信果報之極,故不須再求,所謂,但勤耕耘,不問收穫。文中契經,大抵指阿含經而言。四天下、即東南西北四洲,閻浮提、乃南洲也。
己十 先教後施
『善男子!智有三種:一者、能捨外物,二者、捨內外物,三者、施內外已兼化眾生。云何教化?見貧窮者,先當語言:汝能歸依於三寶不?受齋戒不?若言能者,先授三歸及以齋戒,後則施物。若言不能,復應語言:若不能者,汝能隨我說一切法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不?若言能者,復當教之,教已便施。若言我今能說二事,唯不能說諸法無我,復應語言:汝若不能說諸法無我,能說諸法是無性不?若言能者,教已便施。若能如是先教後施,名大施主。善男子!若能如是教化眾生及諸怨親,無所選擇,名大地主。善男子!智者若有財寶物時,應當如是修行布施。如其無財,復當轉教餘有財者,令作是施。若餘施主先知此法不須教者,應以身力往佐助之。』
此中明先教化而後布施,法財並施。
己十一 醫藥施病
『若窮無物,應誦醫方,種種咒術,求賤湯藥,須者施之。至心瞻病,將養療治。勸有財者和合諸藥──若丸、若散、若種種湯──。既了醫方,遍行看病,案方診視,知病所在,隨其病處而為療治。療治病時,善知方便,雖處不淨,不生厭心。病增知增,損時知損,復能善知如是食、藥能增病苦,如是食、藥能除病苦。病者若求增病食藥;應當方便隨宜喻語,不得言無;若言無者,或增苦劇。若知定死,亦不言死,但當教令歸依三寶,念佛法僧,勤修供養。為說病苦皆是往世不善因緣,獲是苦報,今當懺悔。病者聞已,或生瞋恚,惡口罵詈,默不報之,亦不捨棄。雖復瞻養,慎無責恩,瘥已猶看,恐後勞復。若見平復如本健時,心應生喜,不求恩報。如其死已,當為殯葬。說法慰喻知識、眷屬。無以增病食藥施人,若病瘥已,喜心施物便可受之,受已轉施餘窮乏者。若能如是瞻養治病,當知是人是大施主,真求無上菩提之道。善男子!有智之人求菩提時,設多財寶,亦當讀誦如是醫方,作瞻病舍,具病所須,飲食、湯藥以供給之。』
此中明無論貧富,均應研究醫藥以治人疾病,富者且應施以藥物。
己十二 廣作淨施
道路凹迮,平治令寬;除去刺石糞穢、不淨,嶮處所須──若板、若梯、若椽、若索,悉皆施之。曠路作井,種果樹林,修治泉潢。無樹木處,為畜豎柱。負擔息處,為作基埵。造立客舍,具諸所須──瓶盆、燭燈、床臥、敷具。臭穢流處,為作橋磴。津濟渡頭,施橋船筏。不能渡者,自往渡之。老小羸瘦無筋力者,自手攜將而令得過。路次作塔,種華果樹。見怖畏者,輒為救藏,以物善語,誘喻捕者。若見行者次至嶮處,輒前扶接,令得過嶮。若見失土破喪之人,隨宜給與,善言慰喻。遠行疲極,當為洗浴,按摩手足,施以床座,若無床座,以草為敷。熱時以扇衣裳作蔭,寒時施火衣服溫煖,若自為之,若教人為。販賣市易,教令依平,無貪小利,共相中欺。見行路者,示道非道。道者、所謂多饒水草,無有賊盜;宣說非道,多諸患難。見人靴履、衣裳、缽盂朽故壞者,即為縫補浣染熏治。有患鼠、蛇、壁蝨、毒蟲,能為除遣。施人如意,摘抓耳鉤,縫治浣濯,招提僧物,謂坐臥具,廁上安置淨水、澡豆、淨灰土等。若自造作衣服、缽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師長、和上、先一受用,然後自服;若上佛者,以華、香贖。凡所食噉,要先施於沙門、梵志,然後自食。見遠至者,軟言問訊,施以淨水洗浴身體,與油塗足,香華、楊枝、澡豆、灰土、香油、香水、蜜毗缽羅舍勒、小衣、作塗油者,洗已、復以種種香華、丸藥、散藥、飲食、漿水、隨所須施。復施剃刀、漉水囊等、針縷、衣衲、祇、筆、墨等,若不能常,隨齋日施。若見盲者,自前捉手,施杖示道。若見有苦,亡失財物,父母喪歿,當以財給,善語說法,慰喻勸諫,善說煩惱、福德二果。善男子!若能修集如是施者,名淨施主。
此中廣作淨施,以歷史考之,如印度阿育王,於國中各處,若寺、若塔、若橋、若路、若樹、若井、普遍建設,廣作施事。在高位者,有大勢力,即是修惠施大好機會。毗缽羅舍勒、係譯音,其義無可考,大抵為平常應用之物。齋日、即六齋日或受八戒齋日。大淨施主,生在人間,定為政教領袖。故有大富貴之人或發菩提心之人,必應種種方便,為大施主。或以學佛為欲享清閑福;或為學佛而先以種種不善方法獲財產以圖安享;或既學佛之後,出而作事,反藉為圖利之方便。凡此種種,其病根在以學佛為自求靜逸,而以社會公益之事委之世俗之人,而又專以出家人為學佛標準。出家人之教人學佛,復以出家之法教之,然而、此皆未合乎大乘佛法之真義。
丁三 結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為淨施主,不為難;在家菩薩為淨施主,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淨三歸品第二十
淨三歸者,為清淨受持三歸法,在三歸前說施度者,以未受三歸時應為樂善好施之人,再次第受三歸、五戒。
丙二 戒度 丁一 淨三歸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先說:有來乞者,當先教令受三歸依,然後施者:何因緣故受三歸依?云何名為三歸依也』?
善生早為受三歸者,此問蓋為未受三歸眾生而發也。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明三歸依義
『善男子!為破諸苦,斷除煩惱,受於無上寂滅之樂,以是因緣受三歸依。如汝所問云何三歸依者?善男子!謂佛法僧。佛者,能說壞煩惱因,得正解脫。法者,即是壞煩惱因,真實解脫。僧者,稟受破煩惱因,得正解脫。或有說言:若如是者,即是一歸。是義不然!何以故?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分別者。如來出已,則有分別,是故應當別歸依佛。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有受者,佛弟子眾能稟受故,是故應當別歸依僧。正道解脫,是名為法;無師獨覺,是名為佛;能如法受,是名為僧。若無三歸,云何說有四不壞信?得三歸者,或有具足,或不具足。云何具足?所謂歸佛、法、僧。不具足者,所謂如來歸依於法。善男子!得三歸者,無不具足,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戒。善男子!如佛、緣覺、聲聞各異,是故三寶不得不異。云何為異?發心時異,莊嚴時異,得道時異,性分各異,是故為異。何因緣故說佛即法?能解是法,故名為佛;受分別說,故名為僧。若有說言:佛入僧數,是義不然!何以故?佛若入僧,則無三寶及三歸依、四不壞信。善男子!菩薩法異,佛、法亦異。菩薩二種:一者、後身,二者、修道。歸依後身,名歸依法,歸依修道,名歸依僧。觀有為法多諸罪過,獨處修行,得甘露味,故名為佛;一切無漏無為法界,故名為法;受持禁戒,讀誦解說十二部經,故名為僧。若有問言:如來滅已,歸依佛者,是何歸依?善男子!如是歸依,名為歸依過去諸佛無學之法。如我先教提謂長者:汝當歸依未來世僧;依過去佛,亦復如是。福田果報,有多少故,差別為三。若佛在世及涅槃後,供養果報,無有差別;受歸依者,亦復如是。如佛在世,為諸弟子立諸要制,佛雖過去,有犯之者亦獲罪報;歸過去佛,亦復如是。猶如如來臨涅槃時,一切人天為涅槃故,多設供養,爾時如來未入涅槃,猶故在世,懸受未來世供養事;歸過去佛,亦復如是。譬如有人父母在遠,是人或時瞋罵得罪,或時恭敬讚歎得福;歸過去佛,亦復如是。是故我說:我若在世及涅槃後所設供養,施者受福等無差別。』
苦、為三苦,八苦。苦之因為業,業之因為煩惱。佛、為能說解脫法者。法者、正為道諦、滅諦,僧、為修法得解脫者。或言但須一歸,意即歸依法而不必歸依佛、僧,正為此經佛之所呵。四不壞信、即信佛、法、僧、戒。修道菩薩,為初地以上至十地菩薩。後身菩薩,如前已釋。釋尊所說之法,現雖流行,而釋尊則已過去二千餘年,當亦為過去之佛。然依大乘佛法,則現在仍有十方諸佛。
己二 明三歸次第
『善男子!若男、若女,若能三說三歸依者,名優婆塞、名優婆夷。一切諸佛雖歸依法,法由佛說,故得顯現,是故先應歸依於佛。淨身、口、意,至心念佛,念已即離怖畏、苦惱,是故應當先歸依佛。智者深觀如來智慧解脫最勝,能說解脫及解脫因,能說無上寂靜之處,能竭生死苦惱大海,威儀庠序三業寂靜,是故應當先歸依佛。智者深觀生死之法,是大苦聚,無上正道能永斷之;生死之法,渴愛饑饉,無上甘露味能充足,生死之法,怖畏嶮難,無上正法能除斷之;生死錯謬,邪僻不正,無常見常,無我見我,無樂見樂,不淨見淨,無上正法悉能斷除;以是因緣,應歸依法。智者應觀外道徒眾,無慚無愧,非如法住,雖為道行,不知正路,雖求解脫,不得正要;雖得世俗微善之法,慳吝護惜,不能轉說,非善行性作善行想。佛僧寂靜,心多憐愍,少欲知足,如法而住,修於正道,得正解脫,得已復能轉為人說,是故應當次歸依僧。』
念佛名號,固為念佛,念佛之功德相好,亦為念佛。不知正要者,如求仙之人,以為可長生,然求得仙果,不過壽命較長,業報一盡,仍應死滅。正道、即八正道。
己三 明三歸依戒
『若能禮拜如是三寶,來迎去送,尊重讚歎,如法而住,信之不疑,是則名為供養三寶。若有人能歸三寶已,雖不受戒,斷一切惡,修一切善,雖復在家,如法而住,是亦得名為優婆塞。若有說言:先不歸依佛法僧寶,當知是人不得戒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我先說:善來比丘!是竟未得歸依三寶,而其戒律悉得見足。或有說言:若不具受,則不得戒,八戒齋法,亦復如是。是義不然!何以故?若不具受不得戒者,求有優婆塞云何得戒?實是得戒,但不具足。八戒齋法若不具受,雖不名齋,可得名善。善男子!若能潔淨身、口、意業受優婆塞戒,是名五陰。云何五陰?不受邪見,不說邪見,信受正見,說於正見,修行正法,是名五陰。』
如法而住,即如三歸依法而住。依通常受戒義,須先歸三寶,但有善根已熟,經佛一呼比丘而即得須陀洹乃至阿羅漢果而具是戒律者。此種利根,當下即得道共戒,不必經三白羯磨。具受、即全受,如五戒須全受等。求有優婆塞,即求人天福報者,不必求佛戒之全部。八戒齋為佛戒,不過時間較短耳;如言:如佛畢竟不殺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八戒齋法不全受,則可謂受幾種善法,五戒亦可只受一二戒也。明身、口、意為五陰所成,則不受邪見。如執五陰中有神我常住,則為常見;又有以血肉之軀,一經死亡即永滅者,則為斷見。但五陰、三業若為善,則再得善趣五陰,為惡、則得惡趣五陰。
己四 明三歸得失
『受三歸已,造作癡業,受外道法,自在天語,以是因緣失於三歸。若人質直,心無慳貪,常修慚愧,少欲知足,是人不久得寂靜身。若有造作種種雜業,為受樂故修於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憐愍眾生,如是之人,不得三歸。若人為護舍宅身命,祠祀諸神,是人不名失歸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則失三歸依法。若聞諸天有曾見佛功德勝己,禮拜供養,是人不失歸依之法。或時禮拜自在天王,應如禮拜世間諸王、長者、貴人、耆舊有德,如是之人,亦復不失歸依之法。』
此明若以佛法僧以外之天神為最高無上之權威者,則失三歸,否則不失。若於因緣和合無我之理,作業受報之事,不能明了,則謂之癡。有憐愍心,即與佛心相應,須有與佛相應之心,方得三歸。此明在家菩薩可禮拜耳,若出家人,則一概不應禮拜:自在天王及世間諸王、長者。
己五 明破邪崇正
雖復禮拜所說邪法,慎無受之。供養天時,當起慈心,為護身命、財物、國土、人民恐怖,所說邪見,何故不受?智者應觀外道所說:云一切物,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自在之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業?或說:投淵、赴火、自餓捨命,即得離苦,此即苦因,云何說言得遠離苦?一切眾生作善惡業,以是業緣自受果報。復有說言:一切萬物,時節、星宿、自在天作,如是邪說,我云何受現在造業,亦受過去所作業果?智者了了,知是業果;云何說言時節、星宿、自在作耶?若以時節、星宿因緣受苦樂者,天下多有同時、同宿,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羅有同時生,同宿生者,或有天勝阿修羅負,阿修羅勝諸天不如;復有諸王同時、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國,一則保土。諸外道等亦復說言:若有惡年、惡宿現時,當教眾生令修善法以禳卻之;若是年、宿,何得修善而得除滅?以是因緣,智者云何受於外道邪錯之說?善男子!一切眾生,隨於業行,若修正見,受於安樂,修邪見者,受大苦惱。因修善業,得大自在,得自在已,眾生親近。復為宣說:善業因緣,善業因緣故得自在,一切眾生皆由修善業因緣故得受安樂,非年、宿也。善男子!阿闍世王、提婆達多,皆由造惡業因緣故墮於地獄,非因年、宿得是報也!鬱頭藍弗邪見因緣,未來當墮大地獄中。善男子!一切善法,欲為根本,是欲因緣,得三菩提及解脫果。入出家法,破本惡業及諸有業,能受持戒,親近諸佛,能一切捨施於乞者,能作定性壞惡果報,滅大惡罪,得決定聚,離於三障,善能修集壞煩惱道。是欲因緣,能受三歸,因三歸已即能受戒,既受戒已行見、修道,過於聲聞。若有畏於師子、虎、狼、惡獸等類,歸依於佛,尚得解脫,況發善心求出世者不得解脫?阿那邠坻教告家內在胎之子,悉受歸依,是胎中子實不成就。何以故?是法要當口自宣說;雖不成就,亦能護之。善男子!諸外道說:一切世間皆是自在天之所作;亦復說言:未來之世過百劫已,當有幻出,所言幻者,即是佛也。若自在天能作佛者,是佛云何能破歸依自在天義?若自在天不能作佛,云何說言一切皆是自在天作?外道復說:大梵天王、大自在天、毗紐天主、悉皆是一,復說生處各各別異。自在天者,名自在天,名常,名主,名有,名曰律陀,名曰尸婆,是一一名,各有異事,亦求解脫亦即解脫。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自在天能生眾生,造作諸有,作善惡業及業果報,作貪、瞋、癡繫縛眾生;復言眾生得解脫時,悉入身中,是故解脫是無常法,是義不然! 何以故?若無常者,云何得名為解脫也?如婆羅門子還得壽命,是故不得名自在天。是三種天亦不得一,何以故?阿周那人毗紐大天為作解脫,以是義故亦不得一。若言解脫是無常者,當知即幻,非佛名幻。若能了了正見真我,是名解脫。復有說言:見微塵者,是名解脫;復有說言:見性異我異,是名解脫。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能修道見四真諦,是人乃得見性見我。若人能受三歸依者,是人乃能真見四諦。是三歸依,乃是一切無量善法,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根本也。
