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四
次第此品今當止遣。彼十二處諸有所作。或有異宗現所安立。謂於勝義諦中實有內外十二處法。以蘊攝故。論者言然此非無所攝道理。但以世俗諦中有其所攝。非勝義諦。以彼諸蘊無實性故
又有異宗。計所造色有性可得欲謂大種積集所成
今對遣彼等。是故頌言
若離於色因 色即不可得
釋曰。色因者。謂地水火風。彼四大種。由其因故有色處等諸色可得。若離自性即不可得。是故世俗假施設有。若或別異物體有性。此不能說。何所以邪。復次頌言
離色因有色 色則墮無因
無因無有義 何法無因立
釋曰。若因色中物體有性。即當對說。果色物體而有所成。若無因有果。即無所成義。是故無有無因可見。是中亦無少法可說。復次頌言
若復離於色 有其色因者
即是無果因 無果因何立
釋曰。若果色中物體有性。即當對說因色物體而有所成。若有因有果彼所作性。如是乃說因法可轉。此若如是離色因有色離色有色因者。即彼如是無堅濕暖動諸相離性。眼等青等云何可得。以色聲等相離性故。同彼身中堅濕暖動諸有所得。今為對遣彼說。復次頌言
若已有色者 色因無所起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釋曰。若言有色。分別色因。或謂無色。或亦有亦無。此如是說。俱非道理。是故應知。非有亦非無。緣義和合爾
有異人言若爾無因當可得邪
故頌遣言
無因而有色 是事亦不然
釋曰。極成法中無如是說
勝論者言。我欲謂彼地等極微諸色是無因色
論者言。彼無相似自類諸色無有體相。如是分別是果非果。俱非道理。譬如瓶等。地等所成。彼非無因。然極微因。無實因性。以無因故。如虛空等非一邊故。此說非彼因性可得本性無體故。雖瓶等有因。而非意中謂彼一向有體可成。亦非同生性。以極微因而無果故。既非同生性。彼即非道理。又若分別虛空等。常非一切所向。以虛空等方分分別。若或別異有性可立者。故頌遣言
是故於色中 離有無分別
釋曰。如其分別於諸色中能造所造若果若因計有體者。皆是諍論。安立處所。於自所成中而有相違。如佛所言。色處者。謂四大所造。彼能造義。即因義成。應知所說非勝義諦。復次頌言
果若似於因 此說即不然
釋曰。彼諸大種堅濕暖動自性而不可見。非彼自性色有所得。是故非諸大種與果和合
有異人言。若爾即果不似因邪
為遮遣此義。故頌答言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釋曰。若不相似性即無果可成。止其果性故。受等多義亦同此說。復次頌言
所有受心想 諸行一切種
及餘一切法 皆同色法說
釋曰。彼受心想行皆同色法。止遣諸相。如所遮遣。是義應知。云何受心想行如彼色邪。謂離諸因即不可得。以眼色等因諸有分位彼彼無實因性所成。若或離彼無實因性。是中亦無少法可得。亦非離受等果見有眼色等因。以無果故因亦無體。若離自因有受等果而可成者。即離受等果。彼因亦有心。若離心因心可立者。是法無因。無有此義。何法無因而可立邪。若復離於心有其心因者。即是無果因。無果因何有此如是等。諸有所說。應知有為之法若離諸蘊而有性者。他所計執。譬如瓶等。若一性異性。皆止其義。餘一切法亦如是說。復次頌言
彼一切諸法 皆同色法說
若諍論安立 隨所起即空
復次若有樂說空者。應以空義答。是故頌言
一切不離空 一切得成就
又復顯示彼一切法無自性義。是故頌言
若見一物性 一切法亦然
若解一法空 一切皆空故
言說有所得 諸所作皆空
一切無所得 一切皆成就
釋曰。雖勝義諦中彼一切法說無自性。然所作所得而亦不空。彼如前說。皆得成就。於一切法無所得義而有所成。此中品初說蘊攝等。應知如是諸蘊無性無有所成
復次異宗所計。謂勝義諦中有地水火風識等諸界所成士夫。譬如虛空。彼引證云。如佛所言。諸苾芻當知。士夫六界成身。譬如虛空。此說見邊
論者言。此說無相。謂世俗諦。如是諸相有所說者。非勝義諦。是故頌言
空相未有時 先無彼虛空
