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化律師 註述 ◎ 到尼寺第十七
有異座方坐,無異座不得坐。
尼者女也。不稱女而稱尼者,以別世俗故。又令世人信敬尊重故。會正記云:如來成道十四年後,姨母大愛道與五百釋種女,求度出家,佛不聽許,以有尼出家故,正法速滅五百年。大愛道等,步行追隨,足裂衣蔽,悲泣不去,阿難為之三請,如來慈愍,為彼制八敬法。若能持者,當度出家。阿難依教傳宣,大愛道等三答能持。故聽出家。律云:由尼能行八敬法故,如來正法還得千年。此比丘尼之始也。中國之有尼寺始於漢明帝時,釋道鬪法,築焚經臺,試焚二教經典,佛力感應,道經毀而佛經無損,於時陰夫人及宮女等,發心出家,帝敕建三寺安尼焉。
異座就是特為設置給大僧坐的座位,而不是尼眾常坐的座位。因為男女有別,故必須分座而坐。
不得為非時之說。若還,不得說其好醜。
非時者,即不應說法之時,便不得強為說法。然說法之語,不當說者亦不得說。又日過午後,不得久留。回到寺裏,更不可說那裏的尼眾怎麼好或怎麼醜,免生是非妄想。
不得書疏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
書疏即書信,裁割洗浣即補縫洗漿衣物等。男女書信往來,應防久漸情生。請尼眾縫補洗浣衣物,須防旁人譏嫌。雖則戒律冰清,心境兩寂,究不若杜絕為妙。
不得手為淨髮。不得屏處共坐。
淨髮即剃髮,屏處是無人看見的僻靜處。入尼寺不得親手為尼眾剃髮,不得把手教剃式。不得入廚教作美食。亦不得令尼為自己剃髮。不得與尼眾二人在屏處共坐共語。這都是預防漸生情染,和招人疑謗。
(附)無二人不得單進。不得彼此送禮。
不單進者,避嫌疑也。單進尚且不可,其他就可想而知了。不與尼眾送禮者,謝絕攀緣,防生情染,禁止犯戒因緣也。
不得囑託尼僧入豪貴家化緣,及求念經懺等。
不託尼化緣者,謂叢林興旺,雖賴檀越,但出入往來,要須尊重,不得鑽營,如果道行真實,則不求自至也。託化緣招人譏謗,求念經失自清高。
不得與尼僧結拜父母姊妹道友。
與尼結拜,既被他人譏嫌,又給自己重結生死之累,大不應該。要知道,既將親生的父母姊妹,辭恩割愛來出家,出家之後,怎麼又找來他人作恩愛葛藤?此等人正是寒山大師所謂:「世上雖有緣,僧中卻無賴」者也。
測驗題 1.僧尼為什麼不得書信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 2.僧託尼化緣及求念經,有何過失? 3.為什麼不得與尼眾彼此送禮? 4.試說僧尼結拜父母姊妹之害。
◎ 至人家第十八
有異座當坐,不宜雜坐。
異座者上座也。不宜雜坐者,不得與俗人共相雜坐也。當知王子雖小,應受庶民恭敬,因為他將來必為君王之故;沙彌雖小,應受白衣恭敬,因為他將來必作人天師範之僧寶故也。所以沙彌至白衣家,不得僧俗雜坐,有失體統。又不得蹲坐、箕坐、交脛坐、搖身搖足坐,及數起數坐等。
人問經,當知時,慎勿為非時之說。
非時者,若白衣不信三寶,不敬僧伽,不喜聞法,如是人前,非說法時。若輕心隨處而說,這種說法,不但不能弘法,反滅佛法,以令人謗法謗僧故,令無量人死墮地獄,便是眾生惡知識也。故儀則經云:「說法不當機,他聞心不喜,命終受大苦。」律制有五種人問法,皆不應為說:1.試問。2.無疑問。3.不為悔所犯故問。4.不受語故問。5.詰難故問。此五種人問法,皆不得答。
不得多笑。無犯夜行。
多笑失自尊嚴,又令俗人譏嫌。若遇可笑事,不能忍者,須護持威儀,不得狂笑。若縱談佛法,到暢快處,發笑亦不得有聲。
夤夜至俗人家,易遭誹謗,故不得去。白天有事去,應於日落之前返寺。
主人設食,雖非法會,亦勿失儀軌。
主人設食供養,不論大小皆是福田。僧伽至處,即是法會。主人信心,即是道場。故凡受食,無論眾食,乞食,或受供,皆應作五想觀,具威儀,食前合十念供養偈咒,出生,食後結齋。若不如法,受人信施,即潤生死。