破邪崇正,樂善好施,為在家人歸依三寶後之正行。禮拜諸天,若在家之政府官長,社會領袖,為息災、求雨等類,不以為最高無上拜之者,則無妨害。皈依佛教要義,即信佛法僧,信業果報。明業果報,則能明因緣生法皆無自性,平等真如之理,故真信佛法僧業果報者,則不求於外而求之於己。若多作善業,則可銷除宿罪或制伏之,能轉煩惱而不為煩惱轉,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三菩提:即三乘菩提。定性、依佛法有定信性。三障:即煩惱障、業障、報障。見修道:即見道、修道。阿闍世,譯為未生怨。提婆達多,譯為天授。佛世有一龍出家者,舍利弗等觀其無善根而不度,佛見其夙生被虎迫逼時,曾呼一聲歸依佛,因度出家,亦即證果。幻、即指魔,蓋外道指佛為魔也。大梵天、即色界第一天。大自在天、即色界第四天。毗紐天、即那羅延天之別名,力士天也。律陀、尸婆、譯義不明。阿周那、乃地名,此中譯意欠明,蓋言阿周那人須要毗紐天為作解脫。真我、即大涅槃經所說常樂我淨之我,即解脫後自在法身。數論執冥性與神我和合而成世界,若使不和合離而異,則得解脫。四真諦:則苦、集、滅、道。
己六 結在家難行
『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淨三歸依,是不為難;在家修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八戒齋品第二十一
丁二 八戒齋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若有人能受三歸齋戒,是人當得何等果報』?
問意為:先受三歸,後受八戒齋者,當得何報?
戊二 世尊答 己一 總答
『善男子!若人能受三歸依者,當知是人所得福報不可窮盡!』
己二 廣答 庚一 說四喻顯德
『善男子!迦陵伽國有七寶藏名賓伽羅,其國人民──大、小、男、女──於七日中、七月、七年,常以車乘、象、馬、駝、驢擔負持去,獨不能盡。若有至心受三歸齋,是人所得功德果報,出勝彼藏所有寶物。善男子!毗提呵國有七寶藏,名半陸迦,其國人民──男、女、大、小──於七日中、七月、七年,常以車乘、象、馬、駝、驢擔負持去,猶不能盡。若有至心受三歸齋,是人所得功德果報,出勝彼藏所有寶物。善男子!波羅柰國有七寶藏,名曰儴佉,其國人民──男、女、大、小──於七日中、七月、七年,常以車乘、象、馬、駝、驢擔負持去,亦不能盡。若有至心受三歸齋,是人所得功德果報,出勝彼藏所有寶物。善男子!乾陀羅國有七寶藏,名伊羅缽多,其國人民──男、女、大、小──於七日中、七月、七年,常以車乘、象、馬、駝、驢擔負持去,亦不能盡。若有至心受三歸齋,是人所得功德果報,出勝彼藏所有寶物。』
迦陵伽、為鳥名,此國多出此鳥,因以名國。賓伽羅、此云青目,為寶藏之名。毗提呵、國名也,此云勝身。半陸迦、義為不男,此為寶藏名。波羅柰、即佛初轉法輪之國,譯江繞城。儴佉、亦一寶藏名。乾陀羅、在古北印度,義為香遍。伊羅缽多、原為一象名,此中亦寶藏名。
庚二 正受八戒齋
『善男子!若有從他三受三歸,三受八戒,是名得具一日一夜優婆塞齋。明相出時,是時則失。是故不得佛像邊受,要當從人,根本清淨,受已清淨,莊嚴清淨,覺觀清淨,念心清淨,求報清淨,是名三歸清淨齋法。善男子!若能如是清淨歸依受八戒者,除五逆罪,餘一切罪悉皆消滅。如是戒者,不得一時二人並受。何以故?若一時中二人共受,何因緣故一人毀犯、一人堅持?是戒力故,後世生時不能造惡,受已作罪,復不永失。若先遣信,欲刑戮人,信遲未至,其人尋後發心受齋,當受齋時,信至即殺,雖復一時,以戒力故,不得殺罪。若諸貴人,常敕作惡,若欲受齋,先當敕語,遮先諸惡,乃得成就;若先不遮,輒便受齋者,不名得齋。欲受齋者,先當宣令所屬國境,我欲受齋,凡是齋日,悉斷諸惡罰戮之事,若能如是清淨受持八戒齋者,是人則得無量果報至無上樂。』
八戒齋、有說只能受一日一夜者,一日持已再受;有說可隨意三五七日等者,此蓋為短期出家之行也。三受者,說三遍。
庚三 明此時受勝
『彌勒出時百年受齋,不如我世一日一夜。何以故?我時眾生具五濁故。是故我為鹿子母說:「善女!若娑羅樹能受八齋,是亦得受人天之樂至無上樂」。善男子!是八戒齋,即是莊嚴無上菩提之瓔珞也!如是齋者,既是易作,而能獲得無量功德。若有易作而不作者,是名放逸。』
彌勒出世時,世界廣大安樂,人壽八萬歲,無諸濁惡苦惱。鹿子母、為佛世有名之優婆夷,前已詳述。娑羅樹、為無知之木,譬喻雖愚若草木者,受八戒齋亦得至無上樂之果。現在有人,時至寺廟,宿齋誦經,即受八戒齋之遺風,但惜多不明戒齋之意耳!
己三 結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能教眾生淨八戒齋,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教他清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五戒品第二十二
五戒雖戒條比八戒齋少,而須終身受,故次在八戒齋後。
丁三 五戒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何等之人得三歸依?何等之人不得三歸』?
以五戒先須受三歸,必先得三歸,方能淨五戒,故從得不得三歸依問起。
戊二 世尊答 己一 答得歸戒
『善男子!若人信因、信果、信諦、信有得道,如是之人,則得三歸。若人至心信不可敗,親近三寶,受善友教,如是之人,則得三歸。優婆塞戒,亦復如是。若能觀是優婆塞戒多有無量功德果報,能壞無量弊惡之法;眾生無邊,受苦亦爾,難得人身;雖得人身,難具諸根;雖具諸根,難得信心;雖得信心,難遇善友;雖遇善友,難得自在;雖得自在,諸法無常。我今若造惡業,因是惡業獲得二世身心惡報。以是因緣,身、口、意惡即是我怨。設三惡業不得惡報,現在之惡亦不應作;是三惡業、現在能生弊惡色等,死時生悔。以是因緣,我受三歸及八齋法,遠離一切惡不善業。』
此明從心上得歸戒義也。真了因緣果報之人,稍起惡業,即應自怨自艾,生大怖畏,慚愧悔除。
己二 分別戒相
『智者當觀戒有二種:一者、世戒,二者、第一義戒。若不依於三寶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堅,如彩色無膠;是故我先歸依三寶,然後受戒。若終身受,若一日一夜,所謂優婆塞戒八戒齋法。夫世戒者,不能破壞先諸惡業;受三歸戒,則能壞之,雖作大罪,亦不失戒。何以故?戒力勢故。如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不受戒,已受戒者犯則罪重,不受戒者犯則罪輕。何以故?毀佛語故。罪有二種: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種罪,復有輕重。或有人能重罪作輕,輕罪作重,如鴦掘魔受於世戒,伊羅缽龍受於義戒;鴦掘魔羅破於性重不得重罪,伊羅缽龍壞於遮制而得重罪。是故有人重罪作輕,輕罪作重,是故不應以戒同故得果亦同。世戒亦有不殺、不盜,義戒亦有不殺、不盜;至不飲酒,亦復如是。如是世戒根本不淨,受已不淨,莊嚴不淨,覺觀不淨,念心不淨,果報不淨,故不得名第一義戒,唯名世戒;是故我當受於義戒。』
此分別世戒與佛戒相,受戒後所作功德大,而犯戒其罪亦大,故尤應慎之。鴦掘魔羅、為人名,此云指鬘。伊羅缽、為龍名。義戒、即佛第一義戒。
己三 廣讚戒德
『善男子!後世眾生身長八丈,壽命滿足八萬四千歲,是時受戒,復有於今惡世受戒,是二所得果報正等。何以故?三善根平等故。或有說言:可斷命處乃得戒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夫禁戒者,悉於一切可殺不可殺中得,一切可殺不可殺者無量無邊,戒之果報,亦復如是無量無邊。善男子!一切施中,施無怖畏最為第一,是故我說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眾生離五怖畏,是五種施,易可修行,自在無礙,不失財物,然得無量無邊福德。離是五施,不能獲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若受戒已,當知是人為諸天人恭敬守護,得大名稱,雖遭惡對,心無愁惱,眾生親附,樂來依止。阿那邠坻長者之子,雖為八千金錢受戒,亦得無量功德果報。善男子!為財受戒,尚得利益,況有至心為於解脫而當不得?善男子!有五善法圍繞是戒,常得增長、如恆河水。何等為五?一者、慈,二者、悲,三者、喜,四者、忍,五者、信。若人能破慇重邪見,心無疑網,則具正念,莊嚴清淨,根本清淨,離惡覺觀。善男子!若人能遠五惡事者,是名受戒,遠離一切身、口、意惡。若有說言:離五戒已度生死者,無有是處。善男子!若人欲度生死大海,應當至心受持五戒。』
此明持戒之功德。
己四 別詳戒齋
『是五戒中、四於後世成無作戒,唯愛難斷故不得成;以是因緣,婬欲纏綿,應當至心慎無放逸!若有說言:更有無量極重之法,過去諸佛何緣不制,而制於酒?善男子!因於飲酒,慚愧心壞,於三惡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緣,則不能受其餘四戒,是故過去諸佛如來制不聽飲。若有說言:如來已說酒多過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說?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為遮重,不為性重;如來先制性重之戒,後制遮重。善男子!如來先說白、黑月中各有三齋,隨外道故;諸外道輩常以此日供養諸天,是故如來說有三齋。善男子!如因帳窗,帳勒故不墮,三齋之法,亦復如是。眾生若有發心受持,終不墮於三惡道中。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時,供養三寶時,若坐禪時,若修善時,若讀經時,供養父母時,當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剋罰,是人福德,日夜增長,如恆河流。如是五戒有五種果:一者、無作果,二者、報果,三者、餘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脫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當知是人得是五果。若優婆塞常能出至寺廟僧坊,到已,親近諸比丘等,既親近已,諮問法味;既問法已,當至心聽;聽已受持,憶念不忘能分別義;分別義已,轉化眾生,是名優婆塞自利利他。』
後世、即死後再生之一世。無作戒、從受戒時三說不殺等,即熏在阿賴耶識內,與思心所相應,成無表色或受所引色;經此熏入藏識之身口意三業種子勢力,即於不知不覺之中,受其支配,只要無失卻戒體之過犯,則戒體於後世亦不失。失戒體之相,前已詳言。例如發願素食後,久之於肉食之臭味亦不願近,此即誓願熏成種子之勢力,若中途開肉食後,即失此無作戒體。圓覺經言:欲界眾生,皆以婬欲而正性命。若生色界,即有定共戒相應。所謂定共戒、非此五戒也。除初地以上菩薩,係正念投生外,欲界眾生皆由婬欲而有生命。故不邪婬,於後世不得成就。邪婬之戒,雖現身能持者多,而邪婬之念不起則難,須至阿那含果,方斷婬欲。三齋、如未長素者,此三日中不食肉;已長素者,此三日中應過午不食。白月自初一至十五,黑月自十六至三十。白月三齋:初八、十四、十五。黑月三齋:廿三、廿九、卅日。自立制約,行諸善行,止諸惡行,為修行最要之法。餘果為旁帶之果,如不殺生得長壽果為正果,而旁帶色力具足之果等為餘果。
己五 法非法住
