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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651

十二因緣論一卷

    淨意菩薩造

    後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譯

 歸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緣論  為義顯現故
 牟尼所演說  十二勝上分
 因緣所生法  彼為三所攝
 煩惱業及苦  次說應當知
 煩惱初八九  業二及以十
 餘七說為苦  三攝十二法
 從三故生二  從二故生七
 從七復生三  是故如輪轉
 一切世間法  唯因果無人
 但從諸空法  唯生於空法
 誦燈印鏡響  日珠種子水
 諸陰轉不轉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隨所聞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於如來法。謂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義中心懷疑惑。為得知故問言。尊者

 牟尼所演說  十二勝上分
 因緣所生法  彼為三所攝
 如是等諸事  今為知請問
 願為我解釋  除斷我疑網
 師見弟子意  於法生渴仰
 恭敬請示故  即答言汝聽
 十二勝上分  彼為三所攝
 煩惱業及苦  次說應當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為十二
 以彼不異分  故名為勝分
 如車輿分故  說勝分應知 

言牟尼者。名為寂滅。亦名無分別。亦名為定。亦名無言說。彼牟尼所演。宣暢辯說。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時。性相所生。但唯因緣所生成故。彼十二分。於煩惱業及以苦處。三法迭互共作因緣。如拒瓶案。如是三處所攝應知

問曰。何者為煩惱。何者為業。何者為苦。而得有此諸因緣法勝分攝成。

答曰。於此十二勝上分中。初為無明。第八為愛。第九為取。此三勝分是煩惱所攝。第二為行。第十為有。此二勝分是業所攝。餘七勝分是苦所攝。此是煩惱業苦等三。攝十二分應知。言餘七者。謂識名色六入觸受及生老死。恩愛別離。怨憎合會。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諸分。於向所說。煩惱業苦。以為根本。應知。攝十二分。唯有三事。更無餘法。一切經中但有此分。更無有餘

問曰。已知此等諸勝分義。為我解釋煩惱業苦在於何處。復云何成一切諸事。答曰。從三生二。三是煩惱。二是業。謂從煩惱而生於業。從二生七。七者是苦。謂從於業而生於苦。從七生三者。謂從於苦而生煩惱。此說煩惱業苦三種迭互相生。是故生有輪轉不定。所言有者。所謂欲色無色界等。彼中不住。喻如輪轉。以彼有故。一切世間凡夫眾生。次第上下猶如輪轉。有中不定。以不定故。說有三處

問曰。彼造一切身。自在眾生。何者是彼作事云何

答曰。偈言。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人。除假說故有。此是正思量。彼非說性。是故見作眾生不成

問曰。若如是者。云何得從現在世間而取未來世間

答曰。乃至無有一毫等法從現在世間而取未來世間。是故偈言。但從諸空法。唯生於空法。此明自我我所空。謂煩惱業處。此五法行性離無我。應如是取

問曰。若性無我法中。而行性無我者。今說何為證

答曰。偈言。誦燈印鏡響。日珠種子水。如是等諸喻。為證可取。信無自體。性假名故。有言。現在世未來世者。如師所誦。實不從師轉至弟子。雖不從師轉至弟子。豈可不成授弟子義。可言弟子無因而得。遮護妄計無因患故。如是臨命終時。心識不至未來世間。防常患故。非未來身從餘處來。遮護妄計無因患故。如師誦為因。令弟子得。彼不可說。以為即是亦不可說。為一向異。如是臨命終時。心識為因。是故得生後身心識。而彼心識。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亦不離彼。亦不即彼。如是從燈生燈。從印生印。從鏡生像。從聲有響。從日從珠出生於火。從子生芽。如安石榴菴羅果等。口生涎水。如是等法。不名即彼。不名異彼。如是一切諸因緣法。轉不轉事。諸有智者。善思量應知。是中陰者。所謂說色受想行識。彼託生者。此諸陰滅。因彼滅陰。後相似生。然實無有一毫等法從此至彼。此是世間漸次之義。以是義故。一切世間。無常不淨苦無我等。以能觀察如是事故。於諸法中不生疑惑。不疑惑故則不生染。不生染故則不生著。不生著故則不虛渴。不虛渴故則不造業。以無業故則不取事。不取事故不造有為行。無有為行。故則不復生。以不生故無有一切身心等苦。如是不造五種因故。則於彼處無七種果。以無果故名為解脫。如是作故。則是釋成不生不滅不常不斷。有邊無邊如是等句。於中有偈

 不見無緣生  決定是正義
 於諸最妙事  是故不成斷
 於中無所減  亦復無所增
 應見如諦實  隨狀及如彼 

十二因緣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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