不得空室內或屏處,與女人共坐共語。不得書疏往來同前。
男女之間,常應保持一段距離,若共坐共語多了,須慎防漸生情染。縱無情染,僧俗屏處共坐語,亦招譏嫌。
上章說不得與尼眾書信往來,此處說不得與俗家女性書信往來,防微杜漸,及避免譏謗的意義,是一樣的,故說同前。
若詣俗省親,當先入中堂禮佛,或家堂聖像,端莊問訊,次父母眷屬等,一一問訊。
詣俗是回去俗家。省親即探望父母,問候慈安。先入中堂禮佛者,世出世間,惟佛獨尊,故應先禮。若家堂供有祖宗遺像,或世代祀奉之神像,亦應問訊致敬,但不得頂禮。對父母伯叔等,亦應合十致敬問安,不得禮拜。
不得向父母說師法嚴,出家難,寂寥淡薄,艱辛苦屈等事。宜為說佛法,令生信增福。
回家省親之義,是問候慈安,並向父母報告出家生活,以慰雙親念子之情。是故應對父母說,出家生活清淨、解脫、法喜充滿,使父母免生憂念,對三寶增長信仰,發菩提心。若說師法嚴、出家艱苦等,則令父母於三寶起惡感,會長淪苦海,是為不孝。禮記云:為人子能引親至於道,孝之至也。
不得與親俗小兒等,久坐久立,雜話戲笑,亦不得問族中是非好惡。
與親俗小兒坐立語笑,失卻出家人的尊嚴道範,令他慢僧受苦報。問俗家是非好惡,管他人閒事,污自己心地,故不可。
若天晚作宿,當獨處一榻,多坐少臥,一心念佛,事訖即還,不得留連。
出家人非逼切因緣,莫返俗家。非萬不得已,莫淹留俗家作宿,以免沾染世情俗氣,虧損道行。獨榻獨臥,為防梵行難。多坐少臥,令他生信,除自妄想。遠離俗情,如避火坑,故事訖即還,不得留連。
(附)不得左右斜視,不得雜語。若與女人語,不得低聲密語,不得多語。
若常想到出家人是人天師範「言為世則,行為世範」,言語舉動,便不敢隨便了。左右斜視,雜語多語,皆是身心放逸之過。光明正大,事無不可對人言,言無不可令人知。故不用低聲密語。
不得詐現威儀,假粧禪相,求彼恭敬。
詐現和假裝,皆是貪圖名聞利養之心在作祟,若將名利看作如幻如化,看作地獄根子,便頓除名利之心,而威儀禪相,出自本然,無詐現假粧之事了。
不得妄說佛法,亂答他問,自賣多聞,求彼恭敬。
這亦是貪求名聞恭敬之心在作怪,與前條同,不過前條裝模作樣,身業造惡;這條胡說八道,口業造惡。
不得送盒禮,效白衣往還。
白衣應以僧伽為福田,供養僧寶。今僧給白衣送禮,是僧以白衣為福田了,顛倒妄為,彼此損福。況與者生歡喜,不與者生怨,故不宜也。若將常住物,送白衣作人情,其罪重於阿鼻地獄。五臺山黑山寺有人皮鼓公案。卻說寺僧××任職事,將常住物私給白衣弟子××,為他娶妻置產。後來死變為牛,在寺內耕田做工償債,此牛臨死時,報夢寺僧,將牠的皮剝來作寺鼓,以贖罪愆。這公案在印光祖師文鈔中有詳細說明。望諸僧尼,引為深誡。
不得管人家務。不得雜坐酒席。
管人家務,招人譏嫌。出家人終日奔走豪門,攀緣名利,不務自己本分事,一旦無常期到,你的大護法們,救不得你也,悲夫。
雜坐酒席,啟犯戒之源。梵網經戒止酒舍。雜坐酒席更為不可。尤應避免醉漢,污辱僧伽。
不得結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
拜乾爹,拜乾媽,只是為了有錢花。這種冤業錢,圖一時之享受,被他拖累多生,還是不用為妙。沙彌五德「永割親愛,無適莫故。」今拜白衣作乾爹媽,是出一俗家,復入一俗家。
律云:常往白衣家有五過: 1.數見女人。 2.漸相親附。 3.轉相親厚。 4.漸生欲意。 5.多犯重罪。
不得說僧中過失。
若見僧中有過失,應告知師父,由師於布薩或自恣時,在僧中檢舉,不得向人傳說,亦不應向白衣家說,壞他對三寶失信敬心。況且僧德如海,佛猶親讚,自無慧目,怎知他非應機示現利生耶?如濟公及金山活佛諸師之密行,若向白衣家說其過失,自招苦報。
測驗題 1.為什麼不得與女人共坐共語? 2.向父母說師法嚴,出家苦,會發生什麼後果? 3.回前俗家作宿時,應怎樣自處? 4.時常往返白衣家,有那五過?