『若優婆塞不能習學如是所說,輕慢比丘,為求過失而往聽法,無信敬心,奉事外道,見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諸宿,是優婆塞不名堅固如法住也。若優婆塞雖不自作五惡之業,教人作者,是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先取他物,許為了事,是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典知官津,稅賣估物,是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計價治病,治已賣物,是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違官私制,非如法住。若優婆塞自不作惡,不教他作,心不念惡,名如法住。若優婆塞因客煩惱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慚愧悔心,非如法住。若優婆塞為身命故,作諸惡事,非如法住。若優婆塞雖得人身,行於非法,不名為人。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觀一切法皆是無常、無我我所,於一切法心無取著,見一切法不得自在,生滅苦空無有寂靜;人身難得,雖得人身,難具諸根;雖具諸根,難得正見;雖具正見,難得信心;雖得信心,難遇善友;雖遇善友,難聞正法;雖聞正法,難得受持;能如是觀,是名人身。若人能觀欲界無常,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皆悉無常,以是因緣,不求三惡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如是觀已,見三不堅,以不堅身易於堅身,禮拜供養,來迎去送,自手施與,親執福事,是名以不堅身易於堅身。以不堅財易於堅財,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給病瘦行路之人,供養沙門、婆羅門等貧窮下賤,是名以不堅財易於堅財。以不堅命易於堅命:修於六念、慈悲喜捨,證四真諦,善能觀察生老病死,明信善惡業之果報,定知恩愛當有別離,一切眾生不得自在,未得聖道,生死力大,一切世樂常與苦俱,雖復受之,心不染著,猶如寒月求火自煖,雖復為之,終不作惡。修忍二施以潤眾生,深觀苦樂其性平等。凡所發言,言則柔軟,善化眾生,令如法住,遠離惡友,心無放逸,飲酒、博奕、射獵之事悉不為之,是名以不堅命易於堅命。善男子!若得人身,多饒財物,兼得自在,先應供養父母、師長、和上、耆舊、持法之人,供給遠至、初行之人,疾病所須。言則柔軟,多有慚愧,不偏信敬有德一人,見有賢聖持戒、多聞,能以舍宅、飲食、臥具、衣服、病藥、而供養之,深信僧中多有功德,修習向道得須陀洹果,乃至能修向阿羅漢,得阿羅漢果,修金剛三昧、電光三昧。觀如是已,平等奉施。如是施已,得無量福,是故我於鹿子經中告鹿子母曰:「雖復請佛及五百阿羅漢,猶故不得名請僧福。若能僧中施一像似極惡比丘,猶得無量福德果報。何以故?如是比丘雖是惡人,無戒、多聞,不修善法,亦能演說三種菩提,有因有果,亦不誹謗佛法僧寶,執持如來無上勝幡,正見無謬。若供養僧,即是供養佛、僧二寶;若觀佛法功德微妙,即是具足供養三寶。若人施時不求果報,即是供養無上菩提,具足成就檀波羅蜜,修菩提道,能得未來無量功德,亦能自利及利益他。能修慈悲,為破他苦,自捨己樂。未得菩提,心無憂悔,雖聞菩提久遠難得,而其內心初無退轉,為諸眾生無量世中受大苦惱,亦不疲厭。樂如法行,不求世樂,樂處寂靜出家修道,未得出家,雖在家居,如解脫人不作眾惡,得三種戒──戒戒、定戒、無漏戒。』
依照佛法而行者,謂之如法住,否則非如法住。客煩惱、或環境牽連,或為前世習氣,與其現行心不相應者,皆是;即非意識上情願之事。一切法均是因緣所成,剎那生滅,故不得自在。金剛無漏之身,謂之堅身;功德法財,謂之堅財;煩惱業報之命,謂之不堅命,慈悲慧命,謂之堅命。此四真諦,指苦、集、滅、道言。三乘將得極果時,皆以能斷微細最後一分煩惱之定,謂之金剛三昧。在真見道時,一剎那如電光一閃,謂之電光三昧。在欲界未到地定,有一剎那之定一現者,亦謂之電光三昧。戒戒、即別解脫戒;定戒、即定共戒,得到禪定,能除欲界諸惡,如欲界之婬欲、瞋恨等,得定時自不生起,但僅以定力降伏,而猶未斷;至無漏戒、即道共戒,則斷滅一切惡法種子。
己六 顯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如法修行,是不為難;在家菩薩如法修行,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尸波羅密品第二十三
尸羅、此云清涼,亦即至善。此波羅密到彼岸為大乘,而前三品則為三乘共法或五乘共法,通人天法。
丁四 尸波羅密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薩趣向菩提,其心堅固』?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通答堅固四法
『善男子?菩薩堅固,具足四法:一者、受大苦時終不捨離如法之行;二者、得大自在,常修忍辱;三者、身處貧窮,常樂施與;四者、盛壯之年,常樂出家。若有菩薩具足四法,趣向菩提,其心堅固。』
常樂出家,不必即是出家,即在家而不為五欲所纏,常有超脫之志。但出家者,確以盛壯之年為宜,以出家後能以長時具足色力、聞、思、修、戒、定、慧、精進、成就自他,作一切宏法利生之事。中國向來多以晚年不能作事時,為可出家享清福者,此種觀念,根本錯誤。又有以為一出家即廢為無用之人,而一談佛法,即以為勸人出家成無用者,亦屬誤解。故信佛法之人雖多,而正行者仍少。
己二 別明戒為根本 庚一 顯戒持犯得失
『菩薩具足如是四法,復作是念:是菩提道初根本地,名之為戒。如是戒者,亦名初地,亦名導地,亦名平地,亦名等地,亦名慈地,亦名悲地,亦名佛跡,亦名一切功德根本,亦名福田;以是因緣,智者應當受持不毀。復次、智者又作是念:戒有二果,一、諸天樂,二、菩提樂;智者應當求菩提樂,不求天樂。若受戒已,所不應作而故作之,所不應思而故思惟,懈怠懶惰,樂於睡眠,念惡覺觀,邪命惡願,是名汙戒。若受戒已,心生悔恨,求人天樂,多諸放逸,不生憐愍,是名汙戒。若畏貧窮,若為恐怖,若為失財,若畏作役,若為身命,若為利養,若為愛心而受禁戒,既受戒已,心生疑惑,是名汙戒。善男子!若人不樂久處生死,深見過罪,觀人天樂、阿鼻獄苦平等無差,憐愍眾生,具足正念,為欲利益無量眾生使得成道;為具無上菩提道故,為如法行故,受持是戒,心不放逸。能觀過去未來現在身口意業,知輕知重。凡所作事,先當繫心修不放逸,作已、作時、亦復如是修不放逸。若先不知,作已、得罪,若失念心亦得犯罪,若客煩惱時蹔起者亦得犯罪,若小放逸亦得犯罪。是人常觀犯輕如重,觀已、生悔及慚愧心,怖畏愁惱,心不樂之,至心懺悔。既懺悔已,心生歡喜,慎護受持更不敢犯,是名淨戒。』
在佛法信解行證中,行之第一步,即為持戒。地者、為所依能持之義,如地能為草木山河所依,而能任持草木山河是。依邪法而活生命者,謂之邪命。受戒動機如不清淨,若在受戒後能深心信解,不生疑惑,則仍不失為持戒清淨也。
庚二 為自為世為法
『善男子!有智之人,既受戒已,當觀三事不作惡行:一者、自為,二者、為世,三者、為法。云何自為?我自證知此是惡事,知作惡業得如是果,知作善業得如是果。所作惡業無有虛妄,決定還得諸惡之果,所作善業亦無虛妄,決定還得諸善之果;若是二業無虛妄者,我今云何而自欺誑?以是因緣,我受戒已,不應毀犯,當至心持,是名自為。云何為世?有智者觀見世間之人,有得清淨天耳、天眼及他心智,我若作惡,是人必當見聞知我,若見聞知我,當云何不生慚愧而作惡耶?復觀諸天具足無量福德,神足、天耳、天眼,具他心智,遙能見聞,雖近於人,人不能見。若我作惡,如是等天當見聞知,若是天等了了見我,我當云何不生慚愧故作罪耶?是名為世。云何為法?有智之人,觀如來法清淨無染,得現在利,能令寂靜度於彼岸,能作解脫,不選時節。我為是法故受持戒,我若不能先受小制,云何能得受大制耶?破小制已,增五有苦,若至心持,增無上樂。我受身來所以未得證解脫者,實由不從過去無量諸佛如來受禁戒故;我今受戒,未來定當值遇恆河沙等諸佛。深觀是已,生大憐愍,至心受戒,受已堅持,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利益無量諸眾生故。』
此間禪定及諸天鬼神,均可有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之五通。得阿羅漢果者,乃至佛,並加漏盡。古時有入禪定者,聞附近有若牛鬥之聲,起而細察之,則為螞蟻鬥,此不過天耳通之發端。真天耳,最細、最遠之聲亦能聞。天眼通、不必以目見,即閉目亦能見最小最遠者,且能障壁而見,及見未來之事。他心通、則他人起心,皆能知之。神足通、又謂神境通,亦謂變化如意通,往來隱現一切無礙。五有、即五趣。
庚三 持戒到於彼岸
『善男子!若在家,若出家,若三歸,若八齋,若五戒,若具足,若不具足,若一日一夜,若一時一念,若盡形壽至心受持,當知是人得大福德。善男子!若受戒已,修三善業,多聞、布施、修定、修善,供養三寶,是則名為莊嚴菩提。若受戒已,能讀如來十二部經,是名無上大法之藏,勤加精進,欲得具足尸波羅蜜。如是戒者,今世受已,後雖不受,成無作戒。善男子!有戒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戒,有戒有波羅蜜,有非戒非波羅蜜。是戒非波羅蜜者,所謂聲聞、辟支佛戒。是波羅蜜非是戒者、所謂檀波羅蜜。是戒是波羅蜜者,如昔菩薩受瞿陀身時,為諸蟲獸及諸蟻子之所唼食,身不傾動,不生惡心;亦如仙人為眾生故,十二年中青雀處頂,不起不動。非戒非波羅蜜者,如世俗施。』
三善業:一、多聞,二、布施,三、修定。此中係菩薩戒,與通常五戒不同。通途五戒,盡形壽而已,後世須再受,菩薩戒至後世亦不失壞。如昔菩薩者,即釋尊在菩薩位時。
庚四 正明持戒諸相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住尸波羅蜜時,所受眾苦,誰能說之?有人若受小小戒已,少欲知足,不能憐愍諸苦眾生,當知是人不能具足尸波羅蜜。若能修忍、三昧、智慧,勤行精進,樂於多聞,當知是人則能增長尸波羅蜜,莊嚴菩提,證菩提果。如是戒者,無量眾善故,無量果報故,無量戒禁故,以是因緣,莊嚴菩提。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既受戒已,口不說惡,耳不樂聞,不樂說世,亦不樂聞,終不放心在惡覺觀,不親惡友,是故得名寂靜淨戒。菩薩若見破戒惡人,不生惡心,為設種種善巧方便而調伏之;若不調伏,當生憐愍,不為身命破戒捨戒。食已、先修慚愧之心,不放逸心,為治身命,如療惡瘡。若入村落,如刀剌林,攝護諸根,修集正念,觀察可作及不可作,不生放逸。若人作福亦因於我,若人作罪亦因於我,是故我得大供養時,不應生喜,得衰苦時不應生瞋。得少供養,應作是念:我今信、戒、施、聞、智慧、如法住少,故得如是微少供養,是故我今不應生於愁苦之念。我為二事受他信施:一者、為增他福,二者、為增自善;是故若得少物、惡物,不應生惱。久住遲得,輕罵已得,爾時復當自責其身:是我宿罪,非眾生過,是故我今不應生惱。若受戒已,為他作罪,亦應說言如是所作實非是道。何以故?十二部經不說諸惡為菩提道,是故我今獲得雜報。若能如是深觀察者,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攝護諸根,身四威儀不作諸惡,能堪眾苦,不作邪命,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若於輕重戒中等生怖畏,雖遭惡時,不犯小戒,不令煩惱穢汙其心,修集忍辱,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若離惡友,令諸眾生遠惡邪見,知恩報恩,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若為善事不惜身命,罷散自事,營成他事,見罵詈者不生惡心,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若見如來所開之處,如本持之,護眾生命,不惜財命,乃至命終不犯小戒,雖得微妙七珍之物,心不生貪,不為報恩以善加人,為憐愍故受持禁戒,既受持已,善發大願,願諸眾生悉得淨戒,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
此明修一度必兼備五度,方能到一度之究竟。菩薩或有為眾生而捨戒者,然非為自己也。雜報、即善中有惡之報。受持戒不發誓願求無上菩提,則僅能得人天小果。
己三 結成在家難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具尸波羅蜜是不為難;在家具足,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業品第二十四
丁五 十善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諸佛如來未出世時,菩薩摩訶薩以何為戒』?
