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60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一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惟淨等奉 詔譯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王舍城鷲峰山中。與大苾芻眾并菩薩摩訶薩眾俱。是時佛告尊者須菩提言。須菩提。色無性假性實性。受想行識無性假性實性。須菩提。如是乃至眼色眼識。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無性假性實性

復次須菩提。色於如是三性中轉愚。是所行當知是為菩薩正行。如是行者。是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菩薩摩訶薩於諸識中解無相法。苦自止息諸相寂靜。如是所行。當知是為菩薩正行。如是行者。是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


 若解無相法  諸苦自止息
 眾相皆寂靜  是菩薩所行 

復次須菩提。於諸色中闇之與明平等依止菩薩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者諸法亦然。是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於諸識中闇之與明平等依止。菩薩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者諸法亦然。是菩薩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


 若法闇與明  平等性如是
 依止及解入  知已得菩提 

復次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於諸色須菩提。受想行識於三性轉。若有智者如實了知。即於識中不生取著。亦不現轉其心開明。由彼於識不生取著心開明已。即於大乘法中而能出離何況聲聞緣覺乘中。又由如是不生取著心開明故。不於長時在彼地獄畜生餓鬼人天諸趣受生死苦

復次須菩提。色為生邪為滅邪。若謂色有生。彼色即無生。若謂色無生。彼色即是無生自性。若復菩薩如實了知彼色即是無生自性。是故於色無生可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識為生邪為滅邪。若謂識有生。彼識即無生。若謂識無生。彼識即是無生自性。若復菩薩如實了知彼識即是無生自性。是故於識無生可有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我是我所。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我是我所。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先世因所成作。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無因緣。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先世因所成作。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無因緣。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以色像為相。受以領納為相。想以遍知為相。行以造作為相。識以了別為相。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苦不寂靜。若彼色滅此樂寂靜。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苦不寂靜若彼識滅。此樂寂靜。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彼色是無。受想行識亦悉是無。作此說者。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佛所說。色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作是說者。彼於一切法即無和合亦無樂欲。隨其言說作是知解。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佛所說。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作是說者。彼於一切法即無和合亦無樂欲。隨其言說作是知解。我說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見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計色為有。取著於色有所生起。隨言說轉。又復計色為有。即於彼色雜染依止。有相隨轉。又復計色為有。即於彼色修習淨法。成立隨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計識為有。取著於識有所生起。隨言說轉。又復計識為有。即於彼識雜染依止。有相隨轉。又復計識為有。即於彼識修習淨法。成立隨轉

復次須菩提。若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中有斷有知。於大樂行言說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中有斷有知。表示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色為有。於彼色中以能了知白法具足。謂於諸法得自在已。於大樂行而能隨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諸菩薩計受想行識為有。於彼識中有斷有知。於大樂行言說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識為有。於彼識中有斷有知。表示成辦隨有所轉。又諸菩薩計識為有。於彼識中以能了知白法具足。謂於諸法得自在已。於大樂行而能隨轉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實平等觀者。即於色中我有所得若於色中我有所得。即於色中我見有所得。若於色中我見有所得。即於色中眾生見有所得。若於色中眾生見有所得。即於色中彼眾生見而無所得。若於色中彼眾生見無所得時。即彼眾生亦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實平等觀者。即於識中我有所得若。於識中我有所得。即於識中我見有所得。若於識中我見有所得。即於識中眾生見有所得。若於識中眾生見有所得。即於識中彼眾生見而無所得。若於識中彼眾生見無所得時。即彼眾生亦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實平等觀者。即於色中我無所得。若於色中我無所得。即於色中我見無所得。若於色中我見無所得。即於色中眾生見無所得。若於色中眾生見無所得。即於色中彼眾生見而有所得。若於色中彼眾生見有所得時。即彼眾生亦有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實平等觀者。即於識中我無所得。若於識中我無所得。即於識中我見無所得。若於識中我見無所得。即於識中眾生見無所得。若於識中眾生見無所得即於識中彼眾生見而有所得。若於識中彼眾生見有所得時。即彼眾生亦有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人於色中不能如實平等觀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動分量故。即於色中色而有所得。若於色中色有所得時。即於色中色見有所得。若於色中色見有所得。即於色中眾生有所得。若於色中眾生有所得。即於色中一切有所得。若一切有所得時。即一切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須菩提。若人於受想行識中。不能如實平等觀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動分量故。即於識中識而有所得。若識中識有所得。即識中識見有所得。若識中識見有所得。即識中眾生有所得。若識中眾生有所得。即識中一切有所得。若識中一切有所得時。即一切無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聲聞緣覺乘中不能出離。何況大乘

佛說開覺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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