◎ 乞食第十九
當與老成人俱。若無人俱,當知所可行處。
佛制乞食有四義:1.福利群生。 2.折伏我慢。 3.知身有苦。 4.去執著。 托鉢乞食,我國久已不通用,起而代之者為化緣。化緣與乞食,事雖異而性則一,故仍存之。與老成人者,老成人即持戒有道之人,與此等人俱往化緣或乞食,可免發生過失。化緣乞食有五不可行處:1.唱令家(歌舞場所)。 2.淫女家。 3.酤酒家。 4.王宮。 5.屠宰家。
到人門戶,宜審舉措,不得失威儀。家無男子,不可入門。
舉措是舉止動作,宜審舉措,即注意自己的威儀行動,須莊重大方,不得畏縮猶豫;亦不可輕舉妄動,令人輕慢。又應觀施主家動靜,若有供養,如法而受;若不肯施,當往別家。
家無男子,不可入門者,為預防梵行難和招來譏謗。若是尼眾,那末,家無女人,不可入門。
若欲坐,先當瞻視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寶物不宜坐,有婦人衣被莊嚴等,不宜坐。
瞻視即察看。若座席上有刀槍兵器,防傷身體,故不宜坐。有珠寶財物,防損毀或有失令主人疑盜,故不宜坐。有婦人衣被莊嚴等物,防他譏嫌,亦防自生邪念,故不宜坐。
欲說經,當知所應說時,不應說時。
所應說時者,以信敬心問法,為求解疑惑故問法,此皆當說。不應說時者,是以戲弄心、試探心,乃至無有知男子在旁,及天已晚,皆不應說。
不得說:與我食,令汝得福。
此有自讚求食之嫌,故不得說。五觀有云:「忖己德行,全缺應供。」當生慚愧,不得我慢。
(附)凡乞食(化緣)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廣談因果,望彼多施。多得、勿生貪著;少得、勿生憂惱。
托鉢化緣,乃佛祖行道之法式,至尊至貴,不比世間乞丐,自應隨緣隨分,自利利他。若哀求苦索;說法望施,有失清高僧格。況諸佛常法,為彼說法,然後施者,佛即不受。況有希望心而可受耶?
出家人日常行事,一心在道,所謂:「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於世間財物衣食,多得少得,不生欣戚。如此道人,若無世間衣食,必有諸佛加被,天人送供。如佛藏經說:「若有一心行道比丘,千億天神,願共供養,但能一心行道,終亦不念衣食所須,如來白毫相中,百千億光明,其中一分,供諸弟子。假使一切世間人皆出家,隨順法行,毫相百千億分,不盡其一。」我佛誠言,自當信受奉行。
不得專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
既不得專向熟情施主家索食,今時化緣,亦不得專向熟情施主家求布施。以免他生厭惡退道心。佛言:畜生尚畏人乞,何況人乎?