菩薩摩訶薩即大菩薩,出無佛法時,以何為戒?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略明十善源流
『善男子!佛未出世,是時無有三歸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修十善法。是十善法,除佛無能分別說者,過去佛說流轉至今,無有漏失,智者受行。善男子!眾生不能受持修集十善法者,皆由過去不能親近諮承佛故。』
十善法、亦是戒、亦不是戒。就佛說瓔珞經,受者為戒,無佛法時則為非戒。如佛法未來中國時,亦有與五戒相似之仁、義、禮、智、信等。此一善法,若通三世因果,除佛無能詳細說者。十善者:身三:不殺、不盜、不婬。口四: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意三:不貪、不瞋、不癡。溯十善法之源,乃皆從佛流出。佛法能包括一切世間宗教,而超出一切世間宗教。通常五戒、十善,已屬甚難,然而超過五戒、十善之四禪、四空定,仍為世間之善,必能清淨菩薩諸戒,方為究竟。
己二 廣說十善法義 庚一 開示業果勸修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有雜心,雜心因緣有雜煩惱,雜煩惱故造作雜業,雜業因緣受於雜有,雜有因緣受於雜身。善男子!一切眾生得雜身已,見於雜色;見雜色已,生惡思惟,是惡思惟名為無明;無明因緣,生於求心,名之為愛;因愛所作,名之為業;是業因緣,獲得果報。有智之人,能破析之,因內煩惱、外有因緣、則能繫縛,修十善已,則能解之。是故如來初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分別演說十善之法:因十善故,世間則有善行惡行、善友惡友乃至解脫,是故眾生應當至心分別體解十善之道。若有風雲,為持大水、阿脩羅宮、大地、大山、餓鬼、畜生、地獄、四天王處乃至他化自在天處,悉因眾生十善道故。轉輪聖王所有四輪:金。銀、銅、鐵、七眾受戒求三菩提,亦因十善業因緣故。是十善業道因緣故,一切眾生內外之物,色之與命,皆有增減,是故智者應當具足修十善道。』
雜者,善、惡、無記混雜之謂。無明者,不明業果事理之謂。求心、即有我見在中,故名之為愛;此中愛含有取。因愛所作之業,即六道之生死業,所得果亦為六道之生死果。六根所觸之色、聲、香、味、觸、法即外有。佛從成道以後所說之法,皆係十善之法,即華嚴經亦係說十善業果之增長推廣者耳。今人多有好高騖遠而輕十善者,不知十善之法能至究竟,即成為佛。風大、即風輪,風輪之上有水,水下有阿修羅宮。金輪王能化四天下,銀、銅、鐵王,以次能化三、二、一天下。佛法最根本最普遍者,為業果之理,一切佛法,無非此理開合。明得此業果之理,則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一切事理無不明了,而自然發起無上菩提之心。若學佛人不明業果之理,則必墮外道及世間惡法之中。
庚二 分別善惡令持
『若諸眾生少 壯、老時,春、秋、冬、夏所起煩惱,各各別異,小、中、大劫所起煩惱,亦復如是各各別異。眾生初修十善業時,得無量命,色、香、味具,因貪、瞋、癡一切皆失。是十惡業道因緣故 時節、年歲、星辰、日月、四大變異;若人能觀如是事者,當知是人能得解脫。眾生皆由苦因緣故則生信心,既得信心能觀善惡,如是觀已修十善法。意行十處,故名十道。身三道者,謂殺、盜、婬;口四道者,惡口、妄語、兩舌、無義語;心三道者,妒、瞋、邪見;是十惡業悉是一切眾罪根本。若諸眾生異界、異有、異生、異色、異命、異名,以是因緣,應名無量,不但有十。如是十事,三名為業,不名為道;身、口七事,亦業亦道;是故名十。是十業道,自作、他作、自他共作,從是而得善、惡二果,亦是眾生善惡因緣;是故智者尚不應念,況身故作?若人令業煩惱諸結得自在者,當知即是行十惡道;若有能壞煩惱諸結不令自在,是人即是行十善道。若人始設方便,若先不思惟,當時卒作,是人不得業所攝罪。是故智者應當勤修十善業道,證四真諦,亦復如是。作期為惡,若失期者,亦不得罪。是故智者應修十善,因是十善眾生修已,增長壽命及內外物。煩惱因緣故,十惡業增;無煩惱因緣故,十善業增。』
世界初成,眾生皆因修十善而生,所以、色、香、味均具足。十善法、又謂之十善業道,即十條善路;十惡業、即十條惡路;為意所行之處,故謂意行十處。在欲界中有陰陽性,故有婬欲,在色界中無陰陽性,則無婬欲。中國古代有以一陰一陽之道講明萬有者,其實、陰陽性只能解釋欲界,而不能說明色、無色界。今日之辯證法,謂由矛盾而調和,由調和而矛盾,以說明變化,其實、亦只能解釋欲界,而不能說明色無色界。至無色界、并物質而亦無之。故至色界以上,則殺、盜、婬皆自無矣。惡口、謂罵詈等,妄語、謂說不實之語,兩舌、則為挑撥是非,無義語、即綺語無實義者。妒、即貪心,瞋、即瞋恚,邪見、即謗佛法僧等不正之見。妒、瞋、邪見、為業,不為道,身三、口四、為業,亦為道;為善為惡,必須意識分明,若不具意識,則不得罪。若知心能造一切善惡,而創一切宇宙萬有,則宇宙在吾身,萬物在吾手矣。
庚三 說十不善業相 辛一 正說十不善業
『善男子!是十業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根本者,若有他想,有眾生想,若以疑心斷其命根,若動身作相,或口說殺,是名根本。求刀、磨利、買毒、作索,是名方便。殺已手觸,稱量捉持,若自食噉,若與人食,得物用度,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心不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是他財有,亦作他想,若自往取,若遣人取,若以疑心移置異處,是名根本。若壞垣墻,諮問計數,置梯緣墻,入舍求覓乃至手觸,是名方便。若得物已,負擔藏隱,任意施與,賣用賜遺,歡喜受樂,無有慚愧,心不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是婦女,繫屬他人,起於他想,若以疑心作非梵行,是名根本。若遣使往,若自眼見,若與信物,若以手觸,若軟細語,是名方便。若事已竟,遺以瓔珞,共坐飲食,歡喜受樂,無有慚愧,心不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於大眾捨離本相,若於三時若二時中,虛妄說之,是名根本。若於先時,次第莊嚴,搆言語端,或受他語,起往彼說,是名方便。若事成已,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是妄語中,雜有兩舌,能壞和合,是名根本。若說他過及餘惡事言:和合者,必有不可,若離壞者則有好事。是名方便。和合既離,受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變容色,惡口罵詈,是名根本。若聞他罪,莊嚴辭章,起去到彼欲說是惡,是名方便。若罵詈已,還受他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說欲事、非時之言,是名根本。若歌、若頌、無義章句,隨人所喜,造作百端,是名方便。若教他已,還受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於他財物,生貪欲得,是名根本。發煩惱心,是名方便。作已得財,任意施與,歡喜受樂,復向餘說,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打罵人,是名根本。若捉杖石,問其過罪,是名方便。打已生喜,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誹謗業、因果、真諦、賢聖之人,是名根本。若讀誦、書寫、信受邪書,讚歎稱譽,是名方便。受已、向他分別演說,增其邪見,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此中邪婬,係以優婆塞為中心而說。故說若是婦女云云。若係優婆夷,則對方即為男子,其理通也。聖賢皆修行階級上之分別,如小乘七方便為賢,證四聖果為聖;大乘十住、十行、十迴向、即為三賢,十地為十聖。
辛二 分別複單輕重
『或復有人,於十業道一時作二:妄語、兩舌。或一時三:所謂妄語、兩舌、惡口。又復有三:所謂邪見、惡口、妄語。如是說者,即是無義,是名為四。瞋之與貪,不得一時。其餘八事,可得一時。云何一時?六處遣使,自作二事:一者、婬他妻婦,二者、謂無業果;先作期要,一時得業。是十惡業,或得作色無無作色,或有作色及無作色。若無方便及成已者,則得作色無無作色;若有莊嚴及成已者,則得作色及無作色。是十業道有輕有重:若殺父母及辟支佛,偷三寶物,於所生母及羅漢尼作非梵行,妄語壞僧,是名為重。』
無作色、係熏於心內之有力種子;有作色、即表現於外之行為。
辛三 示從貪瞋癡起
『善男子!是十業道,各有三種:一、從貪生,二、從瞋生,三、從癡生。若為貪利故害命者,是名從貪;若殺怨家,是名從瞋;殺父母者,是名從癡。劫盜他財,亦復三種:自為己身、妻子、眷屬,貪他財物而往劫奪,是名從貪;盜怨家物,是名從瞋;劫奪下姓,是名從癡。邪婬亦三:若為自樂行非梵行,是名從貪;婬怨眷屬,是名從瞋;於所生母作非梵行,是名從癡。妄語三種:若為財利自受快樂,是名從貪;為壞怨故,是名從瞋;若畏他死,是名從癡。兩舌三種:為財利故,是名從貪;為壞怨故,是名從瞋;破壞和合邪見之眾,是名從癡。惡口三種:為財利故,罵詈婦兒,是名從貪;故向怨家說所惡事,是名從瞋;說他往昔先人過罪,是名從癡。無義語亦三種:若為歡樂,歌叫諠譁,是名從貪;為勝他故,歌叫諠譁,是名從瞋;為增邪見歌叫諠譁,是名從癡。從貪生者,是名為妒;從瞋生者,是名為恚;從癡生者,是名邪見。』
此明十惡業皆由貪、瞋、癡起,如通常懺悔偈中有:『往昔所作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句;所以貪、瞋、癡謂之三不善根,又謂之三毒。
辛四 止十惡修十善
『修十善已,一一事中得三解脫。是十惡業決定當得地獄果報,或有餓鬼,或有畜生;餘果則得人中短命,貧窮乏財、婦不貞廉,有所言說人不信受,無有親厚,常被誹謗,耳初不聞善好之言,能令外物四大衰微,無有真實,惡非暴雨,爛臭敗壞,土地不平,無有七寶,多有石沙荊棘惡刺,時節轉變,無有常定,果蓏少實,味不具足。若欲破壞如是等事,應當至心修行十善。是十善法,三天下具,或有戒攝,或非戒攝;北鬱單曰唯有四事;地獄有五;餓鬼、畜生、天中具十,非戒所攝。欲界六天無有方便,唯有根本、成已二事。』
三天下、即東、西、南三洲。從佛法受戒者為戒攝;不從佛法受戒者則非戒攝,如孔子等教化世間善法之類。北洲則自然享受其前世所修善業之福報,依食天然,而不知修十善,唯自然無殺、盜、邪婬、妄語之四事。地獄則受其前惡業苦報,在地獄時以苦盛故,不暇造惡。五事雖無明文,以理推之,而殺、盜、婬、妄、貪之五事,為地獄所無也。欲界六天,亦係享受前世修善業之福報,所以無方便之設施。
辛五 就殺廣辨業道