釋曰。無障礙相即虛空相。此說義成。若或先有虛空而可成者。如是亦然。有相可立說為先有。若有是相此中即無成就因義。然此如是相非無成就義。此中但為止遣諸法自相。是故頌言
云何無相中 彼有相可得
釋曰。如是分位無成就義。復次頌言
無實相無體 云何相可轉
釋曰。次當止遣。云何無相中而有能相。所相可轉云何二俱。說為有相。此復云何。故頌遣言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釋曰。於無相中無有物體。無分位可立。與相相違故。復次頌言
離有相無相 無異處可轉
釋曰。此遍遮遣。是中亦復無所成義。復次頌言
所相既無體 能相亦不立
釋曰。所相不相離性故。復次頌言
能相無有故 亦無有所相
釋曰。能相不相離性故。若二俱決定。即成對治過失。亦非能所二相有異性可成。若此如是有過失生。所說亦然。云何二法能成於一。亦復云何一法成二。故頌遣言
是故無能相 亦無有所相
釋曰。若一若二有所成性。此中皆遣。故前頌言。能相無有故。亦無有所相。若所相可成。即能相無體。若所相能相二俱無體。別異亦無體。是故決定此皆無體
有異人言。無障礙處是虛空相。如是能相。相彼所相
論者言。當知此說即一分因。云何是彼無障礙處說為能相。此中如是亦無能相。此非道理
異人言。若彼虛空能相所相非道理者。何故虛空與三摩缽底為所緣相。又復欲貪斷處為境界故。如是豈非虛空有彼能所相邪。彼相有故。此亦何無。故頌遣言
離所相能相 亦無有別相
釋曰。如譬喻者言。有礙無體無物礙處是為虛空。此亦不然。若此無其有體。云何當有其無。亦非勝義諦中有質礙體。彼無性故。云何無體虛空。或計其有。如是對治有體此說總遣諸性。是故頌言
若使無有有 云何當有無
釋曰。勝義諦中如是所有。若性無性悉離有體。如佛所言。諸苾芻。我此聲聞乃至若有知解若無知解。如是所說皆世俗諦。非勝義諦。勝義諦者。此中頌言
有無既已無 誰為知解者
釋曰。無性可成。彼即離相。此復云何。有性無性止遣相違。即彼有性於一切處悉不可得。是故頌言
非有體無體 無能相所相
釋曰。如其所說同虛空法。此中地水火風識等五界所說。皆同彼虛空界。是等皆無所相能相。亦非有體亦非無體。皆如虛空遮遣一切所有言說。於諸句義中。若有諍論及邪見安立法中妄計路伽耶陀等。如是諸說皆非佛語。應當捨離。如其所說。此悉非有。謂以勝義諦中諸界處等自性不可說然此亦無無性可立但為止遣所作物性此中非彼無性可得。如是所說遍遣諸性
如異部師所說頌言
遣有言無性 亦不取無性
如說青非青 不欲成其白
此中應知。於二種見悉當遮遣。都無所得。諸界處等。若有所成。皆是世俗諦攝。彼彼所有別別自體。善不善法已生未生彼法常在。雖復勤作虛無果利。設使先有所生後即無性。若如是知。如是所成。此無過失。以是因故。性無性二有所詮表無所詮表互有相違。計有性可生。即非道理。是故亦非有性亦非無性。二法可成。何以故。從緣有故。先有性可生。所生即無性。性無所生故。有性非道理。如是無實所生。此說有者即是相違。若或一切有所生者。一切有生非一切故。若一切生有力能者。何名力能。因差別生。何能差別果有所生。彼等力能。此復云何。為有異耶。為無異耶。何以故。若有異者。即無分位可立能令果起。此即分別相違。若無異者。即彼如是一切皆有。是中一切生法可立。若離相者。即一切處應無差別。云何有性可生。彼決定因豈得和合。是故若一性若異性。此不可說。如是亦然。物體差別力能和合無能生因表了有性。若於無實自性法中。諸界處等如是決定。有所見者。此即相違。所有世出世間善不善法已生未生諸有所作。若欲不虛果利。應當斷除世俗諦法。此所斷者。謂即二種決定所見。此中頌言
見有性無性 彼即少智慧
無真實微妙 聖慧眼開生
雖觀於諸性 當寂止諸見
此即勝義諦 遠離一切見
釋曰。若於諸見能止息者。即當遠離諸嬈惱性。於一切法而得寂靜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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