測驗題 1.化緣(乞食)有那五家不可去? 2.試申論化緣(乞食),家無男子,不可入門之意義。 3.化緣(乞食)哀求苦索有何過? 4.默寫出佛藏經中「一心行道,勿憂衣食」之法句。
◎ 入聚落第二十
無切緣不得入。
聚落者眾人聚集落居之處,即今之鄉鎮都市。切緣就是為三寶常住事,及父母師長有病等,逼切重要因緣。無切緣不得入聚落,以免為世間紅塵,染污六根。佛話經云:「比丘在聚落,身口精進,諸佛咸憂;比丘在山林,息事安臥,諸佛皆喜。」即此意也。
不得馳行,不得搖臂行,不得數數傍視人物行,不得共沙彌小兒談笑行,不得與女人前後互隨行,不得與尼僧前後互隨行,不得與醉人狂人前後互隨行。
馳行即跑步走,在市區奔跑,有失僧儀,又易撞倒他人及發生車禍等。搖臂行是指垂手甩臂,大搖大擺的走。若穿海青,須抄手行;穿長衫須順手行。行時須不急不慢,安詳前進。傍視人物行,令心亂神昏,當平視直進,眼看七尺,足下不傷蟲蟻。共沙彌小兒談笑行,自己身心散亂,他人見了不生尊敬。又不得把手共行。與女人及尼僧前後互隨行,招人譏議。共醉人狂人互隨行,易招無謂煩惱,若路逢此等人當遠避。
不得後故視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
不禁閉六情,便故視女人。沙彌戒經說:「防遠女色,禁閉六情,莫覩美色……,好聲邪色,一無視聽。」愛她好色,才眼角旁看。菩薩戒經說:「寧以百千熱鐵刀矛,挑其兩目,終不以破戒之心,視他好色。」寧以刀挑目,尚不肯看,況肯眼角旁看。眼角旁看者斜視也。
或逢尊宿親識,俱立下旁,先意問訊。
尊宿是出家高臘年長的長老,或大德善知識。親識即俗家的親舊長輩。路逢此等人,皆須立道下旁,先向他合十問訊:「早(午)安!去那裏?再會!」等等,以表示親善。
或逢戲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
戲包含戲劇、電視、歌舞。幻是幻術,今名魔術。奇怪者,稀奇古怪之事物,如特技表演,和奇禽異獸等。凡此種種,皆亂道心,增長過惡,故不宜看。詳如第七戒所說。若路行逢此者,不得住立看,惟端身正視行過去。
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當遶行,無路、眾皆跳越,則得。
沙門跳越,有失威儀,不得輕犯。若眾皆跳越,自量能越者,或勉可行之。
非病緣及急事,不得乘馬,乃至戲心鞭策馳驟。
走馬叫馳,疾馳叫驟。大律聽許老病者騎馬,但不許戲心騎馬馳驟。今時出家人騎車、或駕駛汽車,亦不得戲心行駛兜風。大律,不得乘女畜及女乘,則今時乘計程車,亦不應乘女司機所駕駛之車。
(附)凡遇官府,不論大小,俱宜迴避。
一則遠離名利之紅塵,二則避免無妄之災。
遇鬪諍者,亦遠避之,不得住看。
鬪諍乃兇險之事,無論人畜鬪諍皆不得住看。若行路中,遇有鬪諍事,須遶道而去。
不得回寺誇張所見華美之事。
外出回來,誇張所見華美事,增長我慢;又令他人聽了嚮往城市,自害害他。故不得說。但可說所見無常苦空之事,令自他增長道心。
測驗題 1.為什麼無切緣不得進入城市? 2.在市區行走,應當注意那些事? 3.遇官府為什麼要迴避? 4.外出回來,那些事可說,那些事不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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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修清淨波羅蜜 恆不忘失菩提心 Email:dakuan00@yahoo.com.tw http://www.muni-buddha.com.tw/dakuanQA/ 佛教的戒律主要有:五戒、八關齋戒、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在這些戒律中,「沙彌戒」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沙彌戒不但是比丘戒的基礎,更是在家居士要邁入出家修行的第一個門檻。沙彌律儀要略集註(目錄)(廣化法師)弘律沙門:釋大寬法師解釋 Pdf Wik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