『夫業道者,一念中得。如其殺者、可殺、俱死,是則不得根本業果。若作莊嚴,事竟不成,唯得方便,不得根本。作莊嚴已便得殺者,得根本罪。如其殺已,不追成已,無無作罪。若殺者一念中死,可殺之者次後念死,殺者不得根本業罪。若遣使殺,使得作罪,口敕之者,得作無作罪;若惡口敕,亦得作罪及無作罪。若其殺已,心善、無記,亦得作罪及無作罪。若有說言: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無住,云何名殺?一念不殺,微塵不壞,若一不殺,多亦不能,云何言殺?是義不然!何以故?雖復現在一念不殺,能遮未來使不起故,故得名殺。以是義故,不可以見一處無殺,舉一切處悉便無殺。有人刺手則便命終,或有截足而命全者。頭則不爾,刺截俱死。若有作已得大罪者,是名業道;三業自得,七業自他。若無作者,亦無無作。或有說言:身業三事有作無作,口不如是。是義不然!何以故?若口無作、無無作者,口敕殺已,不應得罪,是故口業亦應有作及以無作。心則不爾,何以故?賢聖之人不得罪故。何因緣故名作、無作?是業墮於三惡道故,生於人中壽命短故,所有六入常受苦故,餘果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不相似。受果報時,在活地獄、黑繩地獄、餓鬼、畜生,人中三處受於餘果。若於一人作殺莊嚴,作莊嚴已,有二人死,當知唯於本所為人得作無作。若有說言:色是無記,命亦無記,如是無記,云何殺已而得殺罪?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是身命是善惡心器,若壞是器,遮於未來善惡心故,是故得罪。若王敕殺,待臣稱善,是王與臣罪無差別;獵亦如是。若有垂終,其命餘殘有一念在,若下刀殺,是得殺罪;若命已盡而下刀者,不得殺罪。若先作意規欲撾打,然下手時,彼便命終,不得殺罪。若作毒藥與懷妊者,若破歌羅邏,是人則得作無作罪。若自刑者,不得殺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無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緣故。或有說言:若心在善、不善、無記,悉得殺罪,猶如火毒,雖復善心、不善、無記,觸食之者悉皆死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世間有人捉火不燒,食毒不死,非惡心殺,亦復如是不得殺罪,如諸醫等。或有說言:婆藪仙人說咒殺人、殺羊祀天,不得殺罪。是義不然!何以故?斷他命故,癡因緣故。若見人死心生歡喜,當知是人得成已罪。見他殺已,心生歡喜,出財賞之,亦復如是。若使他殺,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種種苦毒而殺戮之。口敕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以無作。』
或執佛法明空之說,以為從析空觀或體空觀觀之,殺之事亦無所有。此說不然!雖現在一念不成殺,而能使所殺者次念之五陰不能相續,仍成殺事。惡業、謂之道者,以作惡業而至三惡趣中,是由惡業成入惡趣之道路故。三業自得,謂意三;七業自他,謂身三、口四。意三業不成道者,以賢聖之人持戒,重在身口故不得罪。三處受於餘果者,即東、南、西三洲,以北洲無苦報故。身命是善惡心之器具,殺壞身命,則心不能相續,故應得罪。歌羅邏即胎兒初位。
辛六 就餘總略分別
『若發惡心奪取他物,是人亦得作無作罪。若數時取,若寄時取,因市易取,亦得偷罪。若自不取、不貪、不用,教他令取,是人亦得作無作罪。若欲偷金,取時得銀,出外識已,還置本處,是人不得偷盜之罪。若欲偷金,得已、即念無常之想,心生悔恨,欲還本主而復畏之,設餘方便還所偷物,雖離本處,不得偷罪。奴僕財產,先悉生意與主同共,後生貪想輒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復思是物同共無異,雖離本處,不得偷罪。若人行路為賊所劫,既至村落,村主問言:汝失何物?我當償之,若說過所失,取他物者,是得偷罪。若有發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須二,輒還留者,是得偷罪。若人發心,欲以房舍、臥具、醫藥、資生所須施一比丘,未與之間,更聞他方有大德來,輒迴施之,是得偷罪。若取命過比丘財物,誰邊得罪?若羯磨已,從羯磨僧得;若未羯磨,從十方僧得;若臨終時,隨所與處,因之得罪。若偷佛物,從守塔人主邊得罪。若暴水漂財物、穀米、果蓏、衣服、資生之物,取不得罪。若於非時、非處、非女、處女、他婦、若屬自身,是名邪婬。唯三天下有邪婬罪,鬱單曰無。若畜生,若破壞,若屬僧,若繫獄,若亡逃,若師婦,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為邪婬。出家之人,無所繫屬,從誰得罪?從其親屬、王所、得罪。惡時亂時虐王出時,怖畏之時,若令婦妾出家剃髮,還近之者,是得婬罪。若到三道,是得婬罪。若自若他,在於道邊、塔邊、祠邊、大會之處作非梵行,得邪婬罪。若為父母、兄弟、國王之所守護,或先與他期,或先許他,或先受財,或先受請,木泥、畫像及以死屍,如是人邊作非梵行,得邪婬罪。若屬自身而作他想,屬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婬。如是邪婬亦有輕重,從重煩惱則得重罪,從輕煩惱則得輕罪。若有疑心,若無疑心,若見、若聞、若覺、若知、若問、不問,異本說者,是名妄語。若言不本見聞覺知,亦是妄語,不名具足。若破相說,無覆藏相,是非妄語。若異音說,前人不解,亦是妄語,不名具足。若顛倒語,若發大聲不了了語,若有所說前人不解,亦是妄語,不名具足。兩舌、惡口,若壞前人,不壞前人,作已得罪。無義語,亦復如是。如是七事,亦道亦業;其餘三事,是業非道。何以故?自不行故,妨於自他得大罪故。』
此就殺外餘惡業,加以總略分別。
庚四 證成作無作義
『或有說言:一切微塵次第而住,亦念念滅,滅已無住,若無住者,尚無有作,況有無作?是義不然!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因有果,無因無果。如面水、鏡則有像現,離面無像。作亦如是,從身有作,從是作法則出無作,如面水、鏡則有像現。譬如有人,發惡心故則惡色現,發善心故則善色現,作以無作,亦復如是。若因善業得善妙色,若因惡業得麤惡色,作以無作,亦復如是。若以念念常滅無有作無作者,如先所說燈、河等喻,雖念念滅,以二諦故,說作無作。微塵雖復次第不住,亦復不破世諦法也;正以微塵次第得名。父母、羅漢其有殺者,得無量罪;父母羅漢及以他人,陰、界、入等等無差別,所以得重,以是福田,報恩田故。如說二字不得一時,然此二字終不和合,義不可說,雖念念滅,亦名妄語,不破世諦。猶如射箭,雖念念滅,因於身業微塵力故,到不到處;作以無作,亦復如是。如舞獨樂,雖念念滅,因於身業微塵力故而能動轉;作以無作,亦復如是。如旋火輪,雖念念滅,因於身業微塵力故,火得圓匝,初發心異,方便心異,作時心異,說時心異,眾緣和合故得名作,以作因緣生於無作;如威儀異,其心亦異,不可得壞,故名無作。從此作法得無作已,心雖在善、不善、無記,所作諸業無有漏失,故名無作。若身作善,口作不善,當知是人,獲得雜果。若身善業有作無作,口不善業唯有有作無有無作,當知是人唯得善果,不得惡果。是故經中說七種業有作無作。如人重病,要須眾藥和合治之,若少一種,則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具諸惡故,要須眾戒然後治之,若少一戒,則不能治。』
此引執空而撥無因果者,破其不明真俗二諦也。以真諦言,雖自性本空,而就俗諦言,則相續不斷故。說二字不得一時者,如說因果二字,說因字時、果字未說,說果字時、因字已滅,然因果二字若不和合,則因果之義不成,此明相續不斷之俗諦義。
庚五 辨明惡戒勸離
『善男子!眾生作罪,凡有二種:一者、惡戒,二者、無戒。惡戒之人,雖殺一羊,及不殺時,常得殺罪。何以故?先發誓故。無戒之人,雖殺千口,殺時得罪,不殺不得。何以故?不發誓故。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為根本。因根本故,說諸比丘犯有二種:一者、身犯,二者、口犯,無心犯也。如是戒者,時不具足,支不具足,則不得戒;譬如鑽火,有燧、有力、有乾糞草,然後得火,若少一法,則不得火,戒法亦爾。如是戒者,若得、若捨、若持、若毀、皆隨於心;如來了了知諸法性、是故制之。若復有人,因於善業思惟力故,不造諸惡,名如法戒;若從他得,名為受戒。若離受戒有功德者,一切惡獸──師子、虎、狼──應得功德,然實不得。以是因緣,受善戒者得無量福,受惡戒者得無量罪。是故經中說惡律儀:一者、畜羊,二者、畜雞,三者、畜豬,四者、釣魚,五者、網魚,六者、殺牛,七者、獄卒,八、畜獵狗,九、作張弶,十、作獵師,十一、咒龍,十二、殺人,十三、作賊,十四、兩舌,十五、以苦鞭韃、枷鎖、押額、鐵釘、燒炙加人。國王、大臣、受寄抵謾不知恩者,惡性惡心大惡村主典稅物者,毀戒比丘心無慚愧,如是之人,皆無戒也;雖復不名不善業道,而得大罪。何以故?盡壽作故。如是等事,若不立誓,不從人受,則不成就。如是惡戒四時中捨:一者、得二根時,二者、捨壽命時,三者、受善戒時,四者、斷欲結時。』
受惡戒人,如受殺羊戒者,誓言見羊必殺,雖不殺時,亦得無作殺罪。其他惡戒,亦復如是。惡律儀多各以其事為終身職業,而結為團體,入團體時,必教發誓作惡,故謂為受惡戒。
庚六 明受戒得戒相
『或有說言:如善戒具足,惡戒亦爾。是義不然!何以故?惡戒易得故,一因緣得故,所謂立誓。善戒不爾,有五方便,所謂五根,是故難得;以難得故,要須具足。若有說言;優婆塞戒無無義語、兩舌、惡口,是故優婆塞戒、八戒齋法、沙彌、比丘、不具足得。是義不然!何以故?我今受持淨口業故。若有說言:我受五戒淨身、口、意,心若不淨,當知是人不得具戒。譬如有人,受惡戒已,雖不殺生,是人常有惡戒成就。毀禁比丘亦復如是。何以故?受持戒已,一一戒邊多業多果故。眾生無量,戒亦無量;物無量故,戒亦無量。是善惡戒,俱有三種:謂上中下。若不受惡戒,雖多作罪不名惡戒。若有難言:何緣五戒盡形壽受,八戒齋法一日一夜?當言:如來善知法相,通達無礙,作如是說。』
以人作惡易而作善難,所謂人之行善,如逆水行舟,必須具信、解、念、定、慧五根,方能得戒。八戒齋法只一日一夜受者,乃如來之方便,以終身受極難能故。
庚七 別辨五逆罪相
『善男子!世間福田凡有二種:一、功德田,二、報恩田;壞此二田,名五逆罪。是五逆罪,有三因緣:一者、有極惡心,二者、不識福德,三者、不見正果。若人異想殺阿羅漢不得逆罪,父母亦爾。若無慚愧,不觀報恩,心無恭敬,但作方便,不作根本,雖非逆罪,亦得大報。善教授故,生憐愛故,能堪忍故,能作作故,受大苦故,是故父母名報恩田。若復有人殺父母已,雖復修善,是善無報。是故我說:人所蔭處,乃至少時,慎勿毀折枝條華果。善男子!我涅槃後,有諸弟子,當作是說:若以異想異名殺父母不得逆罪,即曇無德。或復說言:雖以異想殺於父母,故得逆罪,即彌沙塞。或復有說:異想異名殺於父母,俱得逆罪,即薩婆多。何以故?世間真實,是可信故,父母真實,想亦不轉,惡心殺之,即得逆罪。實是父母,無父母想,不發惡心,父母雖死,不得逆罪。何以故?具足四事,乃得逆罪:一者:實是父母作父母想,二者、惡心,三者、捨心,四者、作眾生想。具是四事,逆罪成就;若不具者,則不成就。若為憐愍故,若為恭敬故,若為受法故,若為怖畏故,若為名稱故,授與死具,雖不手殺,亦得逆罪。若為他使令殺父母,啼哭憂愁而為之者,如是罪相,初中後輕。欲殺父母,誤中他人,不得逆罪。欲殺他人,誤中父母,亦復如是。欲殺母時,誤殺相似,殺已藏刀,復中母身,不得逆罪。母有異見,兒有異殺,但得殺罪,不得逆罪。是五逆罪,殺父則輕,殺母則重,殺羅漢重於殺母,出佛身血重殺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有物重意輕,有物輕意重,有物重意重,有物輕意輕。物重意輕者,如無惡心殺於父母。物輕意重者,如以惡心殺於畜生。物重意重者,以極惡心殺所生母。物輕意輕者,如以輕心殺於畜生。如是惡業,有方便重,根本、成已輕;有方便、根本輕,成已重;有方便、根本重,成已輕;有根本輕,方便、成已重。』
曇無德、即四分律開祖之法藏尊者。彌沙塞、即五分律部。薩婆多、即一切有部律部。母為育兒,比父為苦,故殺母者比殺父為重。羅漢為世福田,故殺之者比殺母為更重。佛為人天師,無能殺之者,但可破出身血。僧眾為住持佛法者,故破之者比出佛身血為尤重。
庚八 辨得報定不定
『物是一種,以心力故得輕重果。善男子!有人以食欲施於我、未與我間轉施餓狗,我亦稱讚如是人者是大施主,若是福田、若非福田、心不選擇而施與者,是人獲得無量福德。何以故?心善淨故。是業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業有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時定者,所謂現在、次生、後世。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若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何以故?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專心作故,樂善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眾生行業,有輕有重,有遠有近,隨其因緣,先後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惡當有果報,是人能轉重業為輕,輕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識,修道修善,是人能轉後世重罪現世輕受。若人具有欲界諸業,得阿那含果,能轉後業現在受之。阿羅漢果,亦復如是。善男子!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壞極重之業,如阿伽陀,咒及除毒寶,破壞惡毒。若作小罪,初方便輕,後成已重,是人不修身、戒、心、慧,令輕作重。眾生若作一種、二種乃至種種,有作不具足,有作具足。先念後作,名作具足;先不生念直造作者,名作不具足。復有作已不具足者,謂作業已果報不定;復有作已亦具足者,謂作業已定當得報。復有作已不具足者,果報難定,時節不定;復有作已亦具足者,時報俱定。復有作已不具足者,持戒、正見;復有作已亦具足者,毀戒、邪見。復有作已不具足者,信因信果;復有作已亦具足者,不信因果。復有作已不具足者,作惡之時有善圍繞;復有作已亦具足者,作惡之時惡來圍繞。復有作已不具足者,雖作眾惡,人中受報;復有作已亦具足者,人中作惡,地獄受報。復有作已不具足者,有正念心;復有作已亦具足者,無有念心。復有作已不具足者,三時生悔;復有作已亦具足者,三時不悔。如惡,善亦如是。因是作已亦具足故,作小得大,作大得小。』
佛以有德之人,供養者多,而無德之眾生,則供養者少,甚可憐愍。故以施佛之食施畜生者,即讚其福德無量。阿伽陀、為無病不治之如意藥。除毒寶、為金翅鳥心所作,能破壞諸惡毒。以譬能修戒、定、慧者,能破除諸惡也。至受報之早遲,大約輕惡可於現世受,若作重惡,則此身難受,必到後受之。
庚九 顯由意成形義
一意摸身,身既成就,有無量意,摸身初意,即是善也。身既成就,得二種果,雜善不善。如人、天、亦如是。地獄眾生惡意摸身,身既成已,一向不善。餓鬼、畜生亦惡意摸身,身既成已,雜善不善。善惡中陰以善惡摸身,身既成已,俱得雜報,善以不善。歌羅邏時乃至老時,亦得雜報,善以不善。是故經說有四種業:黑業黑報,白業白報,雜業雜報,不黑不白是業無報。黑業黑報,所謂地獄;白業白報,所謂色天;雜業雜報,所謂欲天、人中、畜生、餓鬼;不白不黑無報,所謂無漏。善男子!若人不解如是業緣,無量世中流轉生死。何以故?不解如是業因緣者,雖生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劫,福盡還墮三惡道故。善男子!一切摸畫,無勝於意,意畫煩惱,煩惱畫業,業則畫身。貪因緣故,色聲妙好,威儀庠序;瞋因緣故,色聲麤惡,威儀卒暴;如瞋,癡亦如是。
此明由意識業而成各報身形體之義也。摸身初意是善,係指人身而言。意業有二種:一者、引業,二者、滿業。引業力強,唯在意識,能引得一期之身命果報,故八識規矩頌頌第六識言:『引滿能招業力牽』。蓋由一意業可為引受一期報身之模型,身模成後,復能起無量意。世謂天命之謂性,天命即是此模型之意業,性善之說,於此亦可通也。以天即前生意業引人身者,比較為善,故云初意為善,是善業果,故性是善。但於身既成後,仍雜起善不善之業,故不盡善。天道與人相同。地獄惡意模身,身成後、則一向純惡。餓鬼、畜生、雖惡意模身,而身成後、則雜善不善。中陰身、常人或誤為鬼或靈魂,以人死為鬼也。然此中陰身,並不同所謂魂靈或鬼,乃此報身死後,應得之彼報身尚須待時,在此過渡中,由意業新模五陰所成。不過中陰身為微細五陰,與餓鬼身略同,亦謂之意生身。雖人天等報身皆可謂之意生身,而中陰身與餓鬼身,時可隨意變化,斯為意生之身,事甚明顯。模畫、謂模型繪畫之意。華嚴經言:『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世間,於一切五陰,無形而不畫』。模畫、莫勝於意之相應煩惱。雖前五識相應煩惱亦能模畫,而以意識為主,前五不過相隨而已。所謂『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之理,此中已略明之。
庚十 明諸戒得捨相
『無量世界,一百三十六地獄處,無量畜生,無量餓鬼,皆因業作;人、天亦爾。無量眾生獲得解脫,亦因於業。善男子!是十善道有三事:一者、能遮煩惱,二者、能作善心,三者、能增長戒。如除毒藥,凡有三種:一者、阿伽陀藥,二者、神咒,三者、真實。若人善修不放逸行,具足正念,分別善惡,當知是人決定能修十善業道;若多放逸,無有慚愧及以信心,當知是人決定能作十不善業道。是十業道,復有三事:一者、方便,二者、根本,三者、成已。若復有人能勤於禮拜供養父母、師長、和上、有德之人,先意問訊,言則柔軟,是名方便。若作已竟,能修念心,歡喜不悔,是名成已。作時專著,是名根本。善男子!是十業道,復有三種:謂上中下。或方便上、根本中、成已下,或方便中、根本下、成已上,或方便下、根本上、成已中。是十業道,三法圍繞;所謂無貪、恚、癡,有貪、恚、癡。是十業道,有共戒行、不共戒行。捨戒有六:一者、斷善根時,二者、得二根時,三者、捨壽命時,四者、受惡戒時,五者、捨戒時,六者、捨欲界身時。或復說言:佛法滅時便失戒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受已不失,未受不得。斷身、口、意惡,故名戒戒;根本四禪,四未到禪,是名定戒;根本四禪,初禪未到,名無漏戒。捨身後世更不作惡,名無作戒。守攝諸根,修正念心,見聞覺知,色聲香味觸法不生放逸,名攝根戒。何因緣故得名為戒?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之法,故得名制。又復戒者,名曰迮隘,雖有惡法,性不能容,故名迮隘。又復戒者,名曰清涼,遮煩惱熱不令得入,是故名涼。又復戒者名上,能上天上、至無上道,是故名上。又復戒者名學,學調伏心智慧諸根,是故名學。善男子!或時有人具足一戒,所謂波羅提木叉戒;或具二戒,加定共戒;或具三戒,加無漏戒;或具四戒,加攝根戒;或具五戒,加無作戒。善男子!波羅提木叉戒現在得,定共戒者三世中得。善男子!若復有人欲受戒時,至心能觀生死罪過、解脫功德,信心歡喜,是人兼得作無作戒。如是戒者,隨命長短,命長長得,命短短得。是無作戒,三因緣捨:一者、少莊嚴故,二者、心放逸故,三者、作不堅故。不捨因緣,復有三事:一者、有本願故,二者、作業堅故,三者、至心不放逸故。善男子!除十善業及十惡業、善戒惡戒已,更有業戒所不攝者,謂善惡法。如是善惡,有作無作。有人具足作及無作,若現在作善未捨之頃,具作無作;第二念中成就過去作無作,作已過去,唯有無作無有作也。若人得戒,雖作不善,是人現世成就二法:惡法有作,善法無作。是作無作,二因緣捨:一者、所施物盡,二者、心捨善。作二世成就,過去、現在;無作三世。定戒二因緣捨:一者、退時,二者、斷善根時。復有三時;一者、捨身時,二者、退時,三者、生上時。無漏戒有三時捨:一者、退時,二者、轉鈍作利時,三者、得上果時。心善業一時失,謂上生時;身口意善,斷善根時一時俱失。善男子!若得具足戒、定戒、無漏戒、攝根戒,是人了了解十業道。』
十業道上中下三種者,以作時之輕重為標準而分別。依瓔珞經,戒有捨得之時,此中亦略明捨得之相。得二根者,男子變得女根,或非男;女子變得男根,或非女,皆捨戒。根本四禪,即四禪天;四未到禪,即向四禪而未到時之中間禪。菩薩戒、所謂金剛戒,捨身後亦不失。此中菩薩優婆塞戒,雖言盡形壽,然亦如菩薩戒,即捨身如不犯毀,亦不失無作戒體。受戒之後,如道路界以準繩,非無遮欄者,故曰迮隘,不能容許惡法攔入。定與戒三世中得者,以定共戒或從宿生所得,或現受現得,或現受後得故也。無漏戒退時,如阿羅漢退到三果,三果退到二果、初果。轉鈍作利時,如阿羅漢轉辟支佛、或菩薩時。
庚十一 明善惡報壽命
『善男子!因十業道,眾生壽命有增有減:減者,壽命十年,增者,至無量年。北鬱單曰定壽千年,此壽百年,東西二方二百五十;此壽無量,彼亦無量。四天王壽人數九百萬歲,命亦不定,如三天下。三十三天壽千八百萬歲,命亦不定。燄摩天壽三千六百萬歲,命亦不定。兜率天壽七千二百萬歲,除後身菩薩,餘一切命皆亦不定。化樂天壽萬四千四百萬歲,命亦不定。他化自在天壽二萬八千八百萬歲,命亦不定。他化自在天上一年,即熱地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地獄壽命二萬八千八百萬歲,命亦不定。化樂天上一年,即大聲地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獄壽命萬四千四百萬歲,命亦不定。兜率天一年,即小聲地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地獄壽命七千二百萬歲,命亦不定。燄摩天一年,即眾合地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地獄壽命三千六百萬歲,命亦不定。三十三天一年,即是黑繩地獄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地獄壽命一千八百萬歲,命亦不定。四天王上一年,即是活地獄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地獄壽命九百萬歲,命亦不定。阿鼻地獄壽命一劫,大熱地獄壽命半劫,唯此二處,壽命決定。人中五十年,是餓鬼中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鬼壽命萬五千歲,命亦不定。畜生道中,除難陀婆難陀,其餘一切命亦不定。阿鼻地獄一年,即是非想非非想處一日一夜;如是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彼天壽命八萬大劫;無所有處六萬劫,識處四萬劫,空處二萬劫。』
此明善惡業得報壽命之長短,合三界、六道言之也。三十三天、即忉利天。大聲地獄、他處謂大叫喚地獄;小聲地獄、謂小叫喚地獄;活地獄、即等活地獄。受刑死已,等復活後,又受刑苦。阿鼻、譯無間,即造五逆罪所受之報,故五逆又謂之五無間,在地獄中其壽最長。難陀婆難陀、為一龍名,壽一大劫。空處、即空無邊處天,證此定者,身心世界皆空無所有。
庚十二 總明諸業報相
『若有發起輕微煩惱,愛著空定,當知是人生四無色。從十年增至八萬歲,從八萬歲減還至十年,如是增減滿十八反,名一中劫。穀貴三災,疾病三災,刀兵一災,名一小劫。水火二災各五段過,有一風災,五風災過,名一大劫。閻浮提中刀兵起時,東西二方人蹔生瞋。此病起時,彼小頭痛,力少微弱。此穀貴時,彼則念食。如是惡事,鬱單曰無。因不殺故,壽命增長;偷因緣故,壽命減少。有二種劫:一者、水劫,二者、火劫。火劫起時,地獄眾生若報盡者,悉得出離,若未盡者,移至他方大地獄中。若此世間八大地獄空無眾生,是名眾生脫於地獄。四大海中所有眾生,業若盡者,悉皆得脫,若未盡者,悉轉生於他方海中。若是海中無一眾生,是名得脫。閻浮提地直下過於五百由延,有閻羅王城,周匝縱廣七萬五千由延。如是城中,餓鬼眾生業已盡者,悉得出離,業未盡者,轉生他方閻羅王所。若是城中乃至無有一眾生者,是名得脫。爾時有人內因緣故,獲得初禪。得已、即起大聲唱言:「初禪寂靜!初禪寂靜」!諸人聞已,即各思惟,一切皆共獲得初禪,即捨人身生初禪地。時初禪中復有一人,內因緣故,修得二禪。得已、即起大聲唱言;「二禪寂靜!二禪寂靜」!眾生聞已,各自思惟,復獲二禪,捨初禪身,生二禪處。當爾之時,從阿鼻獄上至初禪,乃至無有一眾生在。善男子!四天下外,有由乾陀山,中有七日,眾生福德因緣力故,唯一日現,賴之成熟百穀草木。火劫起時,七日都現,燒然一切百穀草木、山河大地、須彌山王乃至初禪。二禪眾生見是火災,心生怖畏。彼中復有先生諸天語後來天:『汝等莫怖!我往曾見如是火災,齊彼而止,不來至此」。如諸眾生增十年壽至八萬歲,減八萬壽還至十年,經爾所時,如是火災熱猶未息。是時、便從中間禪處降注大雨,復經壽命一增一減,眾生業行因緣力故,為持此水,其下復出七重風雲。是時、雨止,水上生膜,猶如乳肥。四天下中須彌山王漸漸生現,水中自然具有一切種種種子。是時二禪復有一人短命福盡,業力故墮生於世間。壽無量歲,光明自照,獨處經久,心生愁惱而自念言;我既獨處,若我有福,願更有人來生此間,與我為伴。發是念已,是時二禪有諸眾生薄福命盡,業因緣故便來生此。是人見已,心生歡喜,即自念言:如是人者,我所化生,即是我作;我於彼人,有自在力。彼人亦念:我從彼生,彼化作我,彼於我身有自在力。以是因緣,一切眾生生我見想。善男子!陰界入等,眾生世界,國土世界,皆是十業因緣而有。』
此總明受報之期,皆由眾生諸業所造也。十八反,合前無量壽減至十歲,合後十年增至無量壽,為二十小劫,即一中劫。七日出,就科學言,似不能成立。然此有不可思議者,世界學問,尚難究知。前時報載天文家有發現冥王星者,最近又發現一星,其光熱尤超過日球。假使此星移近日球,則地上有二日矣。現在生物學家,研究生命起源,異說紛紜,或謂從他世界來,或謂從此世之物質中出者,皆非真理。以世界原由一切眾生業力引生,各種種子皆已具足,於世界中緣熟之時,種種種子皆生長也。二禪一人墮生初禪,即大梵王。先僅一人,嗣後方有與之相感,總續生彼,故世間有以大梵天王能造一切世界人類萬物而主宰之者,根本誤會,即從此起。陰、即五陰,界、即十八界,入、即十二入。一類一類中,而成一個一個有情眾生者,皆因第七末那識我執所成,由有我執,方成個我,由善惡業,方感類生。成唯識論即澈底究明此微細之法相者。
己三 結成在家難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能觀如是十業道者,是不為難;在家觀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明在家人能解行十善業之極難能也。以上五品,皆說明戒度者。最後十善,統一切戒以及戒所不攝各善惡法。
羼提波羅蜜品第二十五
羼提、為梵音,此云忍辱。
丙三 忍度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佛先已說檀波羅蜜、尸波羅蜜,菩薩云何而得修集忍波羅蜜』?』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略出忍體
佛言:『善男子!忍有二種:一者、世忍,二者、出世忍。能忍飢渴、寒熱、苦樂,是名世忍;能忍信、戒、施、聞、智慧、正見無謬,忍佛、法、僧,罵詈、撾打、惡口、惡事、貪、瞋、癡等悉能忍之,能忍難忍,難作能作,名出世忍。善男子!菩薩若值他人打罵、輕賤、毀呰、惡口、罵詈,是時內心無加報想。菩薩雖作如是忍事,不為現在,但為後利。有善報之,惡則不反。』
正確無謬,即能忍可。此忍、即是勝解。大概能忍物質上之難忍者,謂之世忍;能忍精神上之難忍者,謂之出世忍。
戊二 忍波羅蜜
『善男子!有是忍辱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是忍辱,有是忍辱是波羅蜜,有非忍辱非波羅蜜。是忍辱非波羅蜜者,所謂世忍,聲聞、緣覺所行忍辱,是波羅蜜非忍辱者,所謂禪波羅蜜。亦是忍辱亦波羅蜜者,所謂若被割截頭目手足,乃至不生一念瞋心,檀波羅蜜尸波羅蜜般若波羅蜜。非忍辱非波羅蜜者,所謂聲聞、緣覺持戒布施。』
如金剛經言:佛於作忍辱仙人時,被歌利王割截身體,不起瞋心,即為忍辱到究竟者,即是忍辱波羅蜜。戊三 示修忍法
『善男子!若欲修忍,是人應當先破憍慢、瞋心、癡心,不觀我及我所相,種性常相,若人能作如是等觀,當知是人能修忍辱;如是修已,心得歡喜。有智之人,若遇惡罵,當作是念:是罵詈字,不一時生,初字出時後字未生,後字生已初字復滅,若不一時,云何是罵?直是風聲,我云何瞋?我今此身五陰和合,四陰不現,則不可罵,色陰十分和合而有,如是和合,念念不停,若不停住,誰當受罵?然彼罵者,即是風氣。風亦二種:有內、有外,我於外風都不生瞋,云何於內而生瞋也?世間罵者,亦有二種:一者、實,二者、虛。若說實者,實何所瞋!若說虛者,虛自得罵,無豫我事,我何緣瞋!若我瞋者,我自作惡。何以故?因瞋恚故生三惡道。若我於彼三惡道中受苦惱者,則為自作自受苦報,是故說言一切善惡皆因我身。善男子!生忍因緣有五事:一者、惡來不報,二者,觀無常想,三者、修於慈悲,四者、心不放逸,五者、斷除瞋恚。善男子!若人能成如是五事,當知是人能修忍辱。若人軟言,淨身口業,和顏悅色,先意問訊,能觀一切苦樂因緣,當知是人能修忍辱。若能修空三昧,觀諸眾生悉是無常,受苦等想;被罵辱時,能觀罵者如狂如癡,稚小無智,當知是人能修忍辱。智人當觀:勝我者罵,我不應瞋;何以故?我若瞋者,或奪我命。若不如者,瞋亦不應報;何以故?非疇匹故,我若報者,辱我身口。譬如有人授毒與他,人無責者,如其自服,人則嗤笑。我亦如是,若瞋彼者,當於未來受大苦惱,一切聖人悉當責我。以是因緣,我身若被截斫分離,不應生瞋,應當深觀往業因緣,當修慈悲憐愍一切。如是小事不能忍者,我當云何能調眾生?忍辱、即是菩提正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忍果,我若不種如是種子,云何獲得如是正果!』
罵詈字不一時生者,如罵人為畜生,畜字出時,生字未生,生字生已,畜字已滅,既不一時,罵即不成,此即以析空或體空之理觀之也。此種空觀,要用得善巧,則可遮止煩惱;若用不善巧,執空觀以撥無因果,則成顛倒矣。四十二章經中有一段言;有人罵佛,佛不應之。罵已,佛問之言:若有人送禮,不受,送者當如何?答言:不受,則攜回。佛言:汝罵我不受,亦當帶回。此亦為忍罵之最好模範。
戊四 成就忍德
『善男子!若有智人樂修忍辱,是人常得顏色和悅,好樂怡戲,人見歡喜,睹之無厭,於受化者,心不貪著。智人見怨以惡來加,當發善願,願彼怨者未來之世為我父母、兄弟、親戚,莫於我所生憎怨想。復當觀察:若人形殘,顏色醜惡,諸根不具,乏於財物,當知皆從瞋因緣得,我今云何不修忍辱?以是因緣,智者應當深修忍德。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忍辱時,常樂觀察生死罪過,樂修法行,勤於精進,讀誦書寫如來正典,供養師長有德之人,能瞻病苦,修於慈悲,憐愍一切,見苦惱者,能令遠離。常樂出家,乃至盡壽持戒、精進,攝持六根,不令得起煩惱因緣,寧捨身命,終不毀戒。若他有事,樂為管理,常有慚愧,樂讚忍德。為調眾生堪忍眾苦,於怨尚能忍於惡事,況復親所!能忍二瞋:一、眾生瞋,二、非眾生瞋。捨己樂具,令眾得樂,不念多惡,不忘少善,遠離兩舌,前後默然不說彼短,說煩惱過令眾得離,他所不喜不為說之,淨身、口、意,了諸罪業。若客煩惱因緣作罪,作已慚愧,心生悔恨。』
眾生瞋、為有情瞋,非眾生瞋、為無情瞋,即一種可瞋之境界。
戊五 結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淨忍辱,是不為難;在家修忍,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明在家修行忍辱之難能也。
毗梨耶波羅蜜品第二十六
毗黎耶、為梵音,此云精進。
丙四 進度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能修六波羅蜜,誰為正因』?此問何事為修行六度之正因。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正答正因
『善男子!若善男子善女人,已生惡法為欲壞之,未生惡法為遮不起,未生善法為令速生,已生善法為令增廣,修勤精進,是名精進。如是精進、即是修行六波羅蜜之正因也。』
此中即明三十七道品中四正勤也。
戊二 分別邪正
『是勤精進,能脫一切諸煩惱界。善男子!若能受於三惡道苦,當知是人真實能修毗梨耶波羅蜜,平等修集,不急不緩。精進二種:一、正,二、邪。菩薩遠離邪精進已,修正精進。修信、施、戒、聞慧、慈悲、名正精進;至心常作,三時無悔,於善法所不生知足,所學世法及出世法,一切皆名正精進也。菩薩雖復不惜身命,然為護法,應當愛惜。身四威儀常修如法,修善法時心無懈息,失身命時不捨如法。若能到於六事彼岸,悉是精進之因緣也。若自讀誦、書寫、思惟十二部經,名自為法勤行精進;若能以是轉化眾生令調伏者,名為他法勤行精進。若為菩提修菩提道,布施、持戒、多聞智慧,修學世法,供養父母、師長、有德之人,修舍摩他、毗婆舍那,讀誦、書寫十二部經,復能遠離貪、恚、癡等,名為菩提勤行精進。如是悉名為正精進,是名六波羅蜜之正因也。善男子!懈怠之人,不能一時一切布施,不能持戒,勤行精進,攝心念定忍於惡事,分別善惡,是故我言六波羅蜜因於精進。』
對於財、色、名、食、睡之五欲,則應知足,對於善法,則不應知足。此中就行善,故云不應知足也。
戊三 進波羅蜜
『善男子!有勤精進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勤精進,有亦精進亦波羅蜜,有非精進非波羅蜜。精進非波羅蜜者,如邪精進,善事精進,聲聞、緣覺所有精進。有波羅蜜非精進者,所謂般若波羅蜜。有亦精進亦波羅蜜者,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等五波羅蜜。有非精進非波羅蜜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布施、持戒、忍辱、禪定、智慧餘善法。』
此正明應遍修精進波羅蜜。
戊四 結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勤精進,是不為難;在家修進,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明在家修行精進難能。
禪波羅蜜品第二十七
禪與波羅蜜之義,前均講過,此品正明禪波羅蜜。
丙五 禪度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摩訶薩修禪波羅蜜,云何禪定』?
禪為梵音,具云禪那,此云靜慮,於寂靜之中,能審慮照察之義。善生即問如何修此禪定也。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略明定相
『善男子!禪定即戒、慈、悲、喜、捨,遠離諸結,修集善法,是名禪定。善男子!若離禪定,常不能得一切世事,況出世事?是故應當至心修集』。
戒可生定,定即是戒。慈、悲、喜、捨,即是四無量心。在欲界修定,先須持戒。超欲界,更須修四無量心。欲離煩惱,無論伏、斷均須修定,蓋無漏慧非散心心所能得也。戒、慈、悲、喜、捨、則為禪定之因;遠離諸結,修集善法,為禪定之果。四禪定、為佛法中之最重要者,一切世出世間善法均依之而得也。
戊二 示修禪法
『菩薩欲得禪波羅蜜,先當親近真善知識,修集三昧方便之道;所謂戒戒、攝諸根戒,斷於邪命,如法而住。隨順師教,於善法所不生知足,修行善時心無休息。常樂寂靜,遠離五蓋,心樂思惟觀生死過,常修善法至心不廢,具足正念,斷諸放逸。省於言語,亦損眠、食,心淨、身淨。不親惡友,不與惡交,不樂世事。知時、知法,了知自身。觀心數法,若有喜相、愁相、瞋相、軟相、堅相,知已能除,猶如金師,善知冷熱,不令失所。樂甘露味,雖處世法,身心不動,猶如須彌,不為四風之所傾動。正念堅固,亦見知覺有為多過。若人樂修如是三昧不休不息,當知是人能具足得;譬如鑽火,以不息故,火則易得。』
三昧、梵音,又謂三摩地,此云定,又謂正受,又謂等持,即心注一境,平等正受。五蓋:即貪欲、瞋恚、癡、惛沈、掉舉,謂蓋覆其心,使不得寂靜,能棄捨五蓋,精修禪定,則能得甘露味之涅槃寂靜。
戊三 顯禪功德
『善男子!若離三昧欲得世法、出世菩提,無有是處。善男子!一切三昧,即是一切善法根本,以是因緣,應當攝心!如人執鏡,則見一切善惡之事,是故三昧名菩提道之莊嚴也。受身心樂,名為三昧;不增不減,名等三昧。從初骨觀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名三昧。是三昧有四種:一者、從欲,二者、從精進,三者、從心,四者、從慧。是四緣故,得無量福,增一切善。復有三種:一者、從聞,二者、從思,三者、從修;從是三法漸漸而生。復有三時:所謂生時、住時、增時。善男子!欲界之中,有三昧子,是子因緣,得三菩提。是三昧者,有退、住、增,若在四禪,性則堅固。從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上地勝下,次第如是。根本禪中則有喜樂,非中間禪。六通亦爾,在於根本,不在餘處。是三昧名菩提莊嚴,因是三昧,能得學道及無學道,四無量心、三解脫門,自利利他,無量神足,知他心智,能調眾生,無量智慧,五智三昧,轉鈍為利,斷於一切生老病死,能得成就一切種智,見諸法性,如羅縠視。』
受身心樂者,如初禪為離生喜樂,二禪為定生喜樂,三禪為離喜妙樂,四禪為捨念清靜。三昧子、指修定之種子,此種子即在欲界之中。從初禪至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最後為非想非非想處。由初禪至二乃至由無所有處至非想非非想處之中間,謂之中間禪。
戊四 四無量定
『善男子!智者應當作如是觀:一切煩惱是我大怨。何以故?因是煩惱能破自他,以是因緣,我當修集慈悲之心,為欲利益諸眾生故,為得無量純善法故。若有說言:離於慈悲得善法者,無有是處。如是慈悲能斷不善,能令眾生離苦受樂,能壞欲界。是慈若能緣於欲界,名欲界慈。善男子!眾生若能修集慈心,是人當得無量功德。修慈心時,若能先於怨中施安,是名修慈。善男子!一切眾生凡有三聚:一者、怨,二者、親,三者、中;如是三聚,名為慈緣。修慈之人,先從親起,欲令受樂;此觀既成,次及怨家。善男子!起慈心時,有因戒起,有因施起;若能觀怨作子想者,是名得慈。善男子!慈唯能緣,不能救苦,悲則不爾,亦緣亦救。善男子!若能觀怨一毫之善,不見其惡,當知是人名為習慈。若彼怨家設遇病苦,能往問訊瞻療所患,給其所須,當知是人能善修慈。善男子!若能修忍,當知即是修慈因緣。如是慈心,即是一切安樂因緣。若能修慈,當知是人能破一切憍慢因緣,能行施、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如法修行。若人修定,當知是人修梵福德;得梵身故,名梵福德。若人能觀生死過罪,涅槃功德,是人足下所履糞土,應當頂戴。是人難忍能忍,難施能施,難作能作,是人能修四禪、四空、及八解脫。復作是念:一切眾生身口意惡,未來若受苦惱報者,悉令我受;若我所有善果報者,悉令眾生同我受之。如是慈悲,緣廣故廣,緣少故少。慈悲三種:謂下中上。復有三種:一者、緣親,二者、緣怨,三者、緣中。復有三種:一者、緣貪,二者、緣眾生,三者、緣非眾生。如是緣者,悉名三昧。悲、喜、捨心,亦復如是。』
於有怨者修慈者,如正曲木,必過正方能矯枉也。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外色,二、內無色觀外色,三淨解脫具足住,四、空處,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非想處,八、滅受想處。
戊五 禪波羅蜜
『善男子!有禪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禪,有亦是禪亦波羅蜜,有非禪非波羅蜜。是禪非波羅蜜者,謂世俗禪,聲聞、緣覺所有禪定。是波羅蜜非禪定者,所謂施、戒、忍辱、精進。亦是禪亦波羅蜜者,謂金剛三昧。非禪非波羅蜜者,謂一切眾生、聲聞、緣覺、從聞思惟所生善法。』
三昧有種種別相,此中金剛三昧,即一種之別相。義見前。
戊六 結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於淨禪,是不為難;在家修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般若波羅蜜品第二十八
般若、梵音,此云智慧。有謂因上為慧,果上為智者。此正明慧度,為最後之一品。
丙六 慧度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云何修淨般若波羅蜜』?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顯示慧相
『善男子!若有菩薩持戒精進,多聞正念,修於忍辱,憐愍眾生,心多慚愧,遠離嫉妒,真實了知諸善方便;為眾受苦,不生悔退,樂行惠施,能調眾生,善知所犯輕重之罪,勤勸眾生施作福業;知字知義,心無憍慢,親近善友,能自利益及利益他;恭敬三寶、諸師、和上、長老有德,於身菩提不生輕想,能觀菩提深妙功德;知善惡相,知世出世一切聲論,知因知果,知初方便及以根本,當知是人能得智慧。如是智慧有三種:一、從聞生,二、從思生,三、從修生。從字得義,名從聞生;思惟得義,名從思生;從修得義,名從修生。能讀如來十二部經,能除疑網,能讀一切世論世事,能善分別邪正之道,是名智慧。能善分別十二部經,陰、入、界等因果字義,毗婆舍那、舍摩他相,上中下相,善、惡、無記及四顛倒,見道、修道,能善分別如是等事,是名智慧。』
從聞生者,即聞所成慧。從思生者,即思所成慧。從修生者,即修所成慧。讀經除疑,則為內明。能讀世論世事,則為聲明、因明、醫藥明、工巧明,以示菩薩於五明處求也。
戊二 成慧功德
『善男子!有智之人,求於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常親近佛及佛弟子。世無佛法,樂在外道出家修學,雖處邪道,樂求正要,常修慈、悲、喜、捨之心及五通道。得五通已,觀不淨想及無常想,能說有為多諸過罪。為正語故,教諸眾生令學聲論,能令眾生離身心病,樂以世事教於他人,所作事業無能勝者,所謂咒方,種種醫藥。能善求財,得已能護,用以道理,如法惠施。雖知一切,不生憍慢,得大功德,不生知足,能教眾生信、施、持戒、多聞、智慧。知善、不善、無記方便,善知學行因緣次第,知菩提道及道莊嚴,知諸眾生上中下根,知外聲論心不存著,知眾生時隨宜調伏,知眾生世及國土世,知從具足六波羅蜜。』
聲論、亦曰聲明,即語言文字學。令離身心病、即醫藥明,能善求財、即工巧明,均為求慧之方便也。眾生世、即有情世間,國土世、即器世間,蓋即盡虛空、遍眾生界之意。
戊三 慧波羅蜜
『善男子!有是智慧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是智慧,有是智慧是波羅蜜,有非智慧非波羅蜜。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得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
凡成波羅蜜,皆是智慧,故無波羅蜜而非智慧;此與前五度不同之處。從此可知前五度之成就波羅蜜,皆不離般若。
戊四 總修六度
『善男子!若人有能勤修如是六波羅蜜,是人名為供養六方,能增財命。』
能增世財、業命,及功德之財、智慧之命;至於究竟,則成為福慧兩足尊之佛矣。
戊五 結在家難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淨智慧,是不為難;在家修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明在家菩薩修般若波羅蜜之難能也。
甲三 結成分
說是法時,善生長者子等千優婆塞,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既發心已,即從坐起,禮佛而退,辭還所止。
此明說本經之成效,即得益也;結成其效,為當機之善生長者子等千優婆塞。此處發菩提心,乃真發菩提心,即為初住菩薩;前十八品為養成能發菩提心之菩薩。依起信論言:在真發菩提心之前,須修十千大劫;已入初住真發菩提心者,乃能正修六度之菩薩行。此當機之千優婆塞,發真菩提心,即為說此經之成效。就理而談,從坐起禮佛,則為上求大覺;辭還所止,即為下度眾生;乃至成佛而後,亦仍是修菩薩之行耳。此度一切眾生之菩薩行,以虛空無盡故世界無盡,世界無盡故眾生無盡,眾生無盡故菩薩度生之行亦無盡也。
重 示
上來經文,已略明竟;茲將全經大義,重示綱要。本經重心點有三:一、此經名優婆塞戒經,可以優婆塞戒為全經重心,以此戒為菩薩優婆塞戒故。從如何修菩提心、悲心等以成為能受戒之人;至受戒品後,則為優婆塞之如何修持戒行。二、此經亦可以在家菩薩為重心,以此經全部各品,皆策進在家人之修菩薩行故。因在家菩薩,環境惡劣,不易發心修行,故重重勉勵之。但出家修行,固屬較易,然能出家者僅有少數,若無此經之方便,則佛法不能普及。所以今此分科,即以在家菩薩為中心,而以前十八品為養成在家菩薩,後十品為勉修六度。三、本經亦以發菩提心為重心,以第一品即以發菩提心否辨有無菩薩性,次明發菩提心、悲心,最後又示千優婆塞發菩提心,故可謂為以發菩提心為重心。則讀誦、受持、解說時,如衣之有領,如網之有綱,提其領,挈其綱,則全經文義了了分明矣。
此外尚有為本經之特點者,再略明之:一者、即俗而真,如禮拜六方,或為俗習,或為外道,而此經並不積極破除,只加以正當之解釋,即為轉俗事為真理矣。在善生經與本經,皆解釋東方為父母,南方為師長等,即以之為倫理道德之標準,此為即俗而真者一。又就外道妄執之六方神,而轉成屬眾生心之六度,其為即俗而真者二。二者、特重布施修福,前後經文,處處勸行布施,並常言增長財命。是廣修施福,亦為此經之特點。三者、特詳不放逸行,而明精進為六度正因。四者、注重修成自在威力以調伏眾生,而不為眾生之所轉,勇猛精進,為社會國家謀利益。五者、息惡品中,以念佛之功德相好為能息惡,此攝淨土宗;而以佛之三密加持相應,亦即攝密宗。六者、於雜品、業品、淨三皈品、忍品之破我、破自在天、破空執,及修空觀,即於業果相續之中,闡明不斷不常、非實非有之中道義,即攝大乘法性法相。而法華之空假中三觀、真俗中三諦義,華嚴十玄、六相,禪宗見性成佛之大乘各宗義,無不具足。故此一經,總持三藏。而尤望聞此經者,能真實發菩提心,進修六度之菩薩行,方不負佛說此經之